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强化健全乡镇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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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984年实行政社分开,展开建乡工作,至年底基本结束,全省由原来的2
109个公社改建为2643个乡和725个镇。完成建乡任务后,为摸清建乡后农村基层政权
建设的现状和问题,省委、省政府从省直28个部门抽调干部,组成若干工作组,由厅
局负责人带队,对全省乡镇政权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百乡调查。调查发现,乡镇
政府较普遍存在效率低下、办事困难的问题,原因是乡镇一级虽有责任,却无权力,
难以承担《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责,无法有效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经济
和各项事业的发展。1986年5月,省民政厅在莱芜市进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试点。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19
87年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单位扩大到每个市(地)1个试点县。
1988年6月3-6日,省委、省政府在莱芜市召开全省强化乡镇政权建设,深化农村
改革现场会,省委副书记、省长姜春云,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高昌礼,省政府特
邀顾问马连礼出席会议,姜春云讲话。会议总结推广莱芜经验,就如何加强乡镇政权
建设、加快深化农村改革进行探讨。莱芜市针对建乡后条块分割的管理局面并未根本
改变,乡镇政府对上级业务部门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没有领导管理权,很难行使对本
乡镇经济和社会的管理、协调、服务职能等情况,将市直部门设在乡镇的大部分分支
机构下放给乡镇,有的变更为乡镇政府行政职能机构,有的改为乡镇政府领导的事业
单位或实体,并普遍建立乡财政,有效健全了乡镇政府肌体,强化了乡镇政府职能。
莱芜市的做法使乡镇政权得到加强,责、权、利得到较好统一,有利于乡镇范围内商
品经济流通发展,有利于管好一乡一镇的经济社会生活。莱芜市在向乡镇放权的同时
,大做为农民发展经济服务的文章。全市200多个下放到乡镇的业务单位办成了服务
实体,组建了70多个系列化、多功能的综合服务组织,相应下放干部职工1万多名,
移交固定资产1100多万元。莱芜市直部门向乡镇放权后,开始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
脱出来,转向主要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在两年的试点过程中,市直各部门共
为基层举办各类培训班560多期,培训人员3万多人次,提供信息6200多条,建立服务
实体51个,先后有300多名行政干部和业务人员到服务实体任职或到基层帮助工作。
实践证明,莱芜市对乡镇政府简政放权的做法适应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冲
破了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对区域经济的管理、协调和服务,突出了政府部门
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和改善服务,使乡镇有了“手脚”,农民有了依托,部门业务落
到了实处,为农村各项工作增添了生机活力。
1988年6月22-25日,民政部在莱芜市召开全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座谈会,民
政部部长崔乃夫,副省长谭庆琏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推广莱芜市简政放权、健
全乡镇政府职能的经验,研究解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促进农村商品经
济新秩序的建立和发展。会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
展简政放权工作。至1988年底,全省有放权任务的130个县(市、区)中,有99个开展
此项工作,其中在全县范围普遍开展的有51个县(市、区);15个市(地)的75个县(市
、区)设立了基层建设专门机构,并解决了部分乡村干部的培训经费。全省乡村干部
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先后培训正、副乡镇长2765名,占应培训数的32.3%,培训村民
委员会主任29056名,占应培训数的31.2%。截至1993年底,全省完成县级向乡镇下放
权力,健全乡镇政府职能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