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存机构
办公厅 办公厅是省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1.围绕中央和省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省委决策提供服务;承担省委文电、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与校核工作。2.负责省委日常公文处理,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省委领导指示、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省委制定党内法规和领导地方立法的具体服务工作。3.负责省委各种会议事务和省委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警卫工作;承担省委领导和部分省级老同志的生活服务;负责省委领导及部分省级老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兄弟省(市、区)党委负责人及有关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4.负责全省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委文件和全省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指导全省保密、机要工作,协调、指导党委办公室(厅)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5.负责省委机关办公、生活场所和部分设施的管理以及有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省委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6.领导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协调、指导全省历史档案和机关档案资料的征集、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研究。7.管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8.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务。1938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成立秘书处。1949年3月,改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办公厅。1967年3月,办公厅职能被省革委会办公室代替。1971年4月,中共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成立后,仍称省委办公室。1978年4月,省委办公室改称省委办公厅。李均、杨刚毅、谷牧、常溪萍、徐明、金丰、文菲、张子明、许森、许剑波、赵志浩、田健、许钧祥、刘忠泉先后任主任。“文化大革命”时期,张子石、李子超任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组织部 组织部是省委主管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1923年10月初设组织部。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组织部。1949年3月,山东分局成立后,重设组织部。1968年5月,组织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恢复组织部。王翔千、延伯真、丁君羊(继刘俊才后复任职)、刘俊才、王进仁、任国桢、王青士、张含辉、滕英斋、汤美亭、巨荆山(即向明)、宋鸣时、赵健民、刘晏春、张霖之、林浩、程照轩、朱瑞、李林、黎玉、向明、张晔、赖可可、董琰、秦和珍(继高明后复任职)、高明、徐雷健、武开章、冯立族、张全景、谭福德、李文全、王克玉、姜大明、刘伟先后任组织部长或负责组织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曹学庠任省革委政治部组织组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宣传部 宣传部是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1923年10月6日,中共济南地方执行委员会成立时初设宣传部。1930年12月,称宣传委员会,1931年6月后改称宣传部。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宣传部。1949年3月,山东分局成立后,重设宣传部。1968年5月,宣传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恢复宣传部。王尽美、王元昌、李振瀛、刘谦初、党维蓉、张若臣、吴亚鲁、裴光、张子健、曹仲三、鹿省三、林浩、孙陶林、李竹如、赖可可(代)、陈沂、彭康(继舒同后继任部长)、刘顺元(代)、任质斌(代)、舒同(兼)、夏征农、李芸生、王众音、林萍、崔惟琳、郑伟民、苗枫林、董凤基、王修智、陈光林、朱正昌、王敏先后任部长(书记)。“文化大革命”时期,林萍任省革委政治部宣传组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统战部 统战部是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1938年5月设立。解放战争中一度中断。1950年2月恢复,称统一战线工作部。1968年5月,统战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恢复统战部。刘居英、郭子化(继谷牧后复任部长)、朱瑞、谷牧、晁哲甫(继任质斌后复任部长)、任质斌、马保三、冯平、李子超、刘干、周星夫、金宝珍、周振兴、田健、韩寓群、王久祜、齐乃贵先后任统战部部长。“文化大革命”时期,赛风、冯平先后任省革委政治部统战组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政法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是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1938年1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下设社会部,1942年该部撤销。1946年10月,中共华东中央局社会部成立,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并入其中。1949年4月,社会部重新成立,与省公安厅合署,其编制列省政府序列。1952年8月设立政治法律委员会,1955年4月改称省委政法办公室。1956年4月,设立省委政法工作部,1962年4月撤销。1978年9月设立政法小组。1981年11月,省政法小组改为政法委员会。刘居英、舒同、李士英(继郑文卿后复任职)、郑文卿、刘秉琳、李子超、高克亭、郑伟民、马连礼、高昌礼、陈建国、孙淑义、张惠来、高新亭先后任部长(组长、书记)。
