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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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向社会成员提供的具体的公共援助或社会补贴项目,既包
括国家和社会举办的以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也包括国家和社会举办的以某
一特定群体为对象的专门性福利事业。社会福利以促进社会稳定、社会公平和社会文
明进步为基本目的。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以老年人、孤
残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二是通过发行社会福利
彩票,募集社会公益金,实施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活动的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和
管理工作;三是以各级社会慈善组织为主体,多渠道募集善款善物,用于救助社会各
类困难群体和个人、资助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项目的慈善事业。
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2005年,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社
会福利事业的政策、法规,不断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深化社会
福利事业单位改革,认真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社会特殊困难群体
的救助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在
全省逐步形成社会福利事业投资和兴办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1987年,全省开始发行
销售社会福利彩票,至2005年底,共募集社会福利资金60.8亿元。1994年后,省、市
、县相继成立慈善组织,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至2005年底,共募集善款
7.9亿元。所募集的福利资金和善款,全部用于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救助社会特殊困
难群体和捐款资助部分社会公益项目,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