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篇 双拥与优抚安置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民政志(1988-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article/4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article/4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是革命老区、兵员大省、优抚大省。民政部门承担省政府赋予的支持部队建
设、 抚恤优待、军队离退休和退役人员安置及烈士褒扬等工作。1988-2005年,全省
各级民政部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高举爱国拥军旗帜,继承和
发扬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坚持为巩固国防和加强军队建设服务、为优抚对象服务、
为促进社会稳定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大力支持军队现代
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规定,努力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安
置工作,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对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全省
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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