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海洋工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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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海上设施安全作业和防止海域受到污染,维护国家合法权益,1971年起,
中国船检开始对在中国建造或在中国水域作业的全部海洋工程设施进行法定检验,对
入中国船舶检验局(ZC,中国船级社前身)和中国船级社(CCS)船级的平台进行入级检
验。
山东辖区的海洋工程检验始于1977年,1992年开始对浅海固定平台和海底输油管
道进行建造发证检验,2002年开始对固定设施开展在役检验,检验业务种类和数量逐
步增加。
山东辖区开展海洋工程检验初期,烟台船检负责胜利油田移动平台检验,青岛船
检海洋工程处(部)负责胜利油田固定平台、海底管道的建造检验。为适应海上油田的
勘探开发需求,1998年10月,海洋工程检验全部纳入青岛船检海工处,其主要业务范
围是:负责海上设施的建造入级检验、进行初次入级检验及保持平台级的各种检验;
承办海上设施初次入级图纸的核查(复查),接受上级分派的海上设施审图工作;按照
船旗国政府授权,根据国际公约及船旗国政府的规定对海上设施进行法定检验;负责
海上设施第三方发证检验、受委托的海上设施代理检验;负责东营周边地区国内航行
船舶营运检验和航修单位认可。
至2005年,山东辖区海洋工程检验业务迅速发展,中国船检海工检验培训基地在
东营市桩西基地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