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鲁史志编发〔2016〕3号通知印发)
一、印刷要求
(一)外观尺寸:190mm×265mm,正度16开。
(二)印刷工艺:全书正文为双色印刷,前彩页为四色印刷。
(三)装订方式:圆脊、精装。
(四)印刷用纸:
封面:专用特种PVC材质(宝石蓝珠光磨砂),烫银、压凹工艺。
环衬:180克布纹特种纸。
彩页:128克铜版纸。
正文:70克双胶纸,标准16开(184mm×260mm)。
精装板纸:3mm荷兰板。
二、版式规定
(一)标题
一级(篇):另页(单码)起,低文五行至七行。居中排题目,篇号用一号黑体,加方框和底纹;题目用初号小标宋体。背空。
二级(章或相当于章):二号黑体,共占六行,低三行占三行。居中。文武线,暗码。另码排。
三级(节或相当于节):三号小标宋体,共占四行,居中。
四级(目或相当于目):四号黑体,共占两行,缩两字。二、三级标题接排占九行,二、三、四级标题接排占11行。
五级及以下的子目:可根据情况与正文同字号、同字体。另行起,缩两字。
正文中使用专有名词引领下文的,用楷体,后空一格;非专有名词引领下文的,与正文同字号、同字体,后加句号。
附录:字体同“篇”,即另页(单码)起,低文五行至七行;居中排题目,“附录”二字用初号小标宋体。
篇、章、节下的“附”:篇后“附”与题目字体、字号同“章”题,章后“附”与题目字体、字号同“节”题,节后“附”与题目字体、字号同“目”题。
(二)正文
小四号宋体。通栏排,每页33字×33行。每段段首空两字。“篇下序”低文五行排列。行距为20磅(word)或二分之一(方正或新华)。
附录内文字体同正文。
(三)表格
1.表题
(1)表名:小四号宋体,居中。
(2)编号:由篇的顺序和表格的顺序组成,如“表9-1”即指第九篇第一表。小四号仿宋体,居表格左上角,前空一字。
2.表格编排
(1)字体字号:表内一般为五号宋体,内容排不开时可适当缩小字号;表下说明文字同表内文。
(2)一般需加行线和列线,不用墙线。
(3)表在一码内排不开移入下一码时,反线上加“续表”两字,表头照排。
(4)一般不使用超出版心的大表,尤其是严格控制使用需另加粘贴的特大表。
(5)表格的排列:竖排、卧排、合面排。其中,竖排表文字与天头、地脚平行。卧排表文字与天头、地脚垂直,书顺时针转90度,顶线左,底线右,单码面靠订口起排,双码面靠翻口起排。
(6)单位:全表为一种单位的,单位置于表题后,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与表格右端对齐;各列单位不同的,单位应标在表头栏内。
(四)插图
1.编号:同表格。如“图6-3”即指第六篇第三幅图。
2.文字说明:五号仿宋体,排图下或图侧面。一行时居中排。多行时,第一行前空两格,左右以图片为基准各缩半格。
3.尺寸:一般宽10cm,高7cm。
4.一般使用黑白插图。如有特殊需要也可使用彩色插图。
(五)目录
1.“目录”二字用小二号黑体,中间空两字,居中。
2.篇题用四号小标宋体,居中,占两行。
3.概述、章题、附录、编后记用四号宋体。
4.节题、章下附用小四号仿宋体。
5.页码用小四号宋体,用括号括起,并用删节号连接。
(六)书眉
1.眉文居中,小五号宋体,双页为篇名,单页为章名。
2.篇题页暗码,背空暗码。
3.篇下序另页(单码)起,暗码。
4.章题页为文武线,暗码。
(七)封面
1.内容及排序
自上至下依次为山东省志、分志名、分志断限、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人民出版社。
2.字体字号
“山东省志”用73.65磅方正大标宋体;分志名用29.9磅方正大标宋体;分志断限用26.05磅方正大标宋体,加小括号,起止年限以短横线连接,不加“年”字,如“(1986—2005)”;“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用20.64磅汉仪中黑体,“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与“编”之间空半字;“山东人民出版社”用20.64磅汉仪中黑体。
(八)书脊
1.内容及排序
上下加文武线。自上至下依次为山东省志、分志名、山东人民出版社。文字纵向排列。
2.字体字号
“山东省志”用43.7磅方正大标宋体;分志名用21.5磅方正大标宋体;“山东人民出版社”用20磅汉仪中黑体。
(九)其他
1.装订顺序
依次为:扉页、现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山东省志》主审、分志总纂人员、历届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依时序顺次排列)、历届分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依时序顺次排列)、主编和副主编及编辑人员和撰稿人、彩页、编纂说明、目录、正文、附录、编后记等。
2.注释
简短的可用随文注,字体字号同正文;较长的采用页下注,序号用①②③……标示,标注文字用小五号宋体。
3.页码
置书眉线上外口处。
《山东省志(1986—2005)》印制规范
