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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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边界地区资源的开发
利用程度的加深,边界争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为从
根本上解决边界争议,1989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省级勘界试点工作。在勘
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1996年8月1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勘定省、县
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12月17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
国发〔1996〕32号文件做好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的勘
界工作全面展开。经过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和县级行政
区域界线勘定工作2001年底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