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 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后,人民内部矛盾日益显现和突出。山东各地也相继发生了一些群众闹事问题。为使全党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重要讲话。3月,毛泽东在视察山东期间,向省直机关处长以上党员干部作了题为《思想问题》的讲话,着重讲了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2月底至3月,省委连续召开常委会、全委会及县委书记(扩大)会议,传达讨论毛泽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省委经过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认为,群众闹事,绝大多数是由于工作上或领导上存在严重缺点和错误引起的,各级干部要冷静分析情况,研究原因,找出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省委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闹事问题的四项要求:(一)人民闹事是人民内部的问题,必须坚持讲道理和耐心说服教育的方法、民主的方法去解决,任何企图用专政的方法、粗暴压制的方法去对付都是错误的、有害的。(二)在处理闹事问题时,最主要的是摸清群众闹事的真正原因和要求,切实研究和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三)要提高和加强干部的法制观念,禁止随便动用民兵,严禁乱捕人、乱押人和变相捕人、押人,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手续。(四)表扬深入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处理严重违法乱纪的坏干部。
整风反右与整风补课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5月,省委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开展整风运动问题,提出了全省整风计划,确定整风的重点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5月21日,省委公布《关于整风的计划》,对整风的内容和要求、步骤和阶段、方法、争取非党员协助整风和整风领导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6月中旬以前,整风运动发展是健康的,基本精神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但是,由于在全国范围的整风运动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借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发起进攻。党中央采取措施予以反击,一场大规模的反右派斗争在全国展开。6月17日,省委和省整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大众日报》公开点名批判18名党外民主人士,随之逐步扩大,首批反右派斗争的38个单位,被定为右派分子的1800余人。整风脱离了原来轨道。
1957年11月至1958年底,省委、省人委、省直机关及市地委机关先后开展了以在党内和干部中抓右派分子为重点的整风补课。1957年11、12月,省委相继召开了全省四级干部会议和中共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要求与会人员遵照“大鸣大放大改”的精神,帮助省委整风,在参加会议的1490余名干部中,有474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批判。会后,又对在会上提意见的干部由所在地市委扩大到县委进行批判,并以反党、攻击省委等罪名进行了组织处理。1958年4月,省人委进行整风补课,对一批厅局级干部进行了批判,并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卓如和省委候补委员、副省长袁子扬定为“右派反党集团首要分子”。5月,省直机关及市地委机关开展整风补课。在补课中,受到重点补课的厅局长和处长分别占这两级干部总数的21.55%和14.17%。有补课任务的7个地区中的97个县,进行补课的94个县,受到补课的县委委员占全省县委委员的12.9%。6月3日至28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继续进行整风补课,会上,对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赵健民以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宗派主义总代表和“反冒进”的急先锋等罪名进行批判,同时受到批判的还有17名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并将上述人员以及济南、青岛、菏泽、淄博、济宁、惠民等地市委及省妇联的主要负责人打成若干个右派反党集团。整风补课运动一直持续到1958年末,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副省长、地市和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十人被撤职,县处级干部被撤职者数百人,全省被划为右派分子者达34800人(包括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在内)。
整风运动的初始想法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对少数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进行批判和反击也是必要的,但反右斗争被严重地扩大了,特别是1958年的整风补课,造成了更大的损失。1961年7月至1963年,省委和各级党委对整风补课中错误批判处分的人员作了甄别平反。
“反右倾”斗争及对处理党内矛盾若干失误的初步纠正 1959年七八月份在庐山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中断了纠“左”的进程,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大规模“反右倾”斗争。8月24日至9月11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反右倾,鼓干劲,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提前和超额完成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问题。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裴孟飞被迫作了关于右倾保守、刮低产风的检讨,省直机关一批干部同时受到批判。会后,各地仿照省委的做法,错误地批判和打击了许多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的同志,拔了一大批农村基层干部的“白旗”(当场撤职),全省公社以下三级干部中受到批判的11.12万人,其中受重点批判的68206人,被开除党籍的38470人,这次斗争打击面广,使党内民主遭到严重破坏,在思想上造成很大混乱。
1959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24日,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单位抽调干部,组成专门班子,办理摘帽工作。至1964年6月,全省先后分五批对原划为右派分子的3.4万余人,除6891人外,全部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但这次摘帽多数留了尾巴,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彻底甄别平反。
