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章 佛教活动场所

档案浏览器

佛教活动场所,即佛教寺院,是僧人居住修学、念经坐禅、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传承和弘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基地。山东省的佛教寺院由僧人自主管理,教务接受当地佛教协会指导,涉及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管理。截至2005年,山东省依法登记佛教寺院6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