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海事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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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起,全省各港务监督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十不开航”和“五不拖带”规定,
在船舶签证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船舶不予放行,通过行政管理预防各类海上
交通事故的发生。
1990年起,全省各港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处罚条例》,海
事处理与海事预防并举,在调查处理海事的同时,对当事方提出有关安全建议,并敦
促其落实。
1999年山东海事局成立后,根据山东辖区海上交通事故和通航环境的特点,采取
一系列专项措施,加大海事预防的力度,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日趋稳定。

一、青岛辖区
1988年,针对青岛至黄岛轮渡穿越主航道容易发生碰撞的隐患,青岛港务监督要
求有关单位和船舶加强值班瞭望,经常联系,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确保船舶安全。针
对渔汛季节渔船碍航屡禁不止的情况,青岛港务监督联合水上派出所、地方政府组成
法规宣传组,深入渔村、渔港、渔船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渔民守法的自觉性。
1989-1991年,青岛港务监督不断完善海事预防工作措施,加强海上巡逻;建立
船舶动态报告制度,有效掌控船舶在港内的活动;利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严密监控
船舶动态;加强船舶安检、签证、明火、危险品的现场监督管理;对老龄船、方便旗
船、港作船、小型船加强安检。1992年,青岛港务监督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现场安
全宣传和违章行为纠正,加大对到港船舶的安全检查力度,保障船舶安全,安检覆盖
率95%。
1993年,青岛港务监督坚持和完善船舶动态报告制度,加强对船舶进出港、靠离、
锚泊活动的监管。5-6月,在港船舶80多艘,超过锚地容量,由于指挥得当,海上交
通秩序井然。
1995年,青岛港务监督重点开展“三无船”(即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
籍港船舶)安全隐患整治,联合边防、海关、公安等部门,深入青岛辖区各船厂、码
头、锚地,拉网式检查船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取缔“三无船”,整顿船舶秩序。对
客船、轮渡、油轮、危险品船的安全检查,不受6个月内不重复检查的限制,对老旧
船实施重点检查,跟踪整改,促进船舶安全航行。
1996年,由于秋季渔船在中港湾进行水产交易,严重影响货轮、工作船安全和港
口生产,青岛港务监督依法进行监管,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取得良好效果。对海产
养殖影响航标维护、薛家岛个体船非法载客等问题,青岛港务监督及时向青岛市政府
反映,在市海洋与水产局、市航运管理处的配合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997年,青岛港务监督以海事预防为目的,相继召开青岛地区首届海事预防会议、
海事案例分析会等,并结合“反三违月”(“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
动纪律)活动,针对个别航修单位重生产轻安全而引发事故的情况,召开青岛地区航
修单位安全工作会议,剖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航修安全管理的措施。
1998年,召开青岛海区第三届海事预防研讨会,与有关船公司共同探讨海事预防措施。
1999年,青岛港务监督针对渔船捕捞碍航问题,与青岛港务公安建立联动机制,
联合清理、驱赶在航道、锚地的违法捕捞渔船,取得明显效果。针对非法养殖、非法
设置定置网具的碍航问题,会同青岛市经委、市海洋与水产局发布《关于清理整顿海
上通航环境的通告》,开展联合清理行动,清理定置网具196具。
在2001年、2002年连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基础上,2003年,青岛海事
局针对雾季事故多发的问题,更新青岛港VTS信息管理系统,增强通航环境和秩序的
监督力度,事故明显减少。为切实提高船舶事故的整改效果,青岛海事局建立事故通
报制度,即通报船舶及其所有人,同时通报给事故船舶所属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船舶
所有人或船舶管理公司须书面反馈整改措施,由当地海事机构监督实施。
2004年,青岛海事局召开辖区海上施工作业管理工作会议,制定水上水下施工作
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水工作业的安全管理。1-3月,开展船舶船体结构及船舶超载
专项检查和内贸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专项检查活动。2-7月,开展沿海小型船舶专项
整治活动,完成对辖区4家航运公司、19艘沿海小型船舶的登记和船舶检验情况的调
查,组织开展沿海小型船舶安全配员、消防救生应急能力专项检查。4月、9月,开展
“四客一危”船舶专项检查和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集中会战检查活动。
2005年,青岛海事局先后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沿海散杂货船专项检查、低质
量船舶专项治理、港口国操作性检查集中会战、“黄金周”客船专项检查、全国安全
生产月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专项检查年等一系列大型专项治理活动,并汇编《青岛市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个专项预案。

二、烟台辖区
1953年,烟台港务监督制定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加强对《海事处理暂行办法》的
贯彻执行力度并确立报告制度,重视海事报告的作用;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对船员
尤其是油轮和帆船的船员进行驾驶技术及航行规章的宣传教育,以提高船员管理水平,
减少海事案件的发生;加强对船员的管理和考核,在该年7-8月举行未满二百总吨船
舶的船员考试。根据1952年9月试行的《帆船驾长管理规则》,加强对帆船驾长的管
理并总结经验;在台风季节大风期间加强船员防风宣传教育以提高船员的警惕,减少
海事的发生;结合船舶检查工作对航行设备普遍检查,使船舶切实处于安全适航状态,
预防海事发生;配合监督组定期举办航行安全宣传,使航行违章事件及妨碍航行事件
逐渐减少;对海上救护工作加强各有关方面的联系,对遇难船舶在最大可能限度内及
时调配出动救护船只,以减少海事中生命财产的损失。
