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船舶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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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山东辖区的船检权一直由海关理船厅控制,1931年后归属国民政府交通部天
津航政局,新中国成立前归属港务局航政机构。1982年1月1日后,中央直属船检脱离
青岛港务局,成为独立建制的船检机构,由交通部船检局直接领导。青岛船检及其下
属办事处负责山东全省船舶检验、海洋工程检验、船用产品检验、船运集装箱检验、
公证检验、质量管理认证、船舶和港口安保认证、工业产品认可检验以及各类技术咨
询业务。青岛船检机构、名称和人员编制历经8次变化,领导成员进行了10次调整,
最初仅有3人,至2005年,发展成为有6个处室、2个办事处和109名职工的船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