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航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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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设置海关起,我国沿海灯塔等航标设施多由海关统筹管理,直至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清末通航各口岸的海关内设船钞股,负责建设与管理沿海内河灯塔、灯
船、浮标、雾号及其他各项航行标识,撤除航路沉没船只,疏浚港口水道,管理碇泊
事务等。1868年,全国沿海设置南、中、北三个区段,北方区段总部设于烟台东海关,
称巡工司,负责段内所辖沿海及各港口航标的设置和巡视,检查港内浮标、标桩、灯
标等,山东沿海航标均属其管辖,青岛设置施工维护机构。民国时期,继续沿用旧制,
船钞股改称海政局,1925年改称海务科。抗日战争期间,沿海航标被日军控制,仍由
海关海务科维护。 抗战胜利后,海关将沿海航标调整为上海、青岛、厦门、广州4个
海区进行管理。
1950年7月,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关于统一航务港务管理的指示》,决定将
海关管理的航标移交交通部管理,其中港口航标移交各港务局管理。为管理航标,交
通部航务总局成立海务处, 沿海组建青岛、上海、厦门、广州4个海务办事处。1953
年,为适应军事形势和发展海上运输,政务院决定交通部所管航标及管理航标的海务
机构移交海军司令部。1953年7月5日,撤销交通部航务总局海务处和各海务办事处,
沿海及各港口航标由海军接管,海军海道测量局扩编为海道测量部。1958年,海道测
量部更名为航海保证部。1960年后,海军北海、东海、南海舰队成立,在司令部设职
能部门分管航标,下设航海保证区和航海保证段。山东沿海航标由海军北海舰队司令
部职能部门管辖。
1980年4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海军管理的海上干线公用航标,除“长河
二号”导航系统外,全部划归交通部管理。自1981年起,天津、上海、广州航道局分
别接管交通部部分直属港口的航标,对商港、沿海短程航线和海上干线公用航标进行
统一管理。
为加强海区航标的管理, 交通部将沿海航标划分为北方、东海、南海3个海区,
分别由天津、上海、广州航道局管理,并建立航道局、航标区、航标站三级管理机构,
基本形成较完善的航标管理体制。 航道局内设航标测量处, 具体负责航测工作。 1
981年和1982年, 天津航道局分别设立青岛航标区和烟台航标区,负责山东沿海各自
辖区的航标管理工作。
1988年后,交通部将部分航标区(处、站)成建制划归所在地海上安全监督局,按
区处合一原则管理,航标业务仍分别由天津、上海、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统一管理,
部分航标区(处、站)形成双重领导格局。1989年1月1日起,青岛、烟台航标区分别划
归交通部青岛、烟台海上安全监督局,均称航标处。
20世纪末,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实施“一水一监、一港一监”改革,海区
航标管理体制相应改革,全国17个航标区(处、站)调整为16个航标处,分别由天津、
上海、广东以及海南海事局管理。青岛、烟台航标处划归天津海事局管理。
至2005年,中国航标实行交通部、海军和渔业部门三家共管的管理体制。交通部
负责海上公用航标、商港和以商为主军商合用港的航标及内河航标管理;海军负责军
港和以军为主军商合用港的航标;渔业部门负责渔港和渔场等渔业专用航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交通部直属的全国海区航标主管机关,负责全国海区航
标管理工作;天津、上海、广东、海南海事局分别负责北方、东海、南海海区以及海
南省的航标管理工作。北方海区指辽宁、河北、山东省及天津市沿海水域,山东沿海
设立的青岛、烟台航标处是山东辖区航标管理机关,具体负责辖区航标管理工作。

一、青岛航标管理机构
1897年以前,青岛航标由海关管理。1899-1914年,德国占领当局约用175万马克
建设航标设施,其管理权属德国占领当局所设港务局(具体机构不详)。1914年日本占
领青岛后,港务局改称港务所(内设海务课),负责港湾修理和港务行政。1921年4月,
成立港湾事务所,负责实施港湾工程和修造浮标信号等事务。
1922年,中国政府收回青岛,所有青岛港口、水道、灯塔及其他航路标识一并收
回,由市政当局港政局内设海务科标识股负责管理航标业务。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
在青岛市港务局内设海务科标识股,负责管理航路标识及雾警号、纠正航线、港湾测
绘和航路标识设计等事项。
1938年1月, 日本再次占领青岛。1938年2月至1939年1月,设青岛航政局工程科
航路标识系;1939年1月,设青岛特别市公署海务局,下设工程科标识股;1939年7月,
日本海军把所管辖的青岛港各种助航标志移交海务局管理,工程科标识股股长由日本
人担任,直接控制助航标识设置和管理,直至1945年8月。
抗日战争结束后, 青岛港的助航标志由胶海关接管。1945年11月1日,胶海关税
务司向青岛市政府送交移接青岛沿海灯塔的公函。同年12月,青岛港务局将所管灯塔
移交胶海关管理,青岛港内航标设施仍由港务局管理。烟台东海关关区内灯塔管理权
也交由胶海关管理。胶海关内设海务课管理海务和灯务。胶海关灯务管理辖区北起龙
口南至连云港,统管青岛、烟台、连云港、龙口4个灯区,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

