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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海上搜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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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上安全指挥部
1973年12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成立海上安全指挥部的通知》,
决定成立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交通部)、指挥部和各地海上安全指
挥部,负责统一部署和指挥海上船舶防台风、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及海难救助工作。1
974年5月27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济南军区联合下发通知,成立山东省海上安全指
挥部,办公室设在烟台救助打捞局。10月9日,青岛分部成立,由青岛市经委主任任
分部主任,青岛港务局副局长(兼任青岛港务监督长)和青岛水警区副司令员任副主任,
由青岛市水产局、市海运局、市气象局、市邮电局等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任分部
领导成员。分部办公室设在青岛港务局内,负责日常工作。1976年冬季渤海防冻破冰
工作由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组织,不再另设防冻破冰指挥部。自此,海上安全指挥部
的职责确定为“三防一救”,即防台风、防止船舶污染海域、防冻破冰及海难救助。
1982年2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关于调整海上安全指
挥部办事机构的请示》,确定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日常工作由交通部负责,各地海上
安全指挥部同交通部下属的港务监督合并办公。
1986年5月3日,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青岛分部成员
的通知》,对分部机构作较大调整。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经委副主任、
海军青岛基地参谋长和青岛港务局副局长(兼港务监督长)任副指挥,分部领导成员包
括市水产局、市气象局、市邮电局、市民航站、青岛警备区司令部、青岛港航监督、
青岛渔业公司、青岛海运公司、青岛远洋运输公司等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
1987年3月23日,省政府、济南军区联合下发《关于转发〈省海上安全指挥部关
于调整省安全指挥部领导成员及办事机构的报告〉的通知》,明确指挥部办公室是指
挥部常设办事机构,改设在省经委,下设省海上安全指挥部青岛、烟台2个分部,分
部办公室设置专职工作人员3人。9月,青岛分部与青岛港务监督合署办公,青岛分部
成员单位不变。办公地点设在青岛港务监督,日常管理工作由该港务监督值班室负责。
1987年,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及分部
工作职责〉和〈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分部搜救工作处置办法〉的通知》,明确山东
省海上安全指挥部青岛、烟台分部的工作职责:1.具体负责组织、部署所辖海域内的
海上安全搜救工作,贯彻实施海上安全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指挥部
交办的事项;2.青岛分部海上搜救责任区范围暂定为丁字湾口以南至绣针河口以北海
域(包括日照海区);烟台分部海上搜救责任区范围暂定为丁字湾口以北至大口河(含
威海市、潍坊市、东营市、惠民地区)以南海域;3.在辖区内部署、组织和指挥海上
船舶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各有船单位和港监、渔监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防台风措
施;4.在辖区内组织监督船舶污染海域,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消除污染海域的应急措施;
5.在辖区内组织指挥海上防冻破冰工作;6.分部办公室是分部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负责组织贯彻分部的决定和上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1988年6月6日,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下发《关于公布省海上安全指挥部青岛、
烟台分部领导成员的通知》,调整青岛、烟台分部领导成员。青岛分部由青岛市主管
安全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经委副主任、海军青岛基地参谋长、青岛港务监督副监
督长、青岛警备区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增补日照市副市长、石臼港务监督负责人、石
臼港务局副局长为分部领导成员;烟台分部由烟台市副市长任指挥,市经委副主任任
常务副指挥,办公室设在烟台市经委。

二、海上搜救中心
(一)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
198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在交通部建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批复》,
将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更名为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作为交通部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全
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由设在交通部安全监督局的中国海上搜
救中心办公室承担。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海上安全指挥部亦陆续更名为海上
搜救中心,“三防一救”的职责除防冻破冰工作由海军和国家海洋局负责外,其他职
责不变,业务上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指导。
1993年12月17日,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更名为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下设青岛、
烟台两个分部。
1994年7月11日,省政府、济南军区联合制定《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
明确搜救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海上搜救工作原则和处置方式、海上搜救通信联络
方式、海上搜救的补偿与处罚等问题。
2000年8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撤销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的通知》,
海上搜救工作移交山东海事局。青岛分部、烟台分部持续运行至相应的市级搜救中心
成立。
1.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青岛分部
1993年12月,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青岛分部改称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青岛分部,
成员和搜救范围不变。
1999年3月,《青岛海上搜救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分部领导成员调整为:青岛市
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任分部主任,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日照市副市长、青岛港务
监督监督长任常务副主任,海军青岛基地参谋长、青岛市经委副主任任副主任,青岛
港务监督副监督长任分部办公室主任,青岛市经委交通处处长、日照市经委副主任、
青岛港务监督交管中心主任等任分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7月,青岛分部更名为青岛搜救分中心,并对组织结构、成员单位等作出
较大调整。青岛市分管副市长任搜救分中心主任,青岛海事局主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
市经贸委、青岛海事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搜救分中心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分别由市经贸委、青岛海事局有关领导担任。
2.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烟台分部
1993年12月,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烟台分部改称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烟台分部,
