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金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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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制
1988年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基金会实行由其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管理体制。2004年国务院《基金会管理
条例》施行后,确立建立基金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由省级以上民政
部门审批登记的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条例》规定,省级以上民政部门作为基金会
的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1.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
度检查;2.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
常监督管理;3.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基金
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1.指导、监督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
构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2.负责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年度检查的初
审;3.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执法部门查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违法行
为。

二、换证登记
2004年4月5日,民政部在广东省召开全国贯彻《基金会管理条例》会议,5月28
日下发《关于印发〈基金会换发登记证书方案〉的通知》,对全面贯彻实施《条例》
和换发基金会登记证书工作作出统一部署。6月17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基金
会整顿规范和换发登记证书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基金会整顿规范和换证登记工作提
出具体要求。6月23日,省民政厅在日照市举办由基金会负责人参加的全省贯彻《基
金会管理条例》培训班,对学习贯彻条例、开展基金会整顿规范和换发登记证书工作
作出具体部署。

图5-12 2004年6月,省民政厅在日照市举办全省贯彻《基金会管理条例》
培训班。

2004年7月上旬至8月底,各基金会进行自查,填写民政部统一印制的换证申请书
和工作报告书,在申请换证之前自主选择其类型为公募基金会或非公募基金会,并到
省民政厅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和固定资产审计。 9月,各基金会将填写
好的换证申请书和工作报告书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业务主管单位依据换证工作要求,
对照《条例》 规定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10月1日至11月底,基金会将换证申请
书和工作报告书,以及原登记证书复印件报省民政厅,申请换证。省民政厅对基金会
提交的换证申请书和工作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在受理换证申请60日内作出审查结论。
经全面审查合格的基金会,收回其原登记证书,发给新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对存在问题的基金会提出整改要求,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理。
基金会通过自查,认为自身难以达到《条例》规定标准,有注销意愿的,不再申请换
证,直接向省民政厅申请注销。
2005年3月,省民政厅对换证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公告,并将换证工作总结情况
报民政部,整顿规范和换发证书工作结束。2005年,山东国际友好城市交流事业发展
基金会注销登记,至年底,全省共有基金会25家,其中,17家换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5家新设立登记注册;山东省泰山科技专著出版基金会、烟台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山东省华侨福利基金会3家认为自身难以达到《条例》规定的标准,待注销。

三、资助社会公益项目
全省各类基金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募集社会资金,在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和资助
社会公益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扶残助残活动。1993-2005年,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助听、助行、助视、助学、助岗”5大爱心工程,利用接收和募集的款物,共资助
残疾人助听器5000余部,轮椅5000余辆,资助残疾学生3000余名、特困残疾人60000
余名。青岛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自2003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共投入1945万元,
为7278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修建危陋住房。
开展捐资助学、筹资兴教活动。1993-2005年,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儿童少
年福利基金会为支持全省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少年儿童教育事业,积极开展“
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共募集社会资金5000万元,援建希望小学650余所,资
助贫困学生20万名,援建春蕾小学17所,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图5-13 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资助盲人开办的按摩诊所。

开展对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活动。 省送温暖工程基金会1996-2005年
共筹集发放救助金2400多万元,救助特困职工家庭5万多户,涉及困难企业800多家、
困难职工10万多人。
截至2005年底,全省各类基金会共募集社会资金3.8亿元,共资助500多个社会福
利和社会公益项目,投入资金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