1989年,烟台港务监督整顿水域管理秩序,治理通航环境。在海区安全管理方面,
组织开展对荣成湾锚地及周围水产养殖情况和锚地专用灯浮标的调查研究,对锚地附
近水文气象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会同地方交通部门、北海舰队、长岛县政府及渔业水
产等单位,对长山水道水产养殖区的范围和锚地、航道的划分等问题进行协调。烟台
港西港池建成投产后,烟台港务监督汇集西港池码头前沿水深、调头区、码头长度等
资料,同时加强对港池、航道碍航物体的管理和清除,确保海区和港池的船舶航行和
作业安全。加强对非专业运输部门船舶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隐患,尽可
能避免海损事故的发生。
1990年,烟台港务监督制定辖区治理整顿海上交通秩序的五年规划,规定凡设在
航道、锚地内的海产养殖设施,限期无偿拆除。年底,西港区主航道内的海产养殖设
施被拆除。1992年,根据海区养殖情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绘制水产养殖分布示意
图,为船舶在辖区内航行提供安全保障。
1996年春运期间,烟台港务监督加大监管力度,指挥船舶进出港口1965艘次,其
中客船1550艘次,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周”和“反三违月”活动期
间,侧重船舶技术状况和现场监督检查,先后30多次派巡逻船到荣成湾、长山岛、登
州水道等处巡航调查,将调查结果整理成《辖区通航环境基础资料》,用于指导和监
督管理。同时,将老旧船、客滚船、危险品船、乡镇(个体)运输船、小型旅游船作为
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扩大安检比例,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检查标准,对上述五类船
舶安检145艘次,占安检总数的79%,查出缺陷824项,开航前纠正率72%,辖区五类重
点船均未发生重大或恶性事故。
1999年,烟台海事局强化对客滚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辖区客滚船进行3次集中
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通报公司,限期整改,并
责任到人。同时,以审批港区活鱼苗过驳点为契机,要求养殖方自行拆除违章养殖
2.6万平方米,并强制打捞清除“鲁昌驳113”轮。
2001年,烟台海事局联合牟平区政府及交通、渔业、水产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活
动,出动巡逻艇50多艘次,人员163人次,清除非法碍航养殖200多万平方米,清理碍
航定置网具12具,有效遏制了碍航养殖反弹现象。在布苗和收获两个季节,联合当地
政府及渔政、水产部门,进行看、劝、拆,清除荣成湾锚地内非法养殖2000余亩,该
锚地的锚泊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全年到荣成湾锚地锚泊的中外籍船舶490余艘,未发
生事故。
2002年,烟台海事局对外公布辖区重要港口、航道、锚地等交通专用水域范围,
制定《2002年通航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山头、烟台山和北长山等船舶交通管
理系统(VTS)接受船舶动态报告131876艘次,提供信息服务1.3万余次,避免碰撞、致
损养殖事故48起,纠正违章226次。烟台山VTS大力宣传《烟台港船舶报告规定》,报
告率98%,较2001年提高4%,船舶违章与2001年同比下降20%。同时,对违章占道的渔
船进行集中整顿,针对渔汛季节渔船活动频繁,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况,联合成立
专门整顿小组,对牟平作业区通航秩序进行全面整治,驱赶小渔船600多艘次,渔船
在定线制水域作业等违法行为减少。
2004年,烟台海事局全面落实客滚船安全监管的各项法规,实施安全预警制度,
初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编制完成水上特大交通事故和海域油污应急反应两个预案,
成功处置“海鹭15”轮、“大华”轮等险情事故,海事预防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三、日照辖区
2000年后,日照辖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港口货物吞吐量逐年增加,通航密度增
大,海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此,日照海事局组织开展1991-2000年海上交通事故
统计分析的课题研究,从事故类别、事故等级、事故原因(人、机、环境)以及安全监
督管理等角度进行认真系统的统计分析,探讨海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并形成《日
照海区1991年-2000年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
2001年上半年,日照海事局根据辖区航道、锚地养殖捕捞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集
中力量在辖区各有关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进行联合调研,对航道、锚地、禁止捕
捞区范围内的碍航渔网问题进行宣传教育,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取得良好效果。同时,
加大巡航频率和巡逻范围,查实航道、锚地和禁止捕捞区内违章设置的网具及作业的
基本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对海事工作给予极大支持,积极动员、督促渔
民清除航道、锚地、禁止捕捞区内的违章渔网。
2002年,日照辖区连续发生船舶搁浅事故,日照海事局组织日照港务局业务处、
引航公司、轮驳公司、港湾公司、各船舶代理公司及有船单位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
汲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主管机关公布的各项规定,制订具体措施,避免
类似事故发生。其后,向有关单位发布《关于日照港近期两起搁浅事故的情况通报》,
禁止船舶通过临时通道进出日照港东西港区,要求按公布的日照港东西港区进出港航
道航行,防止船舶航至浅水区搁浅。此后,该区域至2005年未发生船舶搁浅事故。
2003年,日照海事局针对连续发生在辖区的与船舶熏蒸作业有关的事故,向有关
港务和代理公司下发《关于加强船舶熏蒸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
熏蒸作业和在航熏蒸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要求港口生产部门完善港口应急反应体系,消防预案应充分考虑代理、消防、作业部
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熏蒸船舶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有
效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作业人员中毒事故;要求船舶代理部门严格遵守船舶动态和事