1961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对近几年来受批判处分的党员和干部进行实事求是地甄别平反。
自1958年以来,山东省在历次运动中,错误地批判和处理了一大批干部、党员和群众,其中,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14.7万余人,非党干部14.8万余人,工人、农民群众24.2万余人。
根据中央的决定,省委于7月22日成立了甄别工作领导小组,并于8月15日作出关于甄别和处理党内斗争案件增强党的团结的决定。随后,开始了甄别平反工作。到1963年底,共甄别平反53.7万余人,占受批判处理总人数的99.89%。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山东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此开始,运动分两个阶段。
从1962年秋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1964年完成试点工作,为第一阶段。这期间,山东省委根据中央部署,陆续组织了2.8万余名干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初步进行了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的“四清”。在农村,初步清理了各种经济问题,进一步落实和巩固了农村现行经济体制和政策,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提高了社队干部的管理水平,纠正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歪风,缓和了一些矛盾。在城市,加强了组织领导,改进了工作方法,密切了党群关系。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政治上,片面强调阶级成分,在一定程度上人为地扩大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经济上,采取了一些过“左”的政策和措施。
从1964年冬开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入第二阶段,即“四清”阶段。这个阶段的“四清”采取了神秘的“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的做法,把所有基层干部一鞭赶,集中交代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逼供信和变相体罚等违法乱纪的现象,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转变到解决领导权问题和阶级斗争上来。1965年初,中共中央发布《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对运动中出现的一些偏差进行了纠正,并规定农村的“四清”和城市的“五反”通称“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但没有从根本上纠正“左”的错误,反而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更“左”的观点。9月,全省派出12万名“四清”工作队员,分赴9个城市、33个县、4个郊区展开面上社教。在“四清”中,把党内存在的阴暗面估计得过于严重、措施过于偏激、打击面过重,伤害了许多好干部,极大地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1966年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基本结束。
第一节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党内矛盾的探索
探索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 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后,人民内部矛盾日益显现和突出。山东各地也相继发生了一些群众闹事问题。为使全党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重要讲话。3月,毛泽东在视察山东期间,向省直机关处长以上党员干部作了题为《思想问题》的讲话,着重讲了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2月底至3月,省委连续召开常委会、全委会及县委书记(扩大)会议,传达讨论毛泽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省委经过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认为,群众闹事,绝大多数是由于工作上或领导上存在严重缺点和错误引起的,各级干部要冷静分析情况,研究原因,找出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省委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闹事问题的四项要求:(一)人民闹事是人民内部的问题,必须坚持讲道理和耐心说服教育的方法、民主的方法去解决,任何企图用专政的方法、粗暴压制的方法去对付都是错误的、有害的。(二)在处理闹事问题时,最主要的是摸清群众闹事的真正原因和要求,切实研究和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三)要提高和加强干部的法制观念,禁止随便动用民兵,严禁乱捕人、乱押人和变相捕人、押人,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手续。(四)表扬深入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处理严重违法乱纪的坏干部。
整风反右与整风补课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5月,省委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开展整风运动问题,提出了全省整风计划,确定整风的重点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5月21日,省委公布《关于整风的计划》,对整风的内容和要求、步骤和阶段、方法、争取非党员协助整风和整风领导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6月中旬以前,整风运动发展是健康的,基本精神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但是,由于在全国范围的整风运动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借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发起进攻。党中央采取措施予以反击,一场大规模的反右派斗争在全国展开。6月17日,省委和省整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大众日报》公开点名批判18名党外民主人士,随之逐步扩大,首批反右派斗争的38个单位,被定为右派分子的1800余人。整风脱离了原来轨道。
