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善款善物筹募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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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善款善物筹募

图2-22 2005年5月18日,省慈善总会举办“慈心一日捐”活动,企事业单
位在现场踊跃捐赠。

慈心一日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2001年10月23日省委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
的意见〉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04年开始,由省慈善总会发起,全省每年5月中旬
举行一次以“奉献一片爱心,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按照依
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倡导每个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
约的一笔资金,每位公民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或节约的一笔资金,向困难群众奉献一
片爱心,帮助他们解决自己无力解决的困难。
“慈心一日捐”活动得到全省上下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从机关到基层,从街
道到企业,从军营到学校,处处涌动着爱心捐献的热潮。在2004年和2005年的“慈心
一日捐”活动中,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筹集善款2.3亿元和5.61亿元。
设立企业专项救助基金。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许多企业对设立专项救助基
金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各级慈善总会尊重企业的意愿和选择,根据困难群体的
实际情况,与企业一起共同研究确定救助目标、范围、数量和方法,并签订专项基金
管理使用协议。截至2005年底,胜利油田、山东省银行业协会、齐鲁石化等10余家大
型国有企业在省慈善总会设立了10余项、总值1.52亿元的慈善专项基金,救助方向涵
盖扶老、助困、助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个方面。

图2-23 2005年4月26日,省慈善总会会长谢玉堂接收山东省银行业协会设
立的山东省慈善总会银光助学基金。

山东省慈善总会设立的企业慈善基金一览表
(截至2005年12月)
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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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设立单位 │基金数额│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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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胜利夕阳红扶老基金│胜利油田有限公司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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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银光助学基金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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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阳光情暖万家基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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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伟东六一基金 │青岛伟东置业有限公司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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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鲁能光明助学基金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鲁能集团 │1000 │
├────────────────┼──────────────────┼────┤
│山东省慈善总会建业七一基金 │山东普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 │
├────────────────┼──────────────────┼────┤
│山东省慈善总会保康复明基金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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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微笑列车基金 │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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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浙商外海拥军基金 │山东浙江投资企业商会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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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烛光基金 │齐鲁石化公司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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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光荣基金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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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慈善总会三联老年救助基金 │山东三联集团 │200 │
├────────────────┼──────────────────┼────┤
│山东省慈善总会鲁光助孤基金 │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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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物品和书画捐助。2005年,山东省慈善总会积极发掘和利用自身优势,自1
0月10日起在全省开展慈善物品和书画捐助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山东省艺术界
书画家的大力支持,纷纷捐物、捐献书画作品,欧阳中石、韩美林、蒋维崧、魏启后
、乍启典等著名书画家捐助了作品。至11月底,全省共接收捐助物品300万件,接收
书画作品3745幅,其中绘画作品1330幅,书法作品2415幅。
国际募捐。省慈善总会积极加强与海外侨胞和慈善团体的联系,先后接待美国、
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慈善代表团、慈善人士的访问。截
至2005年底,省慈善总会共接收境外捐款400多万元。
社会经常性捐助。20世纪90年代后,山东省各级慈善组织积极致力于经常性的劝
募工作,把劝募同宣传企业公民理念结合起来,同宣传企业、培养企业文化结合起来
,同发展弘扬社会文化、校园文化结合起来,努力培育社会的慈善意识,形成良好的
慈善氛围,参与慈善活动成为一种社会时尚和社会责任。许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将
慈善捐赠作为企业开业庆典的主要内容。济南市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慈善活动作
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援助受灾群众、救助弱势群体活动中,各级慈善组织在基
层设立接收机构,接收社会各界的日常捐助。

二、善款善物管理
(一)善款保值增值
1994-2005年,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共募集善款近7.9亿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关于积极实现捐赠财产保值增值的规定,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对社会
捐赠的善款主要采取购买短期国债、银行协议存款等比较安全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对以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冠名设立的救助基金,保值增值运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救
助基金由原出资单位管理,对基金的运作一般是投放在没有风险且效益较高的项目上
,增值不低于10%,增值部分缴当地慈善组织管理使用;二是原出资单位设立的救助
基金移缴当地慈善组织管理、使用,慈善组织将基金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其利息
为增值部分,用于慈善事业。
(二)善物管理
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在接收社会捐赠善款的同时,还开展以实物捐赠为内容的经常
性社会捐助活动。1994-2005年,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共接收捐赠物品300余万件。对直
接接收的捐助物品,慈善组织向捐助者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和有效
凭证,并将捐助物品按种类逐一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对
异地邮寄的捐赠物品,慈善机构工作人员核实登记后,及时开具捐赠收据,邮寄给捐
赠单位或个人。捐助物品接收中心、工作站(点)及时对捐助物品进行统计汇总,对需
变现的捐助物品,经过评审评估后进行变现,变现所得用于救助对象。各级慈善机构
定期向社会公示慈善物品的接收和分配情况。
全省各级慈善机构接收捐赠物资种类包括:日用品、家具、服装及家电类,食品
、药品类,文物和书画,金属、器械类,不动产(主要指房屋)以及其他捐赠物资。对
日用品、家具、服装、家电、食品等可按规定实现变现或统筹分配到各慈善超市,用
于实物救助;接收的慈善书画作品,一般按照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变现所得用于救
助对象;药品和医疗器械类,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到优抚医院、社会福利院、乡镇医院
和乡镇敬老院。
慈善捐助物品的发放按城乡一体化的原则,重点用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
众和下岗职工及农村的特困家庭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一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确定救助对象,经上报审批后,把捐助物品发放给困难群众。对定向捐赠的物品,根
据捐赠人意愿或捐赠协议等有关书面依据,分配发放给相关受助单位或个人,并及时
向社会公布捐助和发放情况,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监督管理
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对善款善物的接收、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定期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审计,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确保捐赠款物专款专用。
(一)监督
2005年4月,为加强和完善省慈善总会的监督机制,根据《山东省慈善总会监事
会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省慈善总会成立监事会。监事会有成员10人,省民政厅有关
负责人任省慈善总会监事会监事长,省审计厅、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任监事会副监事
长。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对总会的财务活动及执行机构、代表机构等主要负责人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总
会资产依法运营及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总会的决策和业务活
动。监事列席总会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向总会登记管理机
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审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二)审计
《山东省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本会募集资产的使用,编制年度报表,
接受捐赠人、会员代表和社会监督,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审计。2004年开始
,省民政厅会同省慈善总会监事会每年对省慈善总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005年2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省慈善总会办公室2004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及2004年度收入支出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认为符合国家颁布的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三)公示
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2004年开始,省慈善总会采取不同
形式,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2004年5月20日,省慈善总会在《齐鲁晚报》刊登2004年“慈心一日捐”捐款金
额以及善款的使用范围。
2005年4月,省慈善总会通过《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向社会公布2004年度
省慈善总会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对省慈善总会2004年度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进
行公示。
2005年7月,省慈善总会在《齐鲁晚报》刊登2005年“慈心一日捐”捐款金额以
及善款使用范围。同月,省慈善总会召开全省慈善救助项目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
2005年全省“慈心一日捐”活动情况和2005年度善款使用方案。
2004年8月、2005年8月,省慈善总会通过《大众日报》向社会公示当年由省慈善
总会、省总工会、大众日报、山东银监局、山东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发起的“朝阳助学
‘心系寒门学子,奉献真挚爱心’--大型慈善助学活动”中拟资助的高考特困新生名
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