低压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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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用电

目前, 东营市居民用电有4种供电形式,一是由供电企业管辖的低压公用区直接
向居民供电;二是由供电企业管辖的低压公用区供电,居民合表用电;三是由机关、
企事业单位向居民供电;四是由房产开发公司或小区管委会(物业公司等)向居民供电。
为了规范供用电秩序,后三种形式将会通过“一户一表”改造等形式逐步过渡到第一
种形式,全部由供电企业实施“四到户” (抄表到户、收费到户、计量到户、管理到
户)管理。
新上客户申请用电:有三种申请方式,即到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供电
所办理申请用电,拨打“彩虹热线”800-860-1188免费服务电话申请用电,通过电子
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申请用电。其中,以第二种方式申请用电的,供电企业用电
服务人员到现场勘察时请客户填写书面申请。用户申请用电业务时,高压用户应向电
力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
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低压用户应提供用电地
点、用电性质、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办理新装用电业务的流程是:客户申请、
业务登记、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收取费用、工程设计、设计审核、施工、中间
检查、竣工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归档。供电方案答复期限自受理客户
申请之日起,低压客户(非居民) 不得超过7天,10千伏高压客户不得超过20天。居民
客户从用电申请到装表接电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供电企业800-860-1188免费服务电话:提供的服务内容有:为客户提供紧急抢修
服务;为客户提供关于电费、电价、安全用电以及电力法规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或
查询;为客户提供办理新装、增容及日常营业业务,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受理客户投
诉举报,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为客户提供其他用电服务。
报修:为缩短抢修时间,客户报修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如下情况:报修人姓名、报
修故障地点、联系电话、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并提供明显故障现象,如设备损坏情
况、是否引起着火、何处断线等。
检验计费电能表:当客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确时,有权向供电
企业提出检验申请, 在客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7日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
通知客户。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
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按规定退补电费。若客户对检验结果存有异
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东营电业局行风举报电话:819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