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民政志(1988-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article/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article/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边界地区资源的开发 利用程度的加深,边界争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为从 根本上解决边界争议,1989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省级勘界试点工作。在勘 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1996年8月1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勘定省、县 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12月17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 国发〔1996〕32号文件做好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的勘 界工作全面展开。经过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和县级行政 区域界线勘定工作2001年底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