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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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5年,省政府召开三次全省民政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民政会
议精神,总结一个时期(一般为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成绩、问题和基本经验,分析形
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工作任务,表彰民政工
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每次会议的主题随着国家及山东省在各个历史阶段发展情况而有
所侧重,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及全省工作大局来确定发展方向和中心任务,有力
地推动了全省民政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
1988年12月17-21日,民政部召开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会议以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作出民政部门在新形势下应发挥稳定机制作用的决策
,确定了今后五年民政工作的战略目标和工作方针。山东省掖县民政局等7个单位被
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寿光县道口乡民政助理员袁杜等18名同志被授予全国
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1989年3月21-25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
是,按照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五次党代会及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任务和
要求,总结过去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成绩和基本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五年民政工作的
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对策,进一步推动全省民政工作稳步发展。省委副书记马
忠臣,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志浩,省委常委、副省长高昌礼,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谭福德等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人事局、
省劳动局、省财政厅、省法制局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市(地)分管民政工作的
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民政局长、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民政局长共200多人
参加会议。副省长高昌礼作重要讲话,省民政厅副厅长崔凤舞作《适应形势,深化改
革,推动我省民政工作稳步发展》的工作报告,24个单位在会上交流经验。省民政厅
副厅长鲍瑞芝作会议总结。
(一)1983-1988年全省民政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主要成绩:
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1983-1984年,完成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
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1986-1988年,进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试点,推广莱
芜市下放权力、改革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健全乡镇政府职能的经验。至1988年底,
全省已有99个县(市、区)向乡镇下放权力。乡镇村干部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省有4
0%的乡镇长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培训。有55个县(市、区)开展贯彻《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试行)》试点工作。
农村救灾救济工作改革成效显著。改革了传统的救灾方式和单纯生活救济的做法
,对救灾款发放实行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同时把救灾和扶贫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救
灾工作的活力和群众抗灾防灾能力。救灾款有偿部分的管理和使用实行有借有还、“
贴息贷款”、建立农村救灾扶贫储金会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提高了救灾扶贫资金的效
益;采取扶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兴办双扶经济实体以及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等多种
形式并举的办法,收到较好效果。扶贫工作纳入全省和各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形
成全党动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社会福利工作迅速发展。福利企业从1983年的14处发展到1988年的3762处,职工
总数12.47万人,安置残疾人就业5.2万人。50多家福利企业的100多种产品出口到30
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创汇额1500多万美元。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51处,床位556
1张,收治、收养民政工作对象19736人。优抚医疗事业单位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逐步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救济型向福利型、由供养型向供养与康
复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农村五保事业由分散供养发展为分散与集中供养相结合,共兴
办乡镇村敬老院4470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万余人。
优抚安置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围绕支援老山前线和欢迎驻鲁参战部队凯旋,全省
掀起“拥军热”,推动了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改革优待办法,实行优待金乡镇
统筹。1988年,全省优待56.97万户优抚对象,人均年优待款317元,比1983年增加1
93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面由1983年的31%扩大到88%;妥善解决了特一等伤残军人
、孤儿单身和无房、严重缺房的退伍军人的住房困难。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37.1万人
,建立县、乡两用人才开发组织2577个,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10.8万人。全省
共建立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31处,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5840人、无军籍职工
2386人。烈士褒扬工作有新进展,对全省烈士陵园逐步实行分级管理保护,开展烈士
事迹遗物和革命史料的陈列展出,“以副补园”效益明显。
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1985年,提出三年在全省乡镇普遍建立起“一
厂、一院、一会”(福利厂、敬老院、救灾扶贫储金会)的目标,至1988年,全省已建
立起乡镇福利厂2791个、敬老院2215处、救灾扶贫储金会2436个,有1930个乡镇实现
了“三个一”的目标,为建立全省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搭起框架。1988年初,提出
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省乡镇普遍建立起“双扶福利生产、优抚安置、老年人、婚
丧改革和社会福利基金”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五个服务网络的要求。年底,全省有109
4个乡镇进行网络化建设,占乡镇总数的44%。在淄博市淄川区、胶南县、蓬莱县进行
救灾合作保险试点,在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开展城市社区服务工作。1987年全省城市民政工作会议后,城市民政部门积极对
社区服务工作进行探索和试点,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宗旨,兴建一些形式多样的便民
、利民福利设施,开展以拥军优属、扶老助残、便民利民为重点的社区服务工作,拓