图1-5 1945年胶海关税务司关于移接青岛沿海灯塔的公函。

1950年,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统一航务港务管理的指示》,交通部
航务总局青岛区海务办事处成立,海关管理的山东沿海航标于当年10月移交海务办事
处管理。11月,海关将部分人员和设施移交青岛区港务局管理。
1953年,青岛区海务办事处撤销,其管理的青岛港、威海港等处通海航道及沿海
港埠航标于1953年7月移交海军青岛基地司令部海道测量处。
1960年7月, 海军北海舰队成立,由北海舰队司令部航海保证处管理航标,下设
青岛水警区航海保证科、航标中队等管理青岛地区航标,直至1982年。
1974年2月, 交通部下发《关于加强沿海各港口航标工作的通知》,青岛港务监
督于1975年在青岛设立航标站,并在内部临时设立航标科,负责管理所辖(港区)航标。
1981年5月13日, 青岛港务监督航标科成立,负责管理青岛港监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助
航标志。
1981年7月, 天津航道局航标测量处向青岛市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建立青岛航标
区的函》,决定在青岛市建立青岛航标区(科级),管辖该地区沿海干线公用航标及无
线电指向标等,行政业务由航标测量处领导。青岛航标区是天津航道局的基层航标管
理单位,管理辖区为自乳山口以南至北纬35°以北海区。其职责是:负责辖区内航标
的保养、维修、补给和定期巡检,维护航标正常技术状况;根据上级下达或批准的计
划进行航标设置、撤销、改变特征、调整配布等工作;对发现沉船、障碍物和航道突
然变化等紧急情况,采取设置或调整航标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备查;了解所辖海
区水文气象情况,掌握辖区航标技术状况,建立航标档案,及时向天津航道局报告辖
区航标变动情况,并按规定通告有关部门;根据天津航道局规定向石臼港派出航标站,
并监督其完成值班任务;使目视航标达到标位准确、灯质正常、涂色鲜明、结构良好
的部颁要求,无线电指向标达到讯号准确、频率稳定、功率正常、工作连续的部颁要
求。
1982年12月,北海舰队司令部航海保证处将青岛附近的航标移交青岛航标区。共
计移交航标48座,其中指向标1座、灯塔5座、灯桩16座、灯船1座、灯浮12座及浮标1
座、立标2座、雾号2座、测速标1座。北海舰队将其海测船大队75吨登陆艇1艘移交青
岛航标区,改名为B-116船。