政策研究室 政策研究室是省委调查研究机构。1942年3月,山东分局设调查研究室。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1949年3月,新组成的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设政策研究室。1967年2月撤销。1979年12月重新设立调查研究室,1983年11月改称研究室。1996年8月,研究室改名为政策研究室。李竹如、李景春、贺致平、匡亚明、吴建、于明、许森、周振兴、国孚有、许钧祥、于广礼、王玉中、周秋田、王敏、李天军先后任主任。
台湾工作办公室 台湾工作办公室是省委主管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1981年1月,省委成立对台工作小组,下设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对台宣传办公室。1988年5月,撤销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对台宣传办公室,设立中共山东省委对台工作办公室。1991年5月,更名为中共山东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霍桂清、刘鸿喜、张伟龄(女)、杨庆文先后任主任。
省直机关工委 省直机关工委是省委管理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能部门。其最初称机关党委,1949年3月由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设立。设有分局直属机关党委和省府机关党委。1951年7月,又成立省级群众团体直属机关党委。1952年8月,山东分局直属机关党委与省府机关党委、省级群团直属机关党委合并成立分局直属省级机关党委。1956年4月,省级机关党委撤销,分别建立省级机关党委和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机关党委。1961年1月,省委机关党委、省人委机关党委合并恢复省级机关党委。1968年5月,省级机关党委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1975年5月恢复省级机关党委。1986年6月,省级机关党委分设为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共山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委员会。1989年12月改名为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山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委员会。1996年11月,组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高启云、李景春、李广文、夏征农、李清和、赵乐周、杨宣武、曲上升、刘华南、丁方明、武开章、王众音、岳贞谟、孙杰、陶陌生、高昌礼、宇培杲、马仲才、韩喜凯、王玉玺、邵桂芳、王科三、张宗亮、朱正昌、阎启俊、张敬涛先后任机关工委(机关党委)书记(第一书记)。
高校工委 高校工委是省委领导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1990年12月,设立高校工作委员会。1996年6月,高校工委与省府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隶属关系不变。崔惟琳、滕昭庆、齐涛先后任高校工委书记。
党史研究室 党史研究室是中共山东地方党史的研究部门,是省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1980年8月,建立山东省地方党史资料研究会。1981年4月改称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另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1983年3月,省委决定党史征委会列为部委级常设事业单位。1991年10月,撤销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成立党史研究室。高克亭、董本来、陈楷、林保义、姚学政先后任主任。
省委党校 省委党校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1938年10月,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决定建立边区省委党校,公开名称是山东军政干部学校分校。1938年12月,根据中央决定,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山东分局,边区省委党校改为山东分局党校。1940年10月,分局党校改为鲁中区党委党校。同年12月,山东分局又设立高级党校。1943年9月,复改为党校。解放战争时期,一度停办。1949年4月,重新设立。1955年4月,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政治学校合并成立中共中央第四中级党校。1958年12月复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1956年上半年,省委在泰安、青岛设立第一、第二两处初级党校。1958年下半年,第一初级党校并入省委党校,第二初级党校改为青岛市委党校。1968年12月底,省委党校被撤销。1972年6月恢复。郭洪涛、朱瑞、罗荣桓、彭康、夏征农、任质斌、王众音、曹普南、白如冰、武开章、梁丰、李昌安、梁步庭、姜春云、赵志浩、吴官正、张高丽先后任校长。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大众日报社是省委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正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社会生活,反映人民呼声,充当全省舆论的排头兵,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为山东省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中央和省委的工作大局服务。