宽了城市民政工作的内容,促进了城市基层的服务保障工作。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至1988年底,全省建制镇由1982年的110个增加到
816个,县级市由8个增加到20个,地级市由5个增加到10个。及时调处边界纠纷,促
进边界地区稳定。婚姻登记工作初步制度化,全省普遍设立婚姻登记处和婚姻档案室
,统一了婚姻证件。推进殡葬改革,火化率由1983年的59%提高到1988年的75%。全省
共建立乡(镇)村红白事理事会9万多个。完成全省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准化工作,整顿
和纠正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地名3万余条。
残疾人工作开创新局面。成立省残疾人社会福利基金会和残疾人联合会,完成残
疾人抽样调查。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社会募捐活动,募集社会福利基金639万元
,兴办和扶持部分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建立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加强残疾人的
康复和就业安置工作。
基本经验: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民政工作;要不断更新观念,推动民政
工作改革;要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办;要重视基层建设,做好基
础工作;要抓重点,带一般,搞活“一盘棋”;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
作。
(二)今后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从全省实际出发,围绕
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工作,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脚踏实地,稳步发展,积极推进福
利事业的社会化,基层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和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充分发挥稳定机制作
用,为促进全省两个文明建设,实现“富民兴鲁”的战略任务服务。
主要任务:
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
进一步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深化救灾、救济工作改革,继续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
巩固和发展福利生产,加快福利事业单位改革步伐;
搞好社区服务,开拓城市民政工作新领域;
加强婚姻管理,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建立机构,开展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做好指导残疾人联合会和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加强计划财务和民政信访工作;
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
1994年5月12-16日,国务院召开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这是第一次由国务院召开
的全国民政会议。会议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
,分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民政工作在维护和保
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确定了今后五年乃至20世纪末民政工作改
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在这次会议上,山东省莱州
市等8个县(市、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莱州市金城镇等
12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全国民政工作全优乡镇(街道),省民政厅厅长王彦善等10名
同志被民政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昌邑县殡葬管理所火化工
刘爱珍、济南市殡仪馆火化工徐大章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刘爱珍获民
政部孺子牛奖。
1994年8月23-25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
是,按照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总结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五年来
全省的民政工作,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发展目标和基本对策,加快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更好地为全省改革、发展
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实现全省第二步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志
浩主持会议开幕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姜春云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
,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李文全、省人大副主任马
仲才、副省长张瑞凤、省政协副主席王裕晏、济南军区副政委张文台、山东省军区司
令员易元秋、武警山东总队政委阎文彬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市
(地)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专员),民政局长、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民政局长
和受全国、全省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先进个人共380多人参加会议。省民政厅厅长
王彦善作《加快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步伐,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实现
我省第二步战略目标做出新贡献》工作报告;会议表彰196名全省乡镇(街道)民政先
进工作者;19个单位作典型发言,17个单位的经验进行书面交流;副省长张瑞凤作会
议总结。
8月23日上午,姜春云讲话。他指出,过去的五年,各级民政部门做了大量卓有
成效的工作,全省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全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
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省委、省政府对民政系统的工作充分肯定,是满意的。民政工
作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越需要有一个稳
定的社会环境,做好民政工作也就越显得重要。民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
党委、政府要重视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给民政部门以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
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民政事业费的投入,并重视抓
好基层民政组织和队伍的建设,使之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
应。各级民政部门要认清自己所肩负的历史责任,把本职工作同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
局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努力把民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起“孺子牛+开拓者”的新形象,
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己任,以建立完善农村“两个层次、一个体
系”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为重点,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扎实工
作,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代表民政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山东省民
政工作整体水平比较高,尤其是有几项工作对全国民政工作都有很大影响,起了很好
的推动作用。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工作。1988年的莱芜会议,总结推广莱芜市简政放权
、强化乡镇政府职能的经验;1990年的莱西会议,总结推广莱西市以党支部为核心的
农村基层组织配套建设的经验;1992年的章丘会议,总结推广章丘市依法建制、以制
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在山东召开的这三次会议,都在全国产生
