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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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辖区海事机构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管理主要包括打捞前的审批、现场监督和后
期验收三部分。对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的验收,主要以是否打捞起沉船沉物和该水域是
否存在碍航物体、有无潜在安全隐患为标准;对确定无法打捞的沉船沉物或其残骸,
无法确定是否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海事管理机构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作为验
收依据。同时,海事管理机构还负责监督检查以下情况:(1)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将打
捞作业进度及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沉船打捞出水时打捞单位是否及时
报告海事管理机构,以便海事管理机构视情况派员前往现场勘察取证;未经海事管理
机构同意,不允许任何人查看出水的沉船,也不得擅自变动沉船上的有关物证。(3)
打捞工程结束撤离现场,不得留有碍航物体,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
法补充规定》,山东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依法对沉船沉物打捞作
业进行管理。烟台港务监督于1977年监管中国籍货船“汉阴”轮的打捞工作。该打捞
工程共分4个阶段,1977年冬开始,1979年7月全部工程结束,实际施工19个月。“汉
阴”轮打捞工程使用18只打捞浮筒,将2万吨级的货轮断体整浮,控制浮筒出水后立
即拖浅,共吊出沉船中货物1.2万吨,是中国打捞史上大型打捞工程之一。1979年11
月25日,天津石油勘探局所属“渤海2号”钻井平台在拖移航行中翻沉。1981年4月2
6日,在烟台港务监督的监管下,烟台救捞局进行打捞施工,至1982年7月14日竣工。
打捞工程采取聚能爆破新工艺,并邀请广州救捞局海上援救装备研究所工程师参与工
程爆破技术指导。北京电影制片厂将整个工程拍摄成一部电影纪录片--《渤海2号工
程打捞纪实及聚能定向爆破新工艺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授权,山东辖区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
辖区内的沉船沉物发出强制打捞令。1998年11月19日,洪都拉斯籍货船“斯太尔”轮
在由青岛开往韩国途中因船舱进水沉没在崂山水域,青岛港务监督向该船所属船公司
发出强制打捞令,责令执行沉船的打捞。
2000年10月1日20时50分,“锦港油1”油轮(船长45.5米,满载排水量743.5吨)
自胜利油田海上作业区运载402立方含水原油,在返回东营港途中距东营港5海里处发
生船艏右倾入水翻沉,船载原油未发现泄漏。10月10日,按照东营港务监督的要求,
烟台救捞局“芝罘岛”工程船抵达现场。10月14日9时,“芝罘岛”工程船准备进行
吊抬起浮沉船,七号、八号定位锚钢缆意外地陷入泥中绞拉不出,致使当日工程船无
法就位作业。夜间东北风6级,工程船停止作业避风。10月17日,经潜水员探摸作业,
沉船状态发生很大变化。10月20日,烟台救捞局和胜利油田海洋开发公司向东营港监
报告沉船打捞施工作业情况和遇到的困难,烟台救捞局提出暂缓打捞的请求。200 1
年,烟台救捞局再次全力打捞,8月19日将“锦港油1”轮打捞出水。
2003年12月2日,集装箱船“天利”轮(船长147米,总吨10917吨,该航次装载5
87个标准箱)在出青岛港时,与进港的美国籍集装箱船“MOKIHANA”轮(船长262米,
总吨37811吨)在引航站水域发生碰撞。“天利”轮左舷第三舱吃水线以下撞开一个约
20米长、2米NFDA16米宽的裂口,随时有沉没的危险。为防止船舶沉没堵塞青岛
港主航道,青岛海事局指挥“天利”轮在海西湾水域成功抢滩。12月11日,青岛海事
局向“天利”轮所属船公司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强制打捞令,责令该公司在
2004年1月31日前将“天利”轮打捞清除。12月30日,烟台打捞局完成“天利”轮的
水下堵漏工作,做好起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2月31日21时30分,“天利”轮安全起
浮。2004年1月3日,“天利”轮安全靠泊北海船厂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