1957年11月至1958年底,省委、省人委、省直机关及市地委机关先后开展了以在党内和干部中抓右派分子为重点的整风补课。1957年11、12月,省委相继召开了全省四级干部会议和中共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要求与会人员遵照“大鸣大放大改”的精神,帮助省委整风,在参加会议的1490余名干部中,有474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批判。会后,又对在会上提意见的干部由所在地市委扩大到县委进行批判,并以反党、攻击省委等罪名进行了组织处理。1958年4月,省人委进行整风补课,对一批厅局级干部进行了批判,并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卓如和省委候补委员、副省长袁子扬定为“右派反党集团首要分子”。5月,省直机关及市地委机关开展整风补课。在补课中,受到重点补课的厅局长和处长分别占这两级干部总数的21.55%和14.17%。有补课任务的7个地区中的97个县,进行补课的94个县,受到补课的县委委员占全省县委委员的12.9%。6月3日至28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继续进行整风补课,会上,对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赵健民以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宗派主义总代表和“反冒进”的急先锋等罪名进行批判,同时受到批判的还有17名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并将上述人员以及济南、青岛、菏泽、淄博、济宁、惠民等地市委及省妇联的主要负责人打成若干个右派反党集团。整风补课运动一直持续到1958年末,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副省长、地市和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十人被撤职,县处级干部被撤职者数百人,全省被划为右派分子者达34800人(包括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在内)。
整风运动的初始想法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对少数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进行批判和反击也是必要的,但反右斗争被严重地扩大了,特别是1958年的整风补课,造成了更大的损失。1961年7月至1963年,省委和各级党委对整风补课中错误批判处分的人员作了甄别平反。
“反右倾”斗争及对处理党内矛盾若干失误的初步纠正 1959年七八月份在庐山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中断了纠“左”的进程,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大规模“反右倾”斗争。8月24日至9月11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反右倾,鼓干劲,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提前和超额完成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问题。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裴孟飞被迫作了关于右倾保守、刮低产风的检讨,省直机关一批干部同时受到批判。会后,各地仿照省委的做法,错误地批判和打击了许多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的同志,拔了一大批农村基层干部的“白旗”(当场撤职),全省公社以下三级干部中受到批判的11.12万人,其中受重点批判的68206人,被开除党籍的38470人,这次斗争打击面广,使党内民主遭到严重破坏,在思想上造成很大混乱。
1959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24日,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单位抽调干部,组成专门班子,办理摘帽工作。至1964年6月,全省先后分五批对原划为右派分子的3.4万余人,除6891人外,全部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但这次摘帽多数留了尾巴,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彻底甄别平反。
1961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对近几年来受批判处分的党员和干部进行实事求是地甄别平反。
自1958年以来,山东省在历次运动中,错误地批判和处理了一大批干部、党员和群众,其中,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14.7万余人,非党干部14.8万余人,工人、农民群众24.2万余人。
根据中央的决定,省委于7月22日成立了甄别工作领导小组,并于8月15日作出关于甄别和处理党内斗争案件增强党的团结的决定。随后,开始了甄别平反工作。到1963年底,共甄别平反53.7万余人,占受批判处理总人数的99.89%。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山东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此开始,运动分两个阶段。
从1962年秋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1964年完成试点工作,为第一阶段。这期间,山东省委根据中央部署,陆续组织了2.8万余名干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初步进行了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的“四清”。在农村,初步清理了各种经济问题,进一步落实和巩固了农村现行经济体制和政策,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提高了社队干部的管理水平,纠正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歪风,缓和了一些矛盾。在城市,加强了组织领导,改进了工作方法,密切了党群关系。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政治上,片面强调阶级成分,在一定程度上人为地扩大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经济上,采取了一些过“左”的政策和措施。
从1964年冬开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入第二阶段,即“四清”阶段。这个阶段的“四清”采取了神秘的“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的做法,把所有基层干部一鞭赶,集中交代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逼供信和变相体罚等违法乱纪的现象,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转变到解决领导权问题和阶级斗争上来。1965年初,中共中央发布《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对运动中出现的一些偏差进行了纠正,并规定农村的“四清”和城市的“五反”通称“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但没有从根本上纠正“左”的错误,反而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更“左”的观点。9月,全省派出12万名“四清”工作队员,分赴9个城市、33个县、4个郊区展开面上社教。在“四清”中,把党内存在的阴暗面估计得过于严重、措施过于偏激、打击面过重,伤害了许多好干部,极大地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1966年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