成员和搜救范围不变。
1994年,烟台分部挂靠烟台打捞局。2000年4月,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发文明确
由烟台市政府调整烟台分部。5月22日,烟台市编委下发《关于调整山东省海上搜救
中心烟台分部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明确烟台分部办公室改设在烟台海事局,烟
台市经贸委承担的海上搜救组织工作一并移交烟台海事局。
2000年8月,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撤销,烟台海事局履行烟台搜救分部办公室的
职责。2001年,烟台海事局成立由局领导任正、副总指挥,局搜救专业人员为成员的
烟台海事局搜救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通航管理处。
(二)山东省沿海7市海上搜救(指挥)中心
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山东省沿海的滨州、东营、潍坊、青岛、烟台、日照、
威海7市全部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当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以当地海事机构
为依托的市级海上搜救中心。市级海上搜救中心在组织协调各地海上搜救工作、保障
海上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05年底,山东海事局搜救范围与山东海
事局管辖范围一致。
1.青岛市海上搜救指挥中心
2005年5月,青岛市海上搜救指挥中心成立,由青岛市副市长任总指挥,青岛海
事局局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港航局局长、市海洋
与渔业局局长、北海舰队作战处处长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青岛海事局,青岛海事
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青岛市海上搜救指挥中心搜救范围为北纬35°34′至北纬3
6°34′之间的中国海域。
2.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
2004年12月,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成立,由烟台市副市长任海上搜救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烟台海事局,负责日常工作和24小时搜救值班,烟台海事局局长兼任办公
室主任。
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责任区域为烟台海事局辖区,即下列A、B、C、D、E、F
点顺序连结与海岸之间的海域(包括烟台南部沿岸海域):
A:37°08′00″N,119°35′00″E;B:38°18′00″N,119°35′00″E;
C:38°18′00″N,120°20′00″E;D:38°30′00″N,120°20′00″E;
E:38°30′00″N,121°58′00″E;F:37°28′18″N,121°58′00″E。
3.日照市海上搜救中心
1993年前,日照辖区海上搜救工作由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青岛分部领导,199
3-2000年,由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青岛分部领导。
2000年4月,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日照海区搜救指挥部成立,由日照市副市长任
指挥部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日照港务监督监督长、市经贸委副主任等任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日照港务监督,日照港务监督副监督长任办公室主任。搜救范围为以下南
北界限之间的中国海上搜救责任区:北界限为北纬35°34′,南界限为35°05′10″
N、119°18′00″E至平岛北端再沿北纬35°08′30″向东延伸。
2004年12月,日照市海上搜救中心成立,由日照市副市长任主任,日照海事局局
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口岸办主任、市海洋与渔业局
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日照海事局,一名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4.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
山东省海上安全指挥部成立后,威海海域搜救工作一直由烟台分部负责。
2000年9月8日,威海海事局成立,代表地方政府履行海上搜救职能,负责组织指
挥辖区内遇险船舶、人员和设施的海上搜救工作,威海辖区海上应急工作除成山头报
告制水域外均由该局负责(成山头报告制水域搜救工作由烟台海事局负责)。
2005年7月,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成立,由威海市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
长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威海海事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搜救范围
为:北界限为北纬38°30′,南界限为北纬36°34′,西界限为东经121°58′
(北)和东经121°28′11″(南)之间的中国海域(包括成山头报告制水域)。
5.东营市、滨州市、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
济南海事局成立后,亦负责东营市、滨州市、潍坊市的水上搜救工作。搜救范围
为下列A、B、C点顺序连结与海岸之间的海域:A:38°18′00″N,117°54′00″
E;B:38°18′00″N,119°35′00″E;C:37°08′00″N,119°35′00″E。
2004年,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相继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海上搜救中心,办公
室设在当地海事处。
滨州市海上搜救中心。2004年12月成立,由滨州市常务副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
长、滨州军分区参谋长、济南海事局副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办公室设在滨州海事处。
搜救范围为以下四点顺序连接与海岸之间的海域:A:湾湾沟;B:38°18′00″N,
118°12′00″E;C:38°18′00″N,117°54′00″E;D:大口河主航道。
东营市海上搜救中心。2001年11月,东营海上搜救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由东营市
副市长任指挥,胜利油田管理局副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办公室设在东营海事处,处长
任办公室主任。2003年5月,调整搜救应急指挥中心部分人员,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办
公室主任不变。
2004年12月,东营海上搜救应急指挥中心更名为东营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中心
总指挥由东营市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胜利石油管理
局、东营军分区、济南海事局、东营海事处、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委宣传
部、沿海各县区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东营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
主任。搜救范围为以下五点顺序连接与海岸之间的海域:A:淄脉沟;B:37°50′00
″N,119°35′00″E;C:38°18′00″N,119°35′00″E;D:38°18′00″N,
118°12′00″E;E:湾湾沟。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2004年12月成立,由潍坊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正、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潍坊军分区、济南海事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有关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潍坊海事处处长、沿海各县区分管
领导担任副指挥。办公室设在潍坊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搜救范围为以下三点
顺序连接与海岸之间的海域:A:37°08′00″N,119°35′00″E(胶莱河口);B:
37°50′00″N,119°35′00″E;C:淄脉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