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章 航标管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海事志(186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article/1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9/article/1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航标管理包括航标布设、迁移、拆除、现场监督和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依据航
标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清末,海关总税务司署制有《新关灯塔诫程》,共
10卷,沿用数十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就保护航标设施作出若干专门指令,并在有
关法律中予以规定。20世纪80年代始,航标管理的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先后出台。
199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航标法制建设进入新阶
段。其后,交通部《海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等一批管理规
章陆续颁布实施,对航标的设置、管理、信息传递、应急恢复等作出具体规定。山东
海区航标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机制,不断强化质量管理,
为提高航标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05年底,山东海区航标正常率和航标维护正常
率连续20年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