了广泛的影响,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1991年的烟
台会议为起点,民政部总结山东省牟平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从理论
上提出“储备积累”模式的路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由试点向面上推进。三是制订
设市预测规划和小城镇发展规划工作。四是“双拥”工作。1994年表彰的全国“双拥
”模范城(县),山东省9个市、县榜上有名,居全国第一。多吉才让提出两点希望,
希望山东省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希望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抓好第十次
全国民政会议和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民政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1988-1994年全省民政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主要成绩: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社区服务在开拓中前进。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合
省情和民政职能的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初步形成以乡镇五个保障服
务网络建设和县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两个层次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农村社会保
障服务体系(简称“两个层次、一个体系”)。以1991年平阴会议为转折点,在全省大
部分乡镇建起较为规范的救灾扶贫、优抚安置、残疾人保障、老年人保障、婚丧改革
五个保障服务网络。自1991年3月份开始,按照“积极慎重、稳步发展”的原则,全
省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探索出一条以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
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储备积累”模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路子。至1993年底
,全省122个县(市、区)启动,1629万农民投保,占全省适龄投保对象的40%,积累保
险金6亿多元。5年共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3.78亿元,争取国内外捐赠款物总价值
2.22亿元,安排灾民口粮7.4亿公斤,修建灾民住房75万间,累计救济灾民1500余万
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同时,积极扶持120万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其
中脱贫100万户。至1993年底,全省共有乡镇村敬老院4499处,在院五保对象8.1万人
,入院率较1988年提高10%。各地以街道为主体,以居委会为依托,广泛发动社会力
量,开展为烈军属、老年人、残疾人,婚丧改革服务和便民利民的系列化服务。全省
共建社区服务中心111处,便民利民服务网点2万多处。城市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加快改革步伐,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年提高。
双拥工作开创新的局面,优抚安置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涌现出省级双
拥模范城(县)50个,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9个。优抚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从省
到县(市、区)制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配套规章,70%以上的乡镇制定了实施办
法,并正在向企业延伸。先后三次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5年国家和地方
财政增拨经费2.44亿元。统筹优待款1993年达到2.7亿元,比1988年增长59%,年优待
对象62万户。扶持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
难,缓解了治病难。积极拓宽退伍安置渠道,成功地改革了转业志愿兵交接办法。5
年来,共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28万人,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4.5万人
,创办经济实体27000多个。完成第三批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
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有突破性进展,促进了基层的稳定。全面推广莱
芜市简政放权的经验,完成县级向乡镇放权的任务。全省共下放分支机构3.7万余个
,下放干部职工58万多人,下放经费及实物折款20多亿元。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
,为县、乡机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先后总结推广莱西、招远、章丘、桓台、安
丘、邹城等典型,形成全省以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
个环节,健全“村、组、户”三个层次为主要内容的村委会建设成龙配套的经验。莱
芜、莱西、章丘经验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先后向全国推广。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
活动,全省确立村民自治示范县8个,示范乡镇400个,示范村20000多个,莱西市被
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示范县(市)。在城市,以贯彻《居委会组织法》为
内容,以发展居办经济为突破口,普遍开展示范居委会活动,全省建立200多个示范
居委会。顺利完成两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两个周期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民政经济迅速发展,给民政事业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各地把发展民政经济作为
民政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初步形成国家、集体、社会多形式、多渠道的发展局面。
社会福利生产充分利用优惠政策,面向市场,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技术进步,
重点骨干福利企业和创汇企业不断增加,43家福利企业进入全国福利企业500强行列
。至1993年底,全省福利企业4012个,安置残疾职工6.6万人,实现产值70多亿元,
利税5.3亿元,产值和利税分别是1989年的3倍和2.5倍。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在全省城
镇普遍开展,逐步形成省、地、县三级奖券销售网络。5年全省共销售福利奖券2.5亿
元,筹集福利资金5859万元,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资金3566万元,资助福利项目
1775个。
社会行政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加强
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在全国率先完成设市预测与规划和设镇预测与规划。积极慎重地
进行设市和区划调整工作。5年内新设地级市2个,县级市13个,青岛、威海在全国率
先实现城市群;全省新建镇239个,威海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市镇化城市。完成山东-河
北省际界线中400多公里的勘定工作。地名工作在地名补查、命名更名、标志设置与
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社团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实现由“多头审批”
转变为社团管理机关统一审批、登记、管理,由原来的社团盲目建立转变为依法有序
健康发展。全省依法登记社团16796个,撤销合并1649个,解散1994个,取缔12个。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着重抓好管理体制改革和婚姻登记
处及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依法管理水平。5年共办理婚姻登记330多万对,
登记合格率、女性初婚晚婚率分别达到99%、93%。殡葬改革工作着重抓好后进单位的
转化,1993年全省火化率由1989年的80%提高到91.5%,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水平
明显提高。民政信访工作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健全法规制度,越级上
访和集体上访量逐年减少。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残联组织建设普遍