故报告制度,督促熏蒸船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到港船舶的残余熏蒸剂,船方要严格
按照有关要求,申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派专业人员收集处置,并报海事管理部门备案。
2004年,日照海事局针对港内航道碰撞事故多发的态势,采取多项海事预防措施:
建议日照港尽快建立大型港外锚地以供将来大型船舶锚泊需要;对施工船舶严格把关,
避免不合标准的船舶在辖区水域施工;针对天气、海洋预报与实际天气状况不符的情
况,进一步强化主管机关与海洋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度。
2005年,日照海事局对发生在辖区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海事
预防措施。在“宝龙”轮事故发生后,立即召集港口生产部门、引航部门以及代理公
司召开辖区通航安全管理会议;针对“河北美好”轮机舱进水重大等级事故,要求船
公司应加大对老旧船舶设备、设施的检查、更新力度,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船
舶坞修和日常维护应加强对海底阀、箱等部位的检查和检测;针对“天使黎明”轮搁
浅事故,要求港口生产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港口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并
要求引航员严格按照制定的引航方案引领船舶,在引领船舶时要严格按照船舶动态管
理规定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动态。

四、威海辖区
威海辖区水域通航环境复杂,港口附近养殖较多。20世纪80年代起,威海海上交
通主管部门通过多次开展海上巡查执法活动,积极促成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对碍
航养殖进行清理。
1990年,威海港务监督上报威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不同意环翠区水产局在威海
港检疫锚地附近及抛泥区内设置海带养殖区的请示》,从海上交通安全和威海港长远
发展的角度,对这一养殖区的设置予以否定。1991年,上报威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对非法养殖区处理意见的报告》,反映检疫锚地和黄泥湾处严重超养问题,并建议检
疫锚地附近的大面积增养区全部拆除或迁移。1月,威海市交通委员会向威海市政府
提交《关于环翠区水产部门在威海港检疫锚地附近和内港水域进行水产养殖的情况报
告》,反映威海港检疫锚地附近和内港水域水产养殖的碍航问题。
2000年,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
要求,威海港务监督印发《关于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对
活动作出部署,确定活动目标为:通过开展活动,做到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规章
制度明显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显加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年内不发生重
大安全责任事故,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在活动中,威海海事局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省交通厅、山东海事局的安排,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
开展各项专项活动,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等级事故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自2001年,威海港实行船舶动态报告制度,并同时实行单向通航制,港口的通航
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2001年6月,威海海事局印发《巡航工作内部管理办法》,对
港区巡航的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2005年,威海海事局全面落实客滚船安全监管各项法规,实施安全预警制度,初
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编制完成水上特大交通事故和海上船舶油污应急反应两个预案,
海事预防和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济南海事局辖区
2000年,济南海事局下发《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通知》,要求东营、东风、羊口
港监加强建局初期的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辖区或内部发生重大安
全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
2001年,济南海事局组织对辖区水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并开展“水上安全
运输年”活动。
2002年5月,济南海事局举办浮桥安全管理员学习班,对辖区浮桥主管安全的负
责人和安全员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教育。6月9日,济南海事局组织“全国安全
生产咨询日”活动,机关及各海事处采取现场咨询、张贴警示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
方式开展该项工作。2003年,济南海事局在潍坊召开重点船员(黑名单)跟踪管理实施
办法研讨会,船员管理处,潍坊、东营海事处,及辖区航运企业、培训机构的相关人
员参加。9月23-28日,组织对辖区进行水上安全大检查。
2004年,东营海事处组织从事海上生产的海洋船舶公司、海洋石油开发公司、海
洋钻井公司等港航单位,在东营港举行平安东营海事建设启动仪式。同年,东营海事
处被评为东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东营建设工作一类单位。
2005年,滨州海事处为沾化县交通局举办辖区运输船舶、船员安全生产培训班。
6月30日,东营海事处联合胜利石油管理局桩西前线领导小组、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
环保处、海洋石油船舶公司和海洋石油开发公司,在东营港附近海域成功举办海上交
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7月15日,滨州海事处联合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滨州公安边
防支队,对套尔河通航水域组织开展巡航执法大检查。10月9日,滨州海事处对滨城
区梁才街道办事处沿黄滩区村庄的渡口进行拉网式检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