图1-6 1983年天津航道局青岛航标区机构设置示意图。

1982年11月,天津航道局航标测量处决定在石臼港建设航标管理站,属青岛航标
区管辖。1986年8月,石臼航标站成立,负责管理石臼港的航标,有职工8人,同年10
月在当地招收合同制工人10人,共计18人。
1985年5月, 青岛港务监督航标科撤销,青岛港务监督将黄岛油码头及附近航道
10座航标移交青岛航标区。
1988年10月5日, 按照交通部《关于将沿海各航标区分别划归各有关海监局的通
知》,天津航道局青岛航标区于1989年1月1日成建制划归交通部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
1989年1月,按区处合一原则,组建青岛海监局航标处(处级) ,既是青岛海监局的职
能处室,也是基层单位,航标业务由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统一领导,其管理辖区不变。
主要职责是:负责原青岛航标区分管范围内航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实施年度计划下达
的任务;编制航标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年度经费预决算和航标
专用器材订货计划,由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负责审核、平衡、协调、汇总报部核准后
执行;负责提出浮标的大保养计划并组织完成;协助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在该处分管
区域内执行港口测绘任务的测量队解决所需船舶及后勤供应问题;在天津海上安全监
督局协助下进行航标处、台、站等业务干部的技术考核、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完成
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下达的其他任务。
1989年9月,青岛海监局航标处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业务科、行政科、政工科,
基层单位设王家麦岛指向标站、灯塔管理站、船队、石臼航标站 (根据交通部决定,
石臼航标站暂由原航标区领导) ;全处有职工201人。船队有船舶6艘:中型航标工作
船“B-14” ,小型航标工作船“B-107”、“B-108”,登陆艇“B-116”,航标
艇“B-120”、“B-122”。
1992年2月2日,石臼航标站划归日照海监局,更名为交通部日照海上安全监督局
航标站(简称日照航标站)。6月2日,在日照海监局签订移交协议书。同时将日照新灯
塔(后改名日照灯塔)1座、石臼嘴灯塔1座、煤港主码头导标2座、海上灯浮标8座一并
移交。 1992年2月10日,青岛海监局航标处在原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增设人事教育
科、计划财务科和航标队。
1995年8月, 青岛海监局确定航标处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
务科、业务科、行政事务管理站、灯塔管理站、指向标站、船队。
2001年5月,山东海事局和天津海事局签订《关于移交青岛航标区的交接协议书》,
青岛航标区成建制划归天津海事局,成立天津海事局青岛航标处。按照党的关系属地
化管理的原则,青岛航标处党的关系挂靠山东海事局,领导干部管理实行以天津海事
局为主、山东海事局为辅的管理体制。
2001年5月,日照航标站由日照海事局划归青岛航标处管理,有职工26人。7月,
山东海事局和天津海事局完成岚山港航标划转工作。 8月,日照海事局与天津海事局
青岛航标处就具体移交工作达成协议。移交化工码头灯桩1座,浮标及配套设备10座,
岚山地方港监航标管理人员3人。
2002年底,天津海事局青岛航标处进行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有航标科、计财科、
政工科、人事教育科和办公室,基层单位有服务中心、灯塔管理站、青岛港航标站和
日照航标站。青岛港航标站有船舶4艘,即中标船“海标052”轮,航标夹持船“海标
0513” 轮, 登陆艇“海标0511”轮、“海标0512”轮。王家麦岛差分全球定位系统
(DGPS)台站由灯塔管理站管理,编制为一个班组。
2004年4月,天津海事局明确航标处为社会公益类机构。
2005年6月,天津海事局明确青岛航标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航标科、人事科、
计划财务科、政工科;基层单位为:青岛港航标管理站、灯塔管理站、日照航标管理
站、 青岛航标养护中心。全处编制为164人。其航标管理的辖区仍为乳山口以南至北
纬35度线以北海区。 至2005年12月,青岛航标处有职工156人,管理辖区内各类航标
152座。

1982-2005年青岛航标处(区)历任主要负责人一览表
表1-21

┌───────┬──────┬───┬────────┐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
├───────┼──────┼───┼────────┤
│天津航道局青岛│主任 │王载熙│1982.09-1983.01 │
│航标区 ├──────┼───┼────────┤
│ │党总支代书记│王载熙│1982.10-1983.04 │
│ ├──────┼───┼────────┤
│ │主任 │张家林│1983.01-1984.12 │
│ ├──────┼───┼────────┤
│ │党总支书记 │宋广梅│1983.04-1984.12 │
│ ├──────┼───┼────────┤
│ │主任 │高祀谦│1984.12-1989.01 │
│ ├──────┼───┼────────┤
│ │党总支书记 │张可斌│1984.12-1989.01 │
└───────┴──────┴───┴────────┘

续表

┌───────┬───────┬───┬────────┐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
├───────┼───────┼───┼────────┤
│青岛海监局 │处长兼党委书记│王载熙│1989.05-1993.06 │
│航标处 ├───────┼───┼────────┤
│ │处长 │王洪顺│1991.07-2001.05 │
│ ├───────┼───┼────────┤
│ │处长兼党委书记│王洪顺│1993.06-1995.06 │
│ ├───────┼───┼────────┤
│ │党委书记 │袁秀峰│1995.06-1997.02 │
│ ├───────┼───┼────────┤
│ │党委书记 │单继新│1997.02-2001.03 │
├───────┼───────┼───┼────────┤
│天津海事局青岛│党委书记 │霍学良│2001.03- │
│航标处 ├───────┼───┼────────┤
│ │处长 │王洪顺│2001.05- │
└───────┴───────┴───┴────────┘

