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船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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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业务,除对船舶建造的监督、检验、发证外,主
要是办理船舶登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
国内航线船舶签证以及对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审核等。
山东沿海、内河航运业自古比较发达,尤以烟台、青岛口岸突出,但以木帆船为
主体的民营航运业居多。鸦片战争后,列强入侵,外国商船垄断山东轮船航运业近百
年。其间,烟台、青岛、龙口等地的民族轮船在同外国商船的抗争中逐渐兴起,上海
轮船招商局烟台、青岛分局相继设立。新中国成立后,国营轮船航运业不断发展。2
0世纪70年代中期,木帆船大多被各类钢质船替代,并逐步向大型重吨位发展。1977
年,山东省首家远洋运输公司--青岛远洋运输公司成立。此后,山东沿海航运业加速
发展。据《青岛市志·交通志》记载,至1986年,仅青岛地区4家海运企业即拥有运
输船舶76艘、224.59万载重吨,年货运量1071万吨,比1952年增长23.3倍。随着改革
开放的深入,山东航运业得到空前发展,国营、集体、个体,远洋、近海等全面发展。
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航运企业217家,各类营运船舶1.2万艘。航线遍及全世界
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20多个国际贸易港口。
山东辖区的船舶管理,新中国成立前由海关负责,新中国成立后改由海事部门
(原为港务监督机构)负责,各项管理业务均有实质性变化。随着经济发展逐步与世界
接轨,国内法律、法规、规章日趋完善,各项船舶管理业务开始有法可依并逐渐走向
正轨:船舶登记种类从少到多,船舶进出口岸管理和签证逐步规范,船舶安检工作走
向成熟,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审核工作从无到有并越来越受重视。船舶管理人员的素质
不断提高,管理理念不断更新,服务意识不断增强。2004年,船舶“一卡通”工程开
始建设,逐步实现船舶登记、船舶动态、IC卡管理系统等业务管理模块有效整合,为
规范船舶管理和解决船舶假证、一船多证、港务费流失等问题提供有效监管,成为
“数字海事”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保安管理,根据《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
则)及国内有关法律规定,交通部于2004年6月16日印发《船舶海上保安规则》。山东
海事局按交通部要求,组织各分支局认真学习、落实《船舶海上保安规则》,并组织
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检查、整改活动。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保安管理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