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2004年9月,省委、省政府成立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赵春兰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朱正昌,副省长蔡秋芳,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齐乃贵任副组长。9月17日,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活动方案,确定此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民主法制创平安,团结进步奔小康”。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立足实际,面向基层,突出主题,整体推进,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县(市、区)、乡(镇)、村(居)。省委宣传部、省民委召开驻济新闻单位协调会,通过《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宣传提纲》。
二、主要活动
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围绕主题,重点开展基层调研、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报告团巡回演讲、“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表彰会、大型文艺晚会等活动。
(一)基层民族工作调研。10月2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到泰安市调研民族工作。10月31日,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齐乃贵到阳信县实地考察民族工作。各市党政领导相继深入民族村(居)走访群众,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举办“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常识及国家有关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10月6日,《大众日报》第四版刊登“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试题,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收到答题卷11518份,参赛人员有机关、高校、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群众和在校学生,有汉族、回族、满族、侗族、锡伯族、布依族、朝鲜族7个民族成份。竞赛评委会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
(三)孔繁森同志纪念馆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揭牌仪式。11月9日,聊城市举行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国家民委、省及聊城市有关领导和各族各界群众600余人参加。
(四)举办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表彰会。11月8日,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表彰会在济南举行,全省12个市的29个少数民族模范村(居)受到表彰。12个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29个模范村(居)代表以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和学生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五)举行大型文艺演出。10月下旬,邹平县吕剧团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大剧院演出反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菅新刚先进事迹的大型现代吕剧《梨花雨》。11月8日,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暨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文艺晚会在山东会堂举行,中央民族歌舞团演出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天地祥云》。40个省直单位、29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代表和济南、聊城市各族群众2300多人观看演出。
(六)举办全省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巡回演讲活动。10月21—25日,全省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巡回报告团赴德州、滨州、聊城、菏泽市开展巡回演讲活动,5000余人听取报告。报告团成员从不同角度讲述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使当地由乱变治、由贫变富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起到教育人、鼓舞人、启发人的积极作用。
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500余篇(次),举办文艺演出、广场宣传、知识竞赛、座谈会、形势报告会、培训班、巡回演讲等活动200余场(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0万余份,广泛宣传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第四节 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一、组织领导
2004年9月,省委、省政府成立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赵春兰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朱正昌,副省长蔡秋芳,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齐乃贵任副组长。9月17日,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活动方案,确定此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民主法制创平安,团结进步奔小康”。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立足实际,面向基层,突出主题,整体推进,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县(市、区)、乡(镇)、村(居)。省委宣传部、省民委召开驻济新闻单位协调会,通过《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宣传提纲》。
二、主要活动
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围绕主题,重点开展基层调研、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报告团巡回演讲、“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表彰会、大型文艺晚会等活动。
(一)基层民族工作调研。10月27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到泰安市调研民族工作。10月31日,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齐乃贵到阳信县实地考察民族工作。各市党政领导相继深入民族村(居)走访群众,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举办“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常识及国家有关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10月6日,《大众日报》第四版刊登“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试题,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收到答题卷11518份,参赛人员有机关、高校、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群众和在校学生,有汉族、回族、满族、侗族、锡伯族、布依族、朝鲜族7个民族成份。竞赛评委会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
(三)孔繁森同志纪念馆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揭牌仪式。11月9日,聊城市举行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国家民委、省及聊城市有关领导和各族各界群众600余人参加。
(四)举办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表彰会。11月8日,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表彰会在济南举行,全省12个市的29个少数民族模范村(居)受到表彰。12个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29个模范村(居)代表以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和学生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五)举行大型文艺演出。10月下旬,邹平县吕剧团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大剧院演出反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菅新刚先进事迹的大型现代吕剧《梨花雨》。11月8日,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暨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文艺晚会在山东会堂举行,中央民族歌舞团演出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天地祥云》。40个省直单位、29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代表和济南、聊城市各族群众2300多人观看演出。
(六)举办全省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巡回演讲活动。10月21—25日,全省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巡回报告团赴德州、滨州、聊城、菏泽市开展巡回演讲活动,5000余人听取报告。报告团成员从不同角度讲述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使当地由乱变治、由贫变富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起到教育人、鼓舞人、启发人的积极作用。
第四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500余篇(次),举办文艺演出、广场宣传、知识竞赛、座谈会、形势报告会、培训班、巡回演讲等活动200余场(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0万余份,广泛宣传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