自1939年1月创刊至1954年10月,实行社长负责制,刘导生、匡亚明(继陈沂后复任社长)、于寄愚、陈沂、夏征农先后任社长。其中,1940年4月至1942年2月,由《大众日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报社工作,李竹如任主任。1954年10月,大众日报社改为总编辑负责制。刘建、陈晓东、朱民(代)、文菲(代)先后任总编辑。1969年10月,大众日报社由革委会及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主持工作,王同乾任革委会主任,王同乾、曲中一先后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1972年10月,报社设党委。曲中一、李振、朱民先后任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1977年11月,报社革委会取消,改由党委负责,黄澍霖、齐松涛、王焕清先后任党委书记。1989年12月,报社改为社长负责制。韩喜凯任社长兼党委书记。1992年3月,报社改为党委负责制,刘广东任党委书记。2000年9月,大众报业集团成立,集团实行党委集体负责制,徐熙玉、傅绍万先后任党委书记。
省档案局 省档案局是全省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省政府编制序列,受省委、省政府领导,以省委领导为主。省档案馆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在业务上受省档案局的指导,省档案馆和省档案局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61年11月,成立省档案管理局。1963年1月,成立省档案馆。1967年2月,档案管理局撤销。1979年9月恢复。1980年列为厅局级单位。1983年列为低半格机构,归省委办公厅领导。1985年6月,恢复厅局级建制。1996年6月,机构改革后,省档案局由局馆合一改为以馆为主体,挂档案局的牌子,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厅级规格不变,由省委办公厅领导。2002年10月机构改革,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建制级别、工作职责维持不变。陈芳彬、易炳炎、李光泉、张奎明先后任党组书记兼局(馆)长。
信访局 信访局是省委、省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由省委、省府办公厅管理。1988年7月设立,为副厅级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列省政府编制序列,同时撤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个信访处。1989年12月,山东省信访局改为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原隶属关系不变。1991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由省政府编制序列改为省委编制序列。1995年机构改革,保留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管理,以省委办公厅管理为主,内设机构不变。杨盛春、矫学柏、杨文胜、于晓明先后任局长。
老干部局 老干部局是省委主管全省老干部工作的职能机构,由省委组织部管理。1984年4月,设立老干部局。初世忠、马仲忱(副局长,主持工作)、吴可裕、薛洪敏、廉守昌、刘玉功、董国勋先后任老干部局局长。
二、已撤销机构
企业工委 企业工委是省委领导省直属企业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2002年5月设立。2004年5月撤销。韩寓群、王仁元先后任企业工委书记。
农村工作部 农村工作部是省委在农村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全省农林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1950年2月,山东分局初设农业委员会,下设7个处室。1953年12月,撤销农业委员会,改设农村工作部。1966年2月,撤销农村工作部,设农林政治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1983年7月,重设农村工作部。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其主要任务是对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协助省委制定农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检查各地县、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贺致平、穆林(继陈洪波后复任部长)、张新村、冯平、陈洪波、李文、杨节、李永臣先后任部长。1988年12月,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对农业工作的领导,省委决定撤销中共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设立山东省农业委员会,作为省政府工作部门。
企业政治部 1983年7月,省委成立企业政治部。其主要职能是:宣传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负责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推动企业完成生产建设任务,提高经济效益。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干部处、宣传处、调查研究处。杨兴富任部长。1987年10月撤销。
调查部 1978年12月,省委设立调查部(对外称省革委第二办公室),内设4个处室。侯洛任部长。1984年3月,调查部撤销。
