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简称省伊协)成立于1964年5月,其宗旨和任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弘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教务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促进宗教和睦,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祖国统一。1991—2005年,省伊协换届3次。会址设在济南。
1991—2005年,山东省伊斯兰教界代表李超奇、陈兴起、李超英、马德贵、刘荣喜、马文君、金林雪、孙维忠、李志成、马思奇参加中国伊斯兰教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丁文方、马文君、马延会、马德贵、马思奇、刘洪军、金凤(女)、孙维忠、满明显、马厚元、王增琛、刘荣喜参加中国伊斯兰教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丁文方被选为中国伊协副会长。
一、山东省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
1994年5月4日在济南召开,各地代表112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中国伊斯兰教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省伊协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通过《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通过成立经济、教务、文教委员会的决定,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丁文方当选为会长,马德贵、杨宝泉、马延会(兼秘书长)、金宝兴、李超英、买立民、王增琛当选为副会长。
二、省伊协成立30周年庆祝会
1994年5月5日在济南召开 ,与会代表150人。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韩寓群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致贺词。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会见省伊协第四届委员会领导成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山东省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代表应邀出席并致贺。
三、山东省伊斯兰教第五次代表会议
1998年9月10—11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省伊协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通过《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五届委员会。丁文方当选为会长,马德贵、杨宝泉、马延会(兼秘书长)、买立民、王增琛、马思奇、马文君、刘荣喜当选为副会长。
四、省伊协五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
2001年10月17—19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省伊协制定的《山东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山东省阿訇培训考核办法》《山东省清真寺阿訇聘任管理办法》《山东省清真寺海里凡招收管理办法》《山东省模范清真寺评比办法》(简称“五个办法”),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素质,培养爱国爱教的后备人才,规范阿訇及清真寺的管理,保障正常教务活动的开展,确保伊斯兰教界的稳定,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
五、山东省伊斯兰教第六次代表会议
2003年1月5日在济南召开,与会代表156人。会议审议通过省伊协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并通过《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省伊协第六届委员会。丁文方当选为会长,马思奇、马文君、张瑞正(兼秘书长)、金述龙、李全福、王增琛、刘荣喜当选为副会长。
第一节 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
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简称省伊协)成立于1964年5月,其宗旨和任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弘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教务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促进宗教和睦,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祖国统一。1991—2005年,省伊协换届3次。会址设在济南。
1991—2005年,山东省伊斯兰教界代表李超奇、陈兴起、李超英、马德贵、刘荣喜、马文君、金林雪、孙维忠、李志成、马思奇参加中国伊斯兰教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丁文方、马文君、马延会、马德贵、马思奇、刘洪军、金凤(女)、孙维忠、满明显、马厚元、王增琛、刘荣喜参加中国伊斯兰教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丁文方被选为中国伊协副会长。
一、山东省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
1994年5月4日在济南召开,各地代表112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中国伊斯兰教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省伊协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通过《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通过成立经济、教务、文教委员会的决定,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丁文方当选为会长,马德贵、杨宝泉、马延会(兼秘书长)、金宝兴、李超英、买立民、王增琛当选为副会长。
二、省伊协成立30周年庆祝会
1994年5月5日在济南召开 ,与会代表150人。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韩寓群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致贺词。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会见省伊协第四届委员会领导成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山东省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代表应邀出席并致贺。
三、山东省伊斯兰教第五次代表会议
1998年9月10—11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省伊协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通过《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五届委员会。丁文方当选为会长,马德贵、杨宝泉、马延会(兼秘书长)、买立民、王增琛、马思奇、马文君、刘荣喜当选为副会长。
四、省伊协五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
2001年10月17—19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省伊协制定的《山东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山东省阿訇培训考核办法》《山东省清真寺阿訇聘任管理办法》《山东省清真寺海里凡招收管理办法》《山东省模范清真寺评比办法》(简称“五个办法”),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素质,培养爱国爱教的后备人才,规范阿訇及清真寺的管理,保障正常教务活动的开展,确保伊斯兰教界的稳定,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
五、山东省伊斯兰教第六次代表会议
2003年1月5日在济南召开,与会代表156人。会议审议通过省伊协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并通过《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省伊协第六届委员会。丁文方当选为会长,马思奇、马文君、张瑞正(兼秘书长)、金述龙、李全福、王增琛、刘荣喜当选为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