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5年,全省佛教活动场所布局更加合理,场所管理组织不断健全,场所负责人综合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场所管理日趋规范,在推进依法管理、强化自我管理、落实属地管理、探索创新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制度建设
1991—2005年,全省佛教寺院贯彻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建立僧团组织,实行丛林制度,成立寺委会,制定寺庙守则、共住规约、财务管理、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园林绿化等规章制度,寺院管理逐步规范有序。其中,为规范皈依证的管理,省佛教协会借鉴外省做法,重新设计印制了皈依证。自2002年起,按照《山东省佛教寺院传授三皈依管理办法》,省佛教协会在部分寺院试行皈依证统一发放、使用,逐步改变各寺院自印自发、版本各异、真假难辨的状况。
二、教风建设
1991—2005年,全省佛教界通过不断开展讲经交流、文明创建等活动,引导各佛教活动场所遵纪守法、端正教风、办好教务、抵御渗透,净化内部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全省寺院开展争做“三好”(持守职分好、思想品德好、潜心修持好)宗教教职人员和以“比境界看立场,比学识看造诣,比修行看作为,比操守看形象”为内容的“四比四看”活动,对自制能力差的人员予以训诫,对违反戒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坚决予以迁单,推动全省佛教界形成了改进教风、提升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年检工作
1991—2005年,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和监督,全省佛教界积极配合、协助政府开展一系列活动,对场所管理予以规范和完善。1996年7月,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印发《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要求自1996年起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全省佛教界积极响应,坚持每年对佛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自查、改进和完善。各级宗教事务部门重点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对未纳入依法管理的佛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和治理,有效推进了佛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双迎双创”活动
1999年,省政府宗教事务局下发通知,在全省宗教界开展“双迎双创”(迎国庆50周年,迎澳门回归祖国;创文明集体,创先进个人)活动,全省佛教界积极参与。省佛教协会及各地佛教团体围绕“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主题,结合佛教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讲经活动,宣传新中国成立50周年的巨大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他们热爱祖国、服务社会的进取精神。经各市(地)推荐及省政府宗教事务局审核,烟台市太平庵管委会、五莲县护国万寿光明寺管委会、临清市大宁寺管委会被评为山东省宗教界“双迎双创”活动先进集体,青岛湛山寺副住持印慈、淄博市淄川区普照寺住持能阐、枣庄市市中区甘泉寺比丘寂昌、威海赤山法华院比丘尼宋志华、莒南卧佛寺副住持照莲被评为山东省宗教界“双迎双创”活动先进个人。
五、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2001年,省宗教事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评比活动,全省佛教界积极参与。长清灵岩寺、临清大宁寺被评为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受到省宗教事务局表彰。
第三节 寺院管理
1991—2005年,全省佛教活动场所布局更加合理,场所管理组织不断健全,场所负责人综合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场所管理日趋规范,在推进依法管理、强化自我管理、落实属地管理、探索创新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制度建设
1991—2005年,全省佛教寺院贯彻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建立僧团组织,实行丛林制度,成立寺委会,制定寺庙守则、共住规约、财务管理、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园林绿化等规章制度,寺院管理逐步规范有序。其中,为规范皈依证的管理,省佛教协会借鉴外省做法,重新设计印制了皈依证。自2002年起,按照《山东省佛教寺院传授三皈依管理办法》,省佛教协会在部分寺院试行皈依证统一发放、使用,逐步改变各寺院自印自发、版本各异、真假难辨的状况。
二、教风建设
1991—2005年,全省佛教界通过不断开展讲经交流、文明创建等活动,引导各佛教活动场所遵纪守法、端正教风、办好教务、抵御渗透,净化内部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全省寺院开展争做“三好”(持守职分好、思想品德好、潜心修持好)宗教教职人员和以“比境界看立场,比学识看造诣,比修行看作为,比操守看形象”为内容的“四比四看”活动,对自制能力差的人员予以训诫,对违反戒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坚决予以迁单,推动全省佛教界形成了改进教风、提升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年检工作
1991—2005年,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和监督,全省佛教界积极配合、协助政府开展一系列活动,对场所管理予以规范和完善。1996年7月,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印发《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要求自1996年起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全省佛教界积极响应,坚持每年对佛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自查、改进和完善。各级宗教事务部门重点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对未纳入依法管理的佛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和治理,有效推进了佛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双迎双创”活动
1999年,省政府宗教事务局下发通知,在全省宗教界开展“双迎双创”(迎国庆50周年,迎澳门回归祖国;创文明集体,创先进个人)活动,全省佛教界积极参与。省佛教协会及各地佛教团体围绕“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主题,结合佛教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讲经活动,宣传新中国成立50周年的巨大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他们热爱祖国、服务社会的进取精神。经各市(地)推荐及省政府宗教事务局审核,烟台市太平庵管委会、五莲县护国万寿光明寺管委会、临清市大宁寺管委会被评为山东省宗教界“双迎双创”活动先进集体,青岛湛山寺副住持印慈、淄博市淄川区普照寺住持能阐、枣庄市市中区甘泉寺比丘寂昌、威海赤山法华院比丘尼宋志华、莒南卧佛寺副住持照莲被评为山东省宗教界“双迎双创”活动先进个人。
五、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2001年,省宗教事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评比活动,全省佛教界积极参与。长清灵岩寺、临清大宁寺被评为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受到省宗教事务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