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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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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基督教的教职人员包括主教、牧师、教师(副牧师)、长老和经当地教务组织认可的传道员。教职人员要求身心健康;具有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及敬虔的灵性生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见证;有基督的奉献心志及为教会服务的经历;爱护信徒,为大多数信徒所爱戴;爱国守法,在教内外名誉良好。教职人员必须坚持三自原则,团结信徒爱国爱教。1996年底,全省有基督教教职人员1946名。其中,主教1人,牧师87人,长老354人,传道员1504人。山东神学院有毕业生143人。2000年底,全省有基督教教职人员3038人。2002年底,全省有基督教教职人员3245人。其中,牧师132人,长老338人,传道员2775人。山东神学院有学生169人。2005年底,全省有基督教教职人员3462人。其中,牧师164人,长老350人,传道员2948人。山东神学院有学生177人。
一、教职人员的构成
主教。主教须有神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上,担任牧师超过10年,有较深神学造诣,积极推动神学思想建设,有若干指导性论文或著作,有丰富的教牧经验,能团结同工和信徒,品德高尚,深受信徒爱戴和敬重。山东省基督教原有主教1名,即王神荫主教,1997年12月25日王神荫主教去世后,至2005年,山东省基督教无人担任主教圣职。
牧师。牧师应受过正规神学教育,并具有牧会工作经历。神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者,需具有至少2年的牧会工作经历;神学专科或圣经学校毕业者,需具有至少3年的牧会工作经历。牧师主要负责教堂各项事工,管理堂点,主持圣礼,牧养、教导信徒。
1991—1995年,山东省基督教按立牧师43人。1996—2000年,全省按立牧师41人。2001—2005年,全省按立牧师52人。
教师(副牧师)。教师应受过正规神学教育,并具有牧会工作经历。神学本科毕业者,需具有至少1年的牧会工作经历;神学专科或圣经学校毕业者,需具有至少2年的牧会工作经历。任教师1年以上者,可以申请牧师圣职。教师协助牧师管理堂点,牧养、教导信徒,可以主持圣礼。
1996—2000年,全省按立教师8人。2001—2005年,全省按立教师13人。因其中一部分教师晋升为牧师,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基督教教师17人。
长老。长老应有高中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服务教会的经历。参与讲道的长老,需受过一定神学教育或省基督教两会认可的1年以上的培训。长老协助牧师、教师管理堂点,其职责仅限本堂及所属聚会点,牧养、教导信徒,受牧师委托也可以主持圣礼。
1991—1995年,山东省基督教按立长老15人。1996—2000年,全省按立长老48人。2001—2005年,全省按立长老77人。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长老385人。
传道员。传道员应受过正规神学教育,或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信仰经历,并经过省基督教两会认可的县(市、区)以上基督教两会的培训班培训合格。未按立圣职的神学院校毕业生,按传道员予以认定。
图5-17 1993年,省基督教协会按立牧师圣职典礼在淄博举行

二、教职人员的按立和派立
(一)按立圣职人员
凡申请牧师圣职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教会管理组织推选,由当地教务组织推荐,经所在设区的市基督教两会同意报省基督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审核。考核通过后,经过一定程序,方可予以按立。
凡申请长老圣职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教会管理组织推选,由当地教务组织推荐,经市教务组织同意报省教务组织,省教务组织审核同意并经一定程序后,委托市教务组织选派牧师、长老3人以上组成按立小组予以按立。
圣职人员的按立应符合《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按立牧师至少需3位牧师共同按手;按立教师至少需3位牧师共同按手;按立长老至少需3位牧师、长老参加按手,主礼者必须是牧师。
圣职的按立仪式须在教堂内公开举行,圣职不得私相授受。圣职人员在按立仪式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应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二)派立传道人员
除圣职人员以外,各地教会还有传道员、执事、义工等工作人员,统称为传道人员。传道人员不按立,由当地教务组织审核备案后派立。
执事不是圣职,有些信徒经过教会推选和教务机构认可,可派立为执事。其职责是管理教会行政事务。
义工是各地教会或聚会点的义务传道人员。其职责是在牧师、长老或教务机构的指导下,主持各种聚会。义工必须受过正式培训,有一定的《圣经》知识和管理才能,引领信徒爱国爱教。义工不是圣职人员,不能主持圣礼。
受过神学教育或培训的传道人员可以讲道及教导信徒。1999年,省基督教两会成立讲师布道团,由省基督教两会负责人、山东神学院教师和11个市、县的24名传道人员参加。2000年,全省有基督教传道员2587人。2005年,全省有基督教传道员2882人。
三、教职人员培训
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和基督教两会组织重视对教职人员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训。统战、宗教工作部门重点进行爱国主义、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党的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基督教两会组织重点加强教务和团体、场所管理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和教育,全省教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宗教学识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的信念进一步坚定。
1994年10月17日起,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3期三自爱国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每期培训15天。培训内容为宗教法规、普通法律常识、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与管理,共培训97人。
1996年8月1—30日,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2期教牧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为时事政治、宗教法规和政策、法律常识、三自爱国主义教育、宗教团体建设、教务管理等,共培训牧师、长老和神学院毕业生82人。
2003年10月起,省基督教两会在山东神学院分期举办全省教牧人员认定考核学习班,每期招收40人,共招收5期。培训对象为全省教牧人员,包括牧师、教师、长老。培训内容为三自爱国教育、宗教政策法规、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神学思想研讨、教会管理等。此次培训共培训人员200名,并颁发教牧人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