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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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全省通过学习推广莱芜经验,普遍充实健全了乡镇政府职能。1
995年,在新的小政府、大服务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普遍建立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探索
加强乡镇政府建设的路子,省民政厅在全省组织乡镇政权建设工作专题调查。邹城市
北宿镇在学习莱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自身实际,明确镇党
委、政府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权力、任务、目标,同时具体规定了各自的工作
方法和工作程序,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政府在实现县级向乡镇放权的情况下如何履行职
能,用好手中权力,强化自身建设的问题,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并总
结出一套更加有力地为农民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工作方法。针对农村中出现的
热点难点问题,制订了“镇村工作五项监督”、“乡镇干部六不准”、“村务七公开
”、“镇村领导干部约法八章”等。在镇机关、镇直属窗口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全面
推行挂牌上岗、承诺服务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财务管理
问题,建立“四账一簿”、“三审计”、“一公开”等制度,较好解决了乡镇政府依
法行政、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问题,为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乡村两级配套联动的
工作运行机制积累了经验。省民政厅确定北宿镇为加强全省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试点单
位。省民政厅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大法制室、省社会
科学院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抓好试点工作。1995年5月,省民政厅在邹城
市召开全省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后,各地按照省里部署,结合实际,确定
试点单位,学习推广北宿镇经验。至1996年底,全省各市(地)组织召开各类推广乡镇
政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22个,15个市(地)、82个县(市、区)下发开展乡镇政府规范化
建设的文件,全省有658个乡镇进行试点,541个乡镇制定实施《乡镇政府工作规范》,
531个乡镇政府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图3-4 1997年5月, 全国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邹城市召
开。

1997年5月26-28日,民政部在邹城市召开全国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
会,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副省长张瑞凤等出席会议。会议总结推广北宿镇建立实施
乡镇政府规范化管理的经验。
2000年,全省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2001年后,此项工作改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纳入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民政部门协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