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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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省民政厅承编《山东省志·民政志(1988-2
005)》(简称《民政志》)。省民政厅党组对《民政志》编纂工作高度重视,把修志作
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五
到位”,确保修志工作顺利开展,要求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志书质量
。省民政厅成立《民政志》编纂领导小组和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下设编纂办公室,具
体负责志书的综合协调、业务培训、篇目拟定、编写指导、审稿统稿及评议修改和送
审等工作。
《民政志》编写工作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篇目拟定与人员培训。2005年1
1月,完成《民政志》篇目拟定,12月省史志办批复。2006年4月,举办由各参编业务
处(室、局)分管负责同志、撰稿人参加的修志培训班,邀请省史志办专业人员就资料
收集、志稿编写以及修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第二阶段,资料收集与
初稿撰写。2006年5月,开始资料收集和初稿撰写工作。2007年4月-2008年2月,厅编
纂办公室对各参编单位的初稿进行审阅,集体研究把关,逐一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并
召开由分管副厅长、主编和参编单位负责人、撰稿人参加的会议,当面反馈和交流修
改意见。2006年5月-2008年3月,为确保修志进度、提高编写质量,厅编委会先后召
开三次修志工作专题会议,调度情况,研究解决志书编纂中的问题,并制定分管副厅
长、主编、编纂办公室主任及编辑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修志工作流程。第三阶段,初稿
修改与统稿。2008年9月-2010年4月,编纂办公室对各参编单位修改后的初稿进行审
改,主要从政治观点、资料考证、内容取舍、体例文风的把握等方面进行推敲及修改
补充。2009年5-12月,对志稿逐章逐节进行统稿,并印出初稿征求厅领导及省史志办
意见。2010年7-9月,编纂办公室对初稿再次进行修改补充,形成《民政志》评议稿
。第四阶段,评议修改与送审。2010年11月,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广泛征求在职和原
厅级领导、厅机关参编处(室、局)和厅直属单位及各市民政局对评议稿的意见,有关
领导和各单位于2011年1月底前反馈意见。2011年3月,《民政志》编委会召开《民政
志》志稿评议会,邀请部分市民政局代表、省史志办及省内熟悉民政业务的专家对志
稿进行评议。会后,编纂办公室根据评议意见对志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11年6
月,形成《民政志》送审稿,报省史志办。
本志编写过程中,得到省史志办的具体指导和帮助,得到省社科联包心鉴、省社
科院刘大可、山东大学高鉴国等同志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诚挚谢意!
参加本志资料搜集和志稿撰写的有:于领东、马长用、王青、王玲、王琳、王士
力、王庆林、王秀正、王善义、车静、孔见、牛昌如、石峻岭、田甫佳、白希斌、孙
启立、任振爱、纪德成、刘杰、刘祥富、闫海明、江峰、李茂荣、李玲玲、李继国、
张子龙、张华兆、吴萍、吴兆庆、屈永安、罗甲辉、赵文波、姚子照、郝占琪、夏向
阳、郭晓琳、龚宗俊、崔鹏程、姬升峰、葛树芝、谢清舜、樊伟、潘红春。

《山东省志·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