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船用产品及船运集装箱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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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末,山东省造船工业开始发展。1958-1965年,青岛船检船用产品
检验主要在济南、潍坊两地,“文化大革命”前半期处于停顿阶段。1972-1981年恢
复发展,业务扩大到山东全省及青海省。1982年起,船用产品检验法规、规范、检验
须知逐步完善,产品检验逐步规范化、程序化和国际标准化。至2005年底,产品检验
种类由1958年单一的船用柴油机检验发展到64种船用产品检验,对省内400多家产品
厂的船用产品开展了检验,对产品厂进行了工厂认可并颁发工厂认可证书,对214种
船用产品进行了型式认可并颁发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中国船检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展船运集装箱(简称集装箱)检验业务。1990年7月,
中国船检局在广州召开第一次集装箱检验经验交流会,就集装箱的制造检验、与外国
船级社的联合检验、集装箱角件以及箱用钢材等材料的检验和船运集装箱检验的统一
标准、统一做法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对编写《箱体及主要部件检验须知》进行分工。
青岛船检自1991年对1家企业进行工厂认可、检验100标准箱开始,至2005年底,陆续
对6家生产集装箱的企业进行了工厂认可。2005年,经青岛分社检验的集装箱为27
915标准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