二、烟台航标管理机构
清末建立海关后,烟台沿海航标由东海关掌管。始由总部设在东海关的北方区巡
工司负责包括烟台沿海的北方区段的航运、航标、测绘海图等方面的管理。1868年,
东海关设海务部,负责管理船舶进出口及港内外的灯塔、浮标等助航设施。抗日战争
结束后,烟台东海关关区管理的灯塔交由青岛胶海关管理,胶海关内设海务课管理海
务和灯务,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烟台航标由交通部海务总局组建的青岛海务办事处负责管理。
1953年,沿海航标移交海军管理。1975年,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强沿海各港口航标工
作的通知》 ,烟台港务监督设立航标组,管理烟台港区航标,编制4人。上述管理体
制沿用至1982年。
198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海军管理的航标除少数外划归交通部管理,北
方海区由天津航道局负责。
1982年初,天津航道局烟台航标区(科级)成立,设政工组、生产组及后勤组,接
管海军移交的烟台地区海上公用干线航标,负责西起老黄河口、东至荣成成山头、北
到北隍城岛、南至乳山口范围内沿海水域的航标管理。共接管各类航标64座,其中,
灯塔12座、灯桩18座、灯浮标2座、雾号3座、测速标26座、导航台1座、指向标2座。
1983年2月,烟台航标区下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船舶联合支部、蓬莱站、
威海站、 成山头指向标站、成山头导航台、镆铘岛指向标站。1984年7月,组建石岛
航标站。
根据交通部《关于将沿海各航标区分别划归各有关海监局的通知》,1988年11月,
烟台航标区划归交通部烟台海上安全监督局,改称烟台海监局航标处。其辖区和职责
不变,航标业务属交通部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管理。
1990年12月,烟台航标处下设机构为:蓬莱航标站、威海航标站、石岛航标站、
成山头导航台、成山头指向标站、镆铘岛指向标站、供应站、航保修理所、船队 (均
为科级),监测台(副科级),非驻烟单位和船队设基层党支部,有职工340人。
1993年9月,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劳动工资科、计划财务科、行政事务管理站、
航标导航科、 纪委、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团委、工会、保卫科。1994年7月,
烟台海监局烟台山航标移交烟台航标处管理。1997年3月,设基建科(科级)。1998年1
月,设芝罘湾航标站(科级)。8月1日,烟台航标处船舶实施集中管理,将原隶属于石
岛站、威海站、蓬莱站的“B-105”、“B-106”和“B-123”船成建制划归船队管理。
成山头导航台(罗兰A导航系统)自10月1日零时起关闭,11月15日起导航台人员分流安
置。1999年2月,组建成山头航标站,人员编制20人。

图1-7 1999年交通部烟台海监局航标处机构设置示意图。

2001年3月12日, 烟台海事局所属的烟台航标处成建制划归天津海事局,更名为
天津海事局烟台航标处(处级)。按照党的关系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烟台航标处党的关
系挂靠烟台海事局,领导干部管理实行以天津海事局为主、烟台海事局为辅的管理体
制。
2001年8月,成立龙口航标站筹备组,筹建龙口航标站。
2002年5月, 经天津海事局研究决定,烟台航标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航标科、
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政工科、技术装备科;下设机构为后勤服务中心、航标修理所、
石岛航标站、成山头航标站、威海航标站、芝罘湾航标站、蓬莱航标站、龙口航标站、
潍坊航标站。均为科级机构。
2004年4月,天津海事局确定烟台航标处为处级单位,社会公益类机构。
至2005年底,烟台航标处有职工251人,下辖芝罘湾、蓬莱、龙口、潍坊、威海、
成山头、 石岛7个航标站,管辖西起黄河口、东至荣成成山头、北到北隍城岛、南至
乳山口的辖区内各类助航标志262座。

图1-8 2005年天津海事局烟台航标处机构设置示意图。

1982-2005年烟台航标处(区)历任主要负责人一览表
表1-22

┌─────┬─────┬───┬────────┐
│机构名称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
├─────┼─────┼───┼────────┤
│天津航道局│主任 │孙文远│1982.11-1989.07 │
│烟台航标区├─────┼───┼────────┤
│ │党总支书记│李长远│1983.05-1989.12 │
├─────┼─────┼───┼────────┤
│烟台海监局│处长 │王俊波│1989.12-1993.06 │
│航标处 ├─────┼───┼────────┤
│ │党委书记 │姜成国│1989.12-1993.06 │
│ ├─────┼───┼────────┤
│ │处长 │王明亭│1993.06-1998.04 │
│ ├─────┼───┼────────┤
│ │党委书记 │李炳岩│1993.06-2000.02 │
│ ├─────┼───┼────────┤
│ │处长 │韩鲁蓬│1998.04-2001.09 │
│ ├─────┼───┼────────┤
│ │党委书记 │张原军│2000.02-2002.03 │
├─────┼─────┼───┼────────┤
│天津海事局│处长 │钟建军│2002.03- │
│烟台航标处├─────┼───┼────────┤
│ │党委书记 │张原军│200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