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篇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民政志(1988-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article/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8/article/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2005年, 山东省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法》(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本内容,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总结推广先 进典型,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实行村(居)务公开,不断推 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进程,成果丰硕。在乡镇一级,主抓 “简政放权,健全乡镇政府职能”和“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长足发展,对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 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