工业部 工业部是新中国成立后设立的党的工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全省工业交通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监督和协助工业交通部门进行各项生产工作,检查党的决议、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对该系统干部的管理工作。1951年6月,山东分局为了加强对工矿企业的领导,决定撤销职工委员会,成立工业部,高克亭、王涛、冯平先后任部长。1956年4月,撤销工业部,分设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工作部、交通工作部,部长分别是郑子久、冯平、傅爱农(交通工作部部长后为郑子久、王子文)。1957年4月,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部合并成立省委工业工作部,部长赖可可,1961年交通工作部撤销。1962年6月省委工业工作部撤销。1964年5月,省委成立工业交通政治部,宋一民任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委工交政治部停止工作。
财贸工作部 财贸工作部是省委在财政贸易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全省财贸系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基层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1955年7月,省委成立财贸工作部。1962年6月,省委财贸工作部撤销。1964年5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财政贸易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省委决定建立省委财贸政治部。袁子扬、林明、李予昂、杨毅、张汉伟先后任部长(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该机构停止办公。
青委 1928年5月,省委设青运负责人。后曾一度撤销。1937年7月,山东省委设立青年部。1938年12月,山东分局改设青委,1943年撤销。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分局下设青年工作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初期撤销。卢福坦、景晓村、孙陶林、刘居英、钟效培、刘导生、杨涤生、杜前、张超、林萍、冯立族先后任书记(部长)或青运负责人。
妇委 省委领导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机构。1925年8月,省委设立妇女运动负责人。1928年12月,山东省委开始设立妇女部。1930年6月,改为妇委。1938年5月设妇女部。同年12月,山东分局下设妇委。1943年撤销。1950年2月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文化大革命”初期撤销,以后未再设立。朱岫荣(女)、侯志(女)、陈孟君(女)、郭隆真(女)、周铁真(女)、史秀云(女)、朱瑞、刘居英、李坚贞(女)、黄海明(女)、王云(女)、王月村(女)、张恺(女)先后任书记(部长)。
城市工作部 1944年6月,山东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工作的指示,决定在分局和各区党委设立城市工作部。9月,城工部在城工科基础上设立,后曾一度撤销。1963年10月,重新设立,杨一宸、段毅先后任部长。1966年2月撤销。
文化教育部 省委文化教育部是协助省委领导全省文教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助省委监督检查政府文教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有关文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干部,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和有关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广大干部、知识分子,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文教部于1955年9月成立。1958年1月,省委决定将省委文教部并入省委宣传部。1960年3月,重新成立省委文教部,同时,将省委学校教育工作委员会并入文教部。余修(继王众音后复任部长)、王众音先后任部长。1962年5月,文教部再次并入省委宣传部。1968年,文化教育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942年9月,山东分局设立财经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撤销。1951年9月,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与省府财经委员会合署,编制列政府序列,1954年1月改称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1956年6月撤销。黎玉、向明、王卓如先后任书记。
职工委员会(工人部) 建党初期,孙秀峰、王崇五曾负责工人运动工作。1928年2月,设立职委,并设工运负责人。1928年12月,设立工人部。1930年12月,改设职委。1931年2月,新的中共山东省委员会成立后,设职工运动委员会。1938年5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员会成立时改为职工部。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1949年6月,又改为职工委员会。卢福坦、李振瀛、傅书堂、张含辉、王公博、孙令华、张天民、李林、高克亭先后任书记(部长)或负责工人运动工作。1951年6月,山东分局撤销职工委员会。
群众工作委员会 1941年10月,山东分局设立群众工作委员会。李竹如、黎玉先后任书记。解放战争爆发后停止工作。
政府工作部 1940年10月后,山东分局增设政府工作部,陈明任部长。1941年3月,该部撤销,其职能并入新成立的政府工作委员会。
农工部 建党初期设立的领导农工运动的党的机构。1923年10月6日,中共济南地方执行委员会成立时初设农工部。为加强对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的领导,1928年设立农委。同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中共山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分别设立工人部和农民部,傅书堂、刘俊才分别任部长。1935年冬初,重设农民部。抗日战争时期,领导群众运动的机构称民运部,1941年3月撤销。王用章、王云生、黄仲华、程照轩、李竹如、朱则民、霍士廉先后任部长。
军委 1928年12月至1933年2月,山东省委设立军委。贺源、雷晋笙、汤汝贤、赵友贤、张鸿礼、祝刚先后任军委书记。
