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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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5年, 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先后进行两次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干部人事
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
供了组织保证;筹资渠道不断拓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为全省民政工作提
供了财力支撑,17年间共筹集民政事业经费46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245.5亿元,民政
事业经费平均每年递增14.4%; 民政立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有力地推动了民政法制建设;民政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建设、民政
信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对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
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