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天主教圣神修院(简称圣神修院),隶属山东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坚持爱国爱教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及民主办教的原则,为天主教会培养德才兼备的司铎,是山东省天主教培养教职人员的全省性教学机构。
一、概况
圣神修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天主教圣神小修院,1990年9月升为大修院,改为山东省天主教圣神修院。1996年8月,由济南市将军庙街25号迁至济南市洪家楼1号洪家楼教堂院内。占地面积6.5亩,建筑面积2964平方米,两层楼房。设有大教室4个、自修室2个、大会议厅1个、会客室2个、宿舍4个及体育健身场所。图书馆藏书3万余册。可供80人学习生活。
董事会是圣神修院的领导机构,由山东省各教区负责人、省天主教两会负责人、教区所在地爱国会负责人、圣神修院负责人推选组成。董事长由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主任、圣神修院院长担任。董事会每五年换届一次,并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圣神修院董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各教区董事共同就修院的培育工作、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筹措、财务管理、修生分配等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措施,作出决定。2003年10月25日,圣神修院召开董事会,修改完善《山东省天主教圣神修院董事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及领导班子,达成做好圣神修院工作的一致意见,通过千禧级修生分配教区的方案。
二、招考与管理
报考圣神修院者应为接受天主教洗礼的未婚男性青年,须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年龄在18~25周岁,身体健康,爱国爱教,品行端正,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由所属教区按条件选拔、推荐,经政府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圣神修院,经体检、审查合格后,参加圣神修院考试,择优录取。入院修生可参加圣神修院开展的各种教学活动,使用圣神修院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遵守法律、法规及院规,服从圣神修院的安排,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圣神修院以教学为中心,坚持灵修、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整体优化的原则,抓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全面评价教学质量的科学标准,按圣神修院有关规定举行考试和考查,通过各种形式测评教学质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修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修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治疗,提高修生的健康水平。加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保障师生安全。执行《修院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修生身心健康成长,保证修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图4-24 1996年9月,山东省天主教圣神修院修生参加军训活动
截至2005年,修院已招生9届、140人,毕业晋铎63人、祝圣执事4人,20人成为各级爱国团体骨干,16人当选为各级政协委员。
1991—2005年山东省天主教圣神修院修生情况统计表
表4-4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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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次 │ 录取人数 │ 晋铎人数 │ 向外地修院输送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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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级 │ 23 │ 1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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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级 │ 21 │ 1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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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级 │ 23 │ 1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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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级 │ 25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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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级 │ 22 │ 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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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设置
圣神修院开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及哲学、神学、文化教育等教学内容。学制8年,其中,备修2年,哲学2年,神学4年。
圣神修院实行学分制。哲学2年修生必须获得209~219个必修科目学分以及获得哲学毕业论文学分;神学4年修生必须获得393~407个必修科目学分、神学毕业论文学分以及“伦理总考”学分;其他课程获得必要学分方可毕业。哲学年级课程合格后方可进入神学。神学年级合格者,颁发山东省天主教圣神修院毕业证书,不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图4-25 1995年,山东省天主教圣神修院修生在上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