(2016年2月16日鲁史志编发〔2016〕3号通知印发)
一、印刷要求
(一)外观尺寸:190mm×265mm,正度16开。
(二)印刷工艺:全书正文为双色印刷,前彩页为四色印刷。
(三)装订方式:圆脊、精装。
(四)印刷用纸:
封面:专用特种PVC材质(宝石蓝珠光磨砂),烫银、压凹工艺。
环衬:180克布纹特种纸。
彩页:128克铜版纸。
正文:70克双胶纸,标准16开(184mm×260mm)。
精装板纸:3mm荷兰板。
二、版式规定
(一)标题
一级(篇):另页(单码)起,低文五行至七行。居中排题目,篇号用一号黑体,加方框和底纹;题目用初号小标宋体。背空。
二级(章或相当于章):二号黑体,共占六行,低三行占三行。居中。文武线,暗码。另码排。
三级(节或相当于节):三号小标宋体,共占四行,居中。
四级(目或相当于目):四号黑体,共占两行,缩两字。二、三级标题接排占九行,二、三、四级标题接排占11行。
五级及以下的子目:可根据情况与正文同字号、同字体。另行起,缩两字。
正文中使用专有名词引领下文的,用楷体,后空一格;非专有名词引领下文的,与正文同字号、同字体,后加句号。
附录:字体同“篇”,即另页(单码)起,低文五行至七行;居中排题目,“附录”二字用初号小标宋体。
篇、章、节下的“附”:篇后“附”与题目字体、字号同“章”题,章后“附”与题目字体、字号同“节”题,节后“附”与题目字体、字号同“目”题。
(二)正文
小四号宋体。通栏排,每页33字×33行。每段段首空两字。“篇下序”低文五行排列。行距为20磅(word)或二分之一(方正或新华)。
附录内文字体同正文。
(三)表格
1.表题
(1)表名:小四号宋体,居中。
(2)编号:由篇的顺序和表格的顺序组成,如“表9-1”即指第九篇第一表。小四号仿宋体,居表格左上角,前空一字。
2.表格编排
(1)字体字号:表内一般为五号宋体,内容排不开时可适当缩小字号;表下说明文字同表内文。
(2)一般需加行线和列线,不用墙线。
(3)表在一码内排不开移入下一码时,反线上加“续表”两字,表头照排。
(4)一般不使用超出版心的大表,尤其是严格控制使用需另加粘贴的特大表。
(5)表格的排列:竖排、卧排、合面排。其中,竖排表文字与天头、地脚平行。卧排表文字与天头、地脚垂直,书顺时针转90度,顶线左,底线右,单码面靠订口起排,双码面靠翻口起排。
(6)单位:全表为一种单位的,单位置于表题后,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与表格右端对齐;各列单位不同的,单位应标在表头栏内。
(四)插图
1.编号:同表格。如“图6-3”即指第六篇第三幅图。
2.文字说明:五号仿宋体,排图下或图侧面。一行时居中排。多行时,第一行前空两格,左右以图片为基准各缩半格。
3.尺寸:一般宽10cm,高7cm。
4.一般使用黑白插图。如有特殊需要也可使用彩色插图。
(五)目录
1.“目录”二字用小二号黑体,中间空两字,居中。
2.篇题用四号小标宋体,居中,占两行。
3.概述、章题、附录、编后记用四号宋体。
4.节题、章下附用小四号仿宋体。
5.页码用小四号宋体,用括号括起,并用删节号连接。
(六)书眉
1.眉文居中,小五号宋体,双页为篇名,单页为章名。
2.篇题页暗码,背空暗码。
3.篇下序另页(单码)起,暗码。
4.章题页为文武线,暗码。
(七)封面
1.内容及排序
自上至下依次为山东省志、分志名、分志断限、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人民出版社。
2.字体字号
“山东省志”用73.65磅方正大标宋体;分志名用29.9磅方正大标宋体;分志断限用26.05磅方正大标宋体,加小括号,起止年限以短横线连接,不加“年”字,如“(1986—2005)”;“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用20.64磅汉仪中黑体,“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与“编”之间空半字;“山东人民出版社”用20.64磅汉仪中黑体。
(八)书脊
1.内容及排序
上下加文武线。自上至下依次为山东省志、分志名、山东人民出版社。文字纵向排列。
2.字体字号
“山东省志”用43.7磅方正大标宋体;分志名用21.5磅方正大标宋体;“山东人民出版社”用20磅汉仪中黑体。
(九)其他
1.装订顺序
依次为:扉页、现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山东省志》主审、分志总纂人员、历届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依时序顺次排列)、历届分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依时序顺次排列)、主编和副主编及编辑人员和撰稿人、彩页、编纂说明、目录、正文、附录、编后记等。
2.注释
简短的可用随文注,字体字号同正文;较长的采用页下注,序号用①②③……标示,标注文字用小五号宋体。
3.页码
置书眉线上外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