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遇险搜救通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9&rec=95&run=13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辖区海上遇险搜救主要通过电话与莫尔斯(Morse)无线电报
的方式进行通信。陆地与陆地之间的通信主要通过公众通信网(即普通电话),船舶与
船舶、陆地与船舶之间主要通过莫尔斯电报的方式进行联系。随着航运业发展,无线
电报业务量不断上升,至1990年达到顶峰。
青岛、烟台海岸电台在航海保障和海难救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与其他国家
多个海难救助协定都指定青岛海岸电台承担海上搜救通信任务。1956年10月,中、朝、
苏三国签订海上救护协定,指定青岛海岸电台自1957年1月1日起担负救助时的通信任
务。1971年,中、朝两国签订《中朝海难救助协定》,指定青岛海岸电台与朝鲜南浦
海岸电台共同承担海难救助时的通信联络任务。1975年8月,中、日两国签署《中华
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指定青岛海岸电台为日本国渔船到青岛避风时的联
络电台。
1974年,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成立,山东辖区海上遇险搜救通信以普通电话、
莫尔斯电报和甚高频电话(VHF)为主。VHF是水上移动无线电通信中的重要系统,用于
近距离通信,覆盖范围(半径)25海里。青岛、烟台海岸电台分别于1977、1980年组建
VHF无线电话台,承担岸上与船舶直接通话联系任务。1984年、1993年,烟台、青岛
海岸电台分别开通单边带无线电通信业务,可覆盖整个山东海域,24小时承接船舶间
遇险与常规市话及长途直拨有、无线转接业务。由于单边带通信受天气影响大、通信
效果不稳定、通信费用较高等因素影响,常规通信业务较少,但仍是辖区内中远距离
船舶遇险与紧急通信不可替代的重要通信手段之一。VHF成为海上船舶普及率最高的
通信设备。
1984年11月5日,交通部下发《关于救助待命船在港区内使用无线电发信的通知》,
要求凡在港区VHF覆盖区以外待命的救助船,一旦有救助任务,听到海岸电台呼叫时,
可开启无线电发信机与海岸电台联系接受任务。
1987年8月27日,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制定《船舶遇险紧急通信处置细则》,规
定船长、船舶电台应及时发出遇险信号,海岸电台接收后及时转发至海上安全指挥部
与港务监督。海上安全指挥部与港务监督应根据情况迅速作出反应,派船救援或给难
船适当答复。海上安全指挥部设专用长途电话(与港务监督合署办公后该电话设在港
务监督总值班室),对海事电话按一类电话接转。
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卫星通信、数字通信技术发展,青岛、烟台海岸电台莫尔
斯无线电报业务量逐年下降。交通部分别于1999年、2002年关闭烟台、青岛海岸电台
的莫尔斯通信电路,山东海事局发布的航行警告由上海海岸电台播发。
1979年,国际海事组织决定建设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1994年3月8
日,烟台港务监督下发《关于实施“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有关事项的
紧急通知》,要求辖区内凡航行于国际航线的船舶,年底之前必须装妥搜救雷达应答
器及双向无线电话。1999年3月22日,GMDSS系统试开通,青岛端站与全球同步开发运
行,开始承担青岛海岸电台覆盖范围海域的遇险安全通信的值班工作。
为便于受理海上人命及财产遇险报告,及时组织实施搜寻救助,交通部经与信息
产业部协调,决定在全国各主要港口的港务监督部门设立专用搜救电话,号码统一为
“12395”。2000年4月12日、6月21日、9月8日,烟台海事局、日照港务监督、青岛
港务监督先后开通“12395”海上遇险报警专用电话。2002年,济南海事局开通“12
395”海上遇险报警专用电话。2004年底,潍坊、东营、滨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先后开
通“12395”海上遇险报警专用电话。2005年7月,威海海事局开通“12395”海上遇
险报警专用电话。
至2005年,山东沿海7市(地)陆续成立海上搜救中心。山东辖区海上遇险搜救通
信主要通过VHF、单边带、电话(包括普通电话和“12395”海上遇险报警专用电话),
或由上级机关接到遇险信息后转发,然后组织当地搜救力量开展救助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