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5年,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长期性工作坚持下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把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必修课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其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全省各大、中小学开设了民族知识课,在广大青少年中进行民族政策和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从小树立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观念。全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举办广场宣传日、文艺晚会、书画展览、知识竞赛、文化下乡等活动,加大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力度,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在全社会营造出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篇 宣传表彰
1991—2005年,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长期性工作坚持下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把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必修课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其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全省各大、中小学开设了民族知识课,在广大青少年中进行民族政策和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从小树立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观念。全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举办广场宣传日、文艺晚会、书画展览、知识竞赛、文化下乡等活动,加大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力度,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在全社会营造出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