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法规建设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海事志(186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article/1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article/1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海事在海关兼管、交通部门和港务部门分管、海事部门统管等时期,均有相
应的海事法规,由于受各方面条件和因素的限制,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20世纪
80年代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同时,中国政府不断批准接受国际海事组织各项公约,国
家交通部门的海上交通监管宏观政策向国内统一、与国际接轨转变,山东海事法规建
设同步发展,法规体系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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