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法制建设与宣传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宗教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5/article/1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5/article/1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1—2005年,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出台《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不断完善宗教法规制度。1991年,省政府宗教事务局编写《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宣传提纲》,全面开展学习贯彻宗教法规,推动宗教工作开展。1996年,省政府宗教事务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三五”“四五”宗教工作普法,结合实际深入进行普法教育,组织参加普法考试。1996年,省政府宗教事务局成立山东省宗教研究会,开展宗教理论研究,创办内部刊物《齐鲁宗教》。2001年,山东省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制度实行改革,实施行政许可。自2002年起,每年1月为山东省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全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面向宗教工作系统的干部、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多种形式地开展学习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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