铁路工作委员会 党的铁路工作的领导机构。1931年2月,山东省委成立后设立,彭湘、孙令华先后任书记。同年6月撤销,以后未再设立。
第二节 工作机构
一、现存机构
办公厅 办公厅是省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1.围绕中央和省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省委决策提供服务;承担省委文电、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与校核工作。2.负责省委日常公文处理,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省委领导指示、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省委制定党内法规和领导地方立法的具体服务工作。3.负责省委各种会议事务和省委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警卫工作;承担省委领导和部分省级老同志的生活服务;负责省委领导及部分省级老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兄弟省(市、区)党委负责人及有关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4.负责全省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委文件和全省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指导全省保密、机要工作,协调、指导党委办公室(厅)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5.负责省委机关办公、生活场所和部分设施的管理以及有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省委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6.领导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协调、指导全省历史档案和机关档案资料的征集、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研究。7.管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8.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务。1938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成立秘书处。1949年3月,改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办公厅。1967年3月,办公厅职能被省革委会办公室代替。1971年4月,中共山东省第三届委员会成立后,仍称省委办公室。1978年4月,省委办公室改称省委办公厅。李均、杨刚毅、谷牧、常溪萍、徐明、金丰、文菲、张子明、许森、许剑波、赵志浩、田健、许钧祥、刘忠泉先后任主任。“文化大革命”时期,张子石、李子超任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组织部 组织部是省委主管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1923年10月初设组织部。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组织部。1949年3月,山东分局成立后,重设组织部。1968年5月,组织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恢复组织部。王翔千、延伯真、丁君羊(继刘俊才后复任职)、刘俊才、王进仁、任国桢、王青士、张含辉、滕英斋、汤美亭、巨荆山(即向明)、宋鸣时、赵健民、刘晏春、张霖之、林浩、程照轩、朱瑞、李林、黎玉、向明、张晔、赖可可、董琰、秦和珍(继高明后复任职)、高明、徐雷健、武开章、冯立族、张全景、谭福德、李文全、王克玉、姜大明、刘伟先后任组织部长或负责组织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曹学庠任省革委政治部组织组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宣传部 宣传部是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1923年10月6日,中共济南地方执行委员会成立时初设宣传部。1930年12月,称宣传委员会,1931年6月后改称宣传部。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宣传部。1949年3月,山东分局成立后,重设宣传部。1968年5月,宣传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恢复宣传部。王尽美、王元昌、李振瀛、刘谦初、党维蓉、张若臣、吴亚鲁、裴光、张子健、曹仲三、鹿省三、林浩、孙陶林、李竹如、赖可可(代)、陈沂、彭康(继舒同后继任部长)、刘顺元(代)、任质斌(代)、舒同(兼)、夏征农、李芸生、王众音、林萍、崔惟琳、郑伟民、苗枫林、董凤基、王修智、陈光林、朱正昌、王敏先后任部长(书记)。“文化大革命”时期,林萍任省革委政治部宣传组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统战部 统战部是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1938年5月设立。解放战争中一度中断。1950年2月恢复,称统一战线工作部。1968年5月,统战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恢复统战部。刘居英、郭子化(继谷牧后复任部长)、朱瑞、谷牧、晁哲甫(继任质斌后复任部长)、任质斌、马保三、冯平、李子超、刘干、周星夫、金宝珍、周振兴、田健、韩寓群、王久祜、齐乃贵先后任统战部部长。“文化大革命”时期,赛风、冯平先后任省革委政治部统战组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政法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是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1938年1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下设社会部,1942年该部撤销。1946年10月,中共华东中央局社会部成立,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并入其中。1949年4月,社会部重新成立,与省公安厅合署,其编制列省政府序列。1952年8月设立政治法律委员会,1955年4月改称省委政法办公室。1956年4月,设立省委政法工作部,1962年4月撤销。1978年9月设立政法小组。1981年11月,省政法小组改为政法委员会。刘居英、舒同、李士英(继郑文卿后复任职)、郑文卿、刘秉琳、李子超、高克亭、郑伟民、马连礼、高昌礼、陈建国、孙淑义、张惠来、高新亭先后任部长(组长、书记)。
