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于公元1世纪传入山东。历史上,山东各地都建有寺庙、佛塔、石窟造像、摩崖刻经。
1991—2005年,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佛教界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倡导人间佛教思想,不断推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省各地佛教团体陆续成立,一批佛教寺庙有计划地开放、重建和修复,正常佛教活动得到恢复。各地寺庙依据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和《全国汉传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建立僧团组织,成立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定寺庙守则、共住规约等制度,佛教界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佛教团体和寺院呈现新面貌。截至2005年,全省有依法登记的寺院64处、佛教团体10个、僧尼255人、居士信众10万余人,开办佛教学院1所。
第一篇 佛教
佛教于公元1世纪传入山东。历史上,山东各地都建有寺庙、佛塔、石窟造像、摩崖刻经。
1991—2005年,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佛教界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倡导人间佛教思想,不断推进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省各地佛教团体陆续成立,一批佛教寺庙有计划地开放、重建和修复,正常佛教活动得到恢复。各地寺庙依据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和《全国汉传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建立僧团组织,成立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定寺庙守则、共住规约等制度,佛教界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佛教团体和寺院呈现新面貌。截至2005年,全省有依法登记的寺院64处、佛教团体10个、僧尼255人、居士信众10万余人,开办佛教学院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