加强,残疾人康复、就业安置、特殊教育、文体活动、社会助残等取得显著成绩。
基本经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是加快民政工作发展的关键;围绕党的中心任
务,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是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的根本要求;拓宽领域,坚持社
会化,是民政事业开放搞活的必由之路;发展民政经济,壮大自身实力,是搞好民政
工作的重大措施;健全法制,依法行政,是发展民政工作的可靠保证;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民政队伍素质,是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的必要条件。
(二)今后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维
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基本任务,以建立完善农村“两个层次、一个体
系”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为重点,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
放,城乡兼顾,面向基层,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为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全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主要任务:
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程;
以社区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抓“双拥”,促优抚,建立和完善优抚安置管理保障制度;
强化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稳定基层,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大力发展民政经济,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功能;
抓好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健全、完善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体制。

第二十一次全省民政会议
2002年5月26-28日,国务院召开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会议确定新时期民政工
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为重点,以依
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
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为基本目标,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
的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民团结和规范的社会管理,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
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青岛市市南区等13个县(市
、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省民政厅厅长亓凤海等10名同
志被民政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泰安市复退军人精神病院护
理部主任范维琴获民政部孺子牛奖。
2002年9月5-6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民政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
是,深入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总结1994年以来的全省
民政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新时期民政工作任务,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
出新的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吴官正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张
高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济南军区副政委尹凤岐、副省长王军民、省军区副政委
幸胜标,省政府秘书长孙守璞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市分管民政
工作的副市长、民政局长,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先进个人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民政部为会议召开发来贺电。副省长王军民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
山东民政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工作报告;会议命名表彰47个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
、区)、153名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12个单位作典型发言,22个单位的经验进行书
面交流;省民政厅厅长亓凤海作会议总结。
9月5日,张高丽讲话。他指出,多年来,全省民政工作围绕建设“大而强、富而
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
创新,取得显著成绩,为山东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注意把握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深入调查研究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情况、
新问题、新举措,掌握实情,化解矛盾,搞好服务,稳定大局,加快发展,创造性地
开展工作。二是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所需低保资
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省属单位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省级年度预算
,对财政困难、低保任务重的市(县、区)纳入省对下转移支付范围重点予以考虑,确
保低保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步伐。把社区建设作为实施城市化发展战
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搞好城市综合治理、
实现高效能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四是强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要继续发扬爱国拥军优
良传统,广泛扎实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推进退役士兵安置
工作改革,努力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等问题,为国防建
设作出贡献。五是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
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政策法规体系、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加强民
间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双重管理体制,依法加强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各级要把民政
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努力建立政府主导
、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优异
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一)1994-2002年全省民政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主要成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总结推广烟台、德州、济宁等地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经
验,在全国率先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社会互助为辅助、临时救济和配套优惠
政策为补充、基层社区组织为依托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年投入资金5亿多元
,63.1万城市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31万农村特困群众得到有效保障,救助帮扶贫
困群众200多万人。建立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新体制,下拨中央和