政策研究室 政策研究室是省委调查研究机构。1942年3月,山东分局设调查研究室。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1949年3月,新组成的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设政策研究室。1967年2月撤销。1979年12月重新设立调查研究室,1983年11月改称研究室。1996年8月,研究室改名为政策研究室。李竹如、李景春、贺致平、匡亚明、吴建、于明、许森、周振兴、国孚有、许钧祥、于广礼、王玉中、周秋田、王敏、李天军先后任主任。
台湾工作办公室 台湾工作办公室是省委主管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1981年1月,省委成立对台工作小组,下设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对台宣传办公室。1988年5月,撤销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对台宣传办公室,设立中共山东省委对台工作办公室。1991年5月,更名为中共山东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霍桂清、刘鸿喜、张伟龄(女)、杨庆文先后任主任。
省直机关工委 省直机关工委是省委管理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能部门。其最初称机关党委,1949年3月由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设立。设有分局直属机关党委和省府机关党委。1951年7月,又成立省级群众团体直属机关党委。1952年8月,山东分局直属机关党委与省府机关党委、省级群团直属机关党委合并成立分局直属省级机关党委。1956年4月,省级机关党委撤销,分别建立省级机关党委和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机关党委。1961年1月,省委机关党委、省人委机关党委合并恢复省级机关党委。1968年5月,省级机关党委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1974年1月,省革委会政治部撤销,1975年5月恢复省级机关党委。1986年6月,省级机关党委分设为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共山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委员会。1989年12月改名为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共山东省人民政府机关工作委员会。1996年11月,组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高启云、李景春、李广文、夏征农、李清和、赵乐周、杨宣武、曲上升、刘华南、丁方明、武开章、王众音、岳贞谟、孙杰、陶陌生、高昌礼、宇培杲、马仲才、韩喜凯、王玉玺、邵桂芳、王科三、张宗亮、朱正昌、阎启俊、张敬涛先后任机关工委(机关党委)书记(第一书记)。
高校工委 高校工委是省委领导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1990年12月,设立高校工作委员会。1996年6月,高校工委与省府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隶属关系不变。崔惟琳、滕昭庆、齐涛先后任高校工委书记。
党史研究室 党史研究室是中共山东地方党史的研究部门,是省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1980年8月,建立山东省地方党史资料研究会。1981年4月改称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另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1983年3月,省委决定党史征委会列为部委级常设事业单位。1991年10月,撤销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成立党史研究室。高克亭、董本来、陈楷、林保义、姚学政先后任主任。
省委党校 省委党校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1938年10月,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决定建立边区省委党校,公开名称是山东军政干部学校分校。1938年12月,根据中央决定,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山东分局,边区省委党校改为山东分局党校。1940年10月,分局党校改为鲁中区党委党校。同年12月,山东分局又设立高级党校。1943年9月,复改为党校。解放战争时期,一度停办。1949年4月,重新设立。1955年4月,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政治学校合并成立中共中央第四中级党校。1958年12月复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1956年上半年,省委在泰安、青岛设立第一、第二两处初级党校。1958年下半年,第一初级党校并入省委党校,第二初级党校改为青岛市委党校。1968年12月底,省委党校被撤销。1972年6月恢复。郭洪涛、朱瑞、罗荣桓、彭康、夏征农、任质斌、王众音、曹普南、白如冰、武开章、梁丰、李昌安、梁步庭、姜春云、赵志浩、吴官正、张高丽先后任校长。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大众日报社是省委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正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社会生活,反映人民呼声,充当全省舆论的排头兵,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为山东省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中央和省委的工作大局服务。