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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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末,全省各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自发成立,经过规范发展和培育提
高,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为农户、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大市
场连接的纽带,充分发挥其协调、指导、管理、服务作用,在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培养
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
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培育发展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山东省一些地区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开始
自发联合组织起来,组成不同类型的专业经济协会,在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
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建立使分散的
生产经营者以一个整体进入市场,实现了规模效益,解决了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成、
办不好的事情,加快了广大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的进程。
截至2002年上半年,全省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共有19000多家,其中,农民自
发兴办的12160多家,占64%;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建立的4560多家,占24%;由企业
发起牵头兴办的2280多家,占12%,分布在县、乡、村三级区域内的农业、林业、畜
牧业、渔业、水利、粮食、经贸、科技、供销等行业中。这些协会绝大部分没有在民
政部门注册登记,规模小,实力弱,无章程,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规划布局不
合理,有的甚至发展为类似帮会的组织,扰乱了农村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自2002年
开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适时地将工作重点放在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上,作为
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2002年4月,省民政厅组织力量深入荣成、莱州
、胶州、昌邑、临朐、沂水、莒县、莱芜市莱城区8个县(市、区)开展调研和复查登
记工作试点。2003年3月17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
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对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
、方法措施、登记管理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复查登记和培育发展
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
2003年11月25-26日,省政府在莱州市召开全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
会,要求2004年底全省完成现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归口登记和备案工作,2005年底
初步建立地域、行业全覆盖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体系;确定在全省重点扶持和培养3
00个示范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图5-6 2003年11月25-26日, 全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在莱
州市召开。

2004年2月5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复查登记工作
的通知》,明确复查登记的指导思想、登记范围、登记条件、登记申报审批程序、登
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等。复查登记工作分为自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发证3个阶段。 5月24-25日,省民政厅在荣成市召开会议,部
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复查登记工作。2004年底,全省完成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复查登记
工作。
9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
,提出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各司其
职,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各项扶持政策,促使全省农村经济协会进入依法管理、
规范化运作的快速发展阶段。9月8日,民政部在烟台市召开全国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
济协会现场经验交流会,向全国推广山东省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经验。
全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培育支持下,保持了良好
的发展态势。

图5-7 莒县西瓜协会便民服务大厅。

协会质量提高。通过复查登记,全省凡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各类农村专业经
济协会,均有规范的名称、注册资金、固定场所、一定数量的会员、相应的组织机构、
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社会法律地位得
到确认,生产经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过程中,各级民
政部门采取请专家、学者授课等形式,对协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
专业技术培训。2003-2005年,全省举办各种培训班200余次,10000余名协会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在复查登记的基础上,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专业经济协
会中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各类协会普遍建立财务管理、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等规章
制度。2005年底,全省60%的协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协会规模逐步壮大。经过培育,最初由几人、十几人组成的协会,逐步发展为有
几百人甚至几千人参加的协会。协会生产经营规模和国内市场销售份额越来越大,有
的协会把产品销售市场拓展到国外。惠民县安惠绳网协会组织6次出口贸易,将价值
2000多万元的10万张绳网销往新加坡、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2005年,全省规模
较大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达3000多个,加入协会的农民494万人,注册资金7039万元
,固定资产1.8亿元,年收入31.3亿元。
辐射带动能力增强。2003年后,全省各地呈现出建一家协会,兴一个行业,活一
片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景象。滨州市组织实施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兴农富民工程”
,带动8.1万户农民,促进了冬枣、苗木、肉食鸭、绳网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兖州市
小孟镇小尾寒羊养殖协会和漕河镇养牛协会,组织开展“万只羊”、“千头牛”扶贫
工程,带动当地200户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2003年,省民政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争
当“百强”、“十佳”协会活动,至2005年底,全省评选出济南市圆葱技术协会、青
岛市崂山茶协会等“百强”协会100个,评选出荣成市渔业协会、莒县西瓜协会等“
十佳”协会10个。

图5-8 寿光市蔬菜协会工作人员送农药到农家。

协会组织体系和服务功能基本完善。经过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连接技术、
生产、流通、服务等单位的内部体系更加完善,与产品、产业对应的农村专业经济协
会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县、乡、村各级层次不同活动区域有别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立
体网络初步形成。各级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提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水平,在推广高新技术,拓展国内、国际市场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莒县西瓜协会建立西瓜科普示范基地、新品种试验示范园及新技术示范园等,
先后为当地瓜农引进西瓜新品种100余个,提供实用新技术30余项。

二、管理与服务
(一)管理体制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实行归口登记管理、
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200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推动
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确定民政部门为农村经济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
位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政府推动、民政主导、业务主管单位配合、农户、
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的新的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社会人力、物力、智力
资源的整合,推动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调整登记管理政策
针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初期规模小、实力弱、没有法律地位、发展盲目和结
构不合理等问题,2003年3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经济协会登记管理
和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确定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登记管理政策,
即“五个放宽、三个减少、六个允许”。五个放宽为放宽对协会注册资金、会员数量
、办公场所、业务主管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规定县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注
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0元,乡(镇)级一般不低于5000元,村级一般不低于2000元,
不够上述条件的,可暂时在民政部门备案;乡、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为相应的乡(镇)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三个减少为减少批准筹备环节、减少公告环节
、减少或者免收登记费。六个允许为允许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允
许在异地设立办事(代表)机构、允许跨区域发展会员、允许按单一品种设置协会、允
许办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允许其广泛开展经济活动。2003年后,按照省民政厅通知
要求,各县级民政部门加快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步伐,应登尽登,全面确立农村专
业经济协会的法律地位。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登记和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639
3个(登记2636个,备案3757个),其中,潍坊1646个,淄博959个,临沂841个,济宁
570个,泰安563个,聊城297个,济南252个,枣庄238个,日照217个,烟台169个,
德州148个,滨州130个,莱芜118个,青岛70个,菏泽66个,威海65个,东营44个;
按业务主管单位划分,县级农业部门主管的占10.5%,科技部门主管的9.7%,畜牧部
门主管的5.4%,林业部门主管的3.5%,水产部门主管的2.0%,经贸供销部门主管的1
.8%,粮食部门主管的0.6%,乡镇政府主管的62.1%,其他行业部门主管的4.4%。
(三)扶持政策
200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意
见》,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
规划;物价部门要在农村经济协会收费项目的核准、收费许可证的办理上给予指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经济协会举办经济实体,并在农村经济协
会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等方面给予有力指导;各级税务部门应积极向农村经济协会及
其兴办的经济实体提供税收服务,并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贸易、供销、粮食等
部门要引导农村经济协会发挥农产品流通和贸易方面的优势,支持农村经济协会开拓
国内外市场;科技部门要把农村经济协会纳入“科教兴农”战略,优先提供科技服务
,引导或委托协会开展科技社会化服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经贸委、省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相继制定出台
扶持措施。截至2005年底,青岛、烟台、济宁、临沂、东营等市先后召开扶持农村经
济协会专题会议,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寿光、莱州、滕州、泗水、临清、莒县、
菏泽市牡丹区等50多个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