省级救灾款近7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物20多亿元,救济灾民4300万人次,保障了灾
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扎实。创造了科技拥军、政策拥军、法律拥军、社区拥军
等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经验,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比“五连冠”。优
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先后10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全省抚恤事业费由1994年的3
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7.86亿元;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全省投入资金5.28亿
元,基本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采取指令性计
划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解决近20万名城镇退役士
兵的安置就业问题;妥善安置8500多名军休干部、2600多名军退职工,为军队和国防
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普遍建立
村民自治制度,特别是比较圆满地完成两届村委会的直选工作,保证了广大农民对村
务决策、管理、监督的有效参与;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的
稳定与发展。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总结推广青岛市的经验;社区建设在全省大中
城市普遍展开,部分城区和县级市初步建起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功能,拓展
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城市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民间组织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对社会团
体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对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确立登记管理机关和业
务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双重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一批适应入世和经济社会
发展需要的行业社团,注销2500多个业务宽泛、类同、不易界定的社团,对气功组织
进行专项整顿,取缔一批非法民间组织。全省有社会团体8203个,其中行业社团253
3个;复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近3万个。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得到落实,管理工作基本
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勘界和区划调整工作卓有成效。勘定4条省界、347条县界共2万多公里的行政边
界线,为从根本上解决边界争议、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要求,先后改设5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450多个建制镇、159个街道办事处,撤
并703个小乡镇,乡镇总数压减1/3,有力地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力合理布局,
促进了城市化和区域经济发展。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加大对福利事业的投入,推广烟台等市社会福利社会化
经验,出台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发
展到238个,床位数1.3万余张,相当于1994年的4.3倍,其中民办福利机构178个,床
位8600多张。通过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在城市街居建设一批老年人
服务设施,首批300多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全省累计销售
各种福利彩票58亿元,筹集福利资金18.3亿元,特别是2000年“齐鲁风采”电脑福利
彩票的发行,实现全省福利彩票发行的重大突破,2001年销售额18.5亿元,居全国首
位,为全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民政工作法制化水平显著提高。省人大先后出台《山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办法》等3个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出台《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
法》等7个政府规章。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二五”、“三五”普法教育,民政干
部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力度明显加大,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维护了广大群
众的合法权益。
民政行风建设成效卓著。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三讲”和“三个代表”教育,
建立管理、服务与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普遍实行政务公开。学习推广济
南市为民解难服务的经验,广泛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文明单位活动,干部职工的
群众观念、依法行政观念和文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在2000年全省“行风万人评”活动中,省民政厅被省委、省
政府授予“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基本经验:必须坚持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始终把创造良好的发展环
境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执政为民,始终把依法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
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走社会化的路子,
始终把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作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必须坚持以发
展为主题,始终把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根
本动力。
(二)新时期全省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第十一次全国
民政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管理社会
事务、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为基本目标,以城市社区和农村
基层组织为载体,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牢
固的军民团结和规范的社会管理,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
新的贡献。
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为主体、社会互助为辅助、临时救济和配套
优惠政策为补充、基层社区组织为依托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
建立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基层民
主政治建设工作体系;
建立完善与新时期国防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建立完善以国家兴办的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
区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能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措施要求:
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
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动、组织和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推进民政事业社
会化;
以基层社区服务组织为主体、民政事业单位建设为补充,推进基层民政服务组织
网络化;
全面落实省政府“提速”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
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