自1939年1月创刊至1954年10月,实行社长负责制,刘导生、匡亚明(继陈沂后复任社长)、于寄愚、陈沂、夏征农先后任社长。其中,1940年4月至1942年2月,由《大众日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报社工作,李竹如任主任。1954年10月,大众日报社改为总编辑负责制。刘建、陈晓东、朱民(代)、文菲(代)先后任总编辑。1969年10月,大众日报社由革委会及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主持工作,王同乾任革委会主任,王同乾、曲中一先后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1972年10月,报社设党委。曲中一、李振、朱民先后任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1977年11月,报社革委会取消,改由党委负责,黄澍霖、齐松涛、王焕清先后任党委书记。1989年12月,报社改为社长负责制。韩喜凯任社长兼党委书记。1992年3月,报社改为党委负责制,刘广东任党委书记。2000年9月,大众报业集团成立,集团实行党委集体负责制,徐熙玉、傅绍万先后任党委书记。
省档案局 省档案局是全省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省政府编制序列,受省委、省政府领导,以省委领导为主。省档案馆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在业务上受省档案局的指导,省档案馆和省档案局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61年11月,成立省档案管理局。1963年1月,成立省档案馆。1967年2月,档案管理局撤销。1979年9月恢复。1980年列为厅局级单位。1983年列为低半格机构,归省委办公厅领导。1985年6月,恢复厅局级建制。1996年6月,机构改革后,省档案局由局馆合一改为以馆为主体,挂档案局的牌子,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厅级规格不变,由省委办公厅领导。2002年10月机构改革,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建制级别、工作职责维持不变。陈芳彬、易炳炎、李光泉、张奎明先后任党组书记兼局(馆)长。
信访局 信访局是省委、省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由省委、省府办公厅管理。1988年7月设立,为副厅级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列省政府编制序列,同时撤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个信访处。1989年12月,山东省信访局改为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原隶属关系不变。1991年8月,根据工作需要,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由省政府编制序列改为省委编制序列。1995年机构改革,保留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管理,以省委办公厅管理为主,内设机构不变。杨盛春、矫学柏、杨文胜、于晓明先后任局长。
老干部局 老干部局是省委主管全省老干部工作的职能机构,由省委组织部管理。1984年4月,设立老干部局。初世忠、马仲忱(副局长,主持工作)、吴可裕、薛洪敏、廉守昌、刘玉功、董国勋先后任老干部局局长。
二、已撤销机构
企业工委 企业工委是省委领导省直属企业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2002年5月设立。2004年5月撤销。韩寓群、王仁元先后任企业工委书记。
农村工作部 农村工作部是省委在农村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全省农林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1950年2月,山东分局初设农业委员会,下设7个处室。1953年12月,撤销农业委员会,改设农村工作部。1966年2月,撤销农村工作部,设农林政治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1983年7月,重设农村工作部。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其主要任务是对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协助省委制定农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检查各地县、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贺致平、穆林(继陈洪波后复任部长)、张新村、冯平、陈洪波、李文、杨节、李永臣先后任部长。1988年12月,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对农业工作的领导,省委决定撤销中共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设立山东省农业委员会,作为省政府工作部门。
企业政治部 1983年7月,省委成立企业政治部。其主要职能是:宣传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负责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推动企业完成生产建设任务,提高经济效益。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干部处、宣传处、调查研究处。杨兴富任部长。1987年10月撤销。
调查部 1978年12月,省委设立调查部(对外称省革委第二办公室),内设4个处室。侯洛任部长。1984年3月,调查部撤销。
工业部 工业部是新中国成立后设立的党的工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全省工业交通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监督和协助工业交通部门进行各项生产工作,检查党的决议、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对该系统干部的管理工作。1951年6月,山东分局为了加强对工矿企业的领导,决定撤销职工委员会,成立工业部,高克亭、王涛、冯平先后任部长。1956年4月,撤销工业部,分设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工作部、交通工作部,部长分别是郑子久、冯平、傅爱农(交通工作部部长后为郑子久、王子文)。1957年4月,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部合并成立省委工业工作部,部长赖可可,1961年交通工作部撤销。1962年6月省委工业工作部撤销。1964年5月,省委成立工业交通政治部,宋一民任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委工交政治部停止工作。
财贸工作部 财贸工作部是省委在财政贸易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全省财贸系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基层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1955年7月,省委成立财贸工作部。1962年6月,省委财贸工作部撤销。1964年5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财政贸易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省委决定建立省委财贸政治部。袁子扬、林明、李予昂、杨毅、张汉伟先后任部长(主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该机构停止办公。
青委 1928年5月,省委设青运负责人。后曾一度撤销。1937年7月,山东省委设立青年部。1938年12月,山东分局改设青委,1943年撤销。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分局下设青年工作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初期撤销。卢福坦、景晓村、孙陶林、刘居英、钟效培、刘导生、杨涤生、杜前、张超、林萍、冯立族先后任书记(部长)或青运负责人。
妇委 省委领导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机构。1925年8月,省委设立妇女运动负责人。1928年12月,山东省委开始设立妇女部。1930年6月,改为妇委。1938年5月设妇女部。同年12月,山东分局下设妇委。1943年撤销。1950年2月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文化大革命”初期撤销,以后未再设立。朱岫荣(女)、侯志(女)、陈孟君(女)、郭隆真(女)、周铁真(女)、史秀云(女)、朱瑞、刘居英、李坚贞(女)、黄海明(女)、王云(女)、王月村(女)、张恺(女)先后任书记(部长)。
城市工作部 1944年6月,山东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工作的指示,决定在分局和各区党委设立城市工作部。9月,城工部在城工科基础上设立,后曾一度撤销。1963年10月,重新设立,杨一宸、段毅先后任部长。1966年2月撤销。
文化教育部 省委文化教育部是协助省委领导全省文教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助省委监督检查政府文教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有关文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干部,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和有关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广大干部、知识分子,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文教部于1955年9月成立。1958年1月,省委决定将省委文教部并入省委宣传部。1960年3月,重新成立省委文教部,同时,将省委学校教育工作委员会并入文教部。余修(继王众音后复任部长)、王众音先后任部长。1962年5月,文教部再次并入省委宣传部。1968年,文化教育部职能并入省革委会政治部。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942年9月,山东分局设立财经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撤销。1951年9月,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与省府财经委员会合署,编制列政府序列,1954年1月改称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1956年6月撤销。黎玉、向明、王卓如先后任书记。
职工委员会(工人部) 建党初期,孙秀峰、王崇五曾负责工人运动工作。1928年2月,设立职委,并设工运负责人。1928年12月,设立工人部。1930年12月,改设职委。1931年2月,新的中共山东省委员会成立后,设职工运动委员会。1938年5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员会成立时改为职工部。解放战争时期未设立。1949年6月,又改为职工委员会。卢福坦、李振瀛、傅书堂、张含辉、王公博、孙令华、张天民、李林、高克亭先后任书记(部长)或负责工人运动工作。1951年6月,山东分局撤销职工委员会。
群众工作委员会 1941年10月,山东分局设立群众工作委员会。李竹如、黎玉先后任书记。解放战争爆发后停止工作。
政府工作部 1940年10月后,山东分局增设政府工作部,陈明任部长。1941年3月,该部撤销,其职能并入新成立的政府工作委员会。
农工部 建党初期设立的领导农工运动的党的机构。1923年10月6日,中共济南地方执行委员会成立时初设农工部。为加强对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的领导,1928年设立农委。同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中共山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分别设立工人部和农民部,傅书堂、刘俊才分别任部长。1935年冬初,重设农民部。抗日战争时期,领导群众运动的机构称民运部,1941年3月撤销。王用章、王云生、黄仲华、程照轩、李竹如、朱则民、霍士廉先后任部长。
军委 1928年12月至1933年2月,山东省委设立军委。贺源、雷晋笙、汤汝贤、赵友贤、张鸿礼、祝刚先后任军委书记。
铁路工作委员会 党的铁路工作的领导机构。1931年2月,山东省委成立后设立,彭湘、孙令华先后任书记。同年6月撤销,以后未再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