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初建时,只有4名专职干部和2名炊事员。1938年11月,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派高景鲁到党校任专职教员。1939年初,从培训的学员中遴选了一批学员留校工作,工作人员增加到20人左右。10月,山东分局派穆林、宋竹庭、郝诚任专职教员。1940年12月,山东分局高级党校成立,开办第一期培训班期间,无专职领导干部,由分局组织部直接管理。党校设党总支委员会,学员中建党支部,并设军事大队长。1941年8月,第二期开学,增设了专职党总支书记,调派了一名专职政治理论教员。1942年8月,山东分局调抗大一分校政委李培南任专职副校长,陈美藻任党总支书记。派大朋、张达、秦诚任组织干事和专职教员。学校专职干部和工作人员增加到30余人。
1949年党校重建后,大力抓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不断壮大。1951年8月,调整充实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教员和专职学员管理干部,全校干部达到46人。1953年,党校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进行较大调整。1954年7月,对部分机构再次进行调整,调整后,工作人员共有137人,其中干部78人(26人为专职教学干部)。后,专职教师达到31人,包括由组织部选调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分配的和从本校毕业学员中选留的。
1955年三校合并,中级党校成立后,教师队伍进一步得到充实,达到49人。1956年3月,专门制定了《第四中级党校教学人员教学规划》,对所有专职教师的进修问题分别提出了要求,同时成立了教学研究委员会,确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教师进修与科研工作。1958年5月,实施了省委批准的整编方案,全校教职工由250人精简为189人,教师由1956年3月的49人增加为62人。1958年9月,省委决定第一初级党校撤销,其教学干部大部分充实省委党校,全校教师达到107人(不包括学校领导干部),其中县以上干部49人,县以下干部58人。1959年8月,校党委在《迎接国庆十周年跃进规划》中提出要尽快起草培养理论干部队伍的长远规划,并且要求除有计划分期分批完成下放劳动和基层锻炼任务外,一部分(大约40%)在校坚持工作,通过边工作、边学习来提高;一部分分期分批送到人民大学或其他高校、党校进修,在国内“留学”,“争取三、五年内把大部分教学人员提高到能够担任马列主义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水平”。1960年1月制定的《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规划纲要(草案)》对教学人员的培养和锻炼进一步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教员实际工作水平要达到县委书记的水平,助教达到公社党委书记的水平。二是教员助教能够胜任本门课的讲课和辅导任务。三是教员要能够经常在本省刊物发表理论性文章;助教能够在本省报刊发表文章。四是语文要达到大学水平。主要措施是:有计划地送中央党校、人民大学和兄弟党校学习;挑选部分人员参加本校理论班学习;在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进修、边搞科研,在实践中提高;继续完成下放锻炼任务;调整做其他工作加强全面锻炼;举办机关文化补习学校,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到1964年,教学干部共计67人,有56人达到了教师进修规划的要求,一般都能担任本门课程的讲课或辅导任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校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12月,党校撤销,校机关干部、职工除少数留守和另行分配工作外,其余分三批下放齐河干校劳动。1970年2月,原党校工作人员先后分批分配到莱芜钢铁工程指挥部、山东拖拉机厂、齐鲁石化总厂、鲁南化肥厂和省直机关等单位工作,还有的下放农村安家落户。1972年6月,党校重建。 1979年6月,校党委作出《关于拟定教师进修和理论研究工作三年(1979.71982.6)规划的基本要求的决定》,提出要办好党校必须有一支足够数量的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要求在三年之内通过理论进修和教学实践锻炼,把全校的教师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提高一步,培养出一批熟悉经典著作,了解现实生活,能写、能讲、能战斗的理论教学骨干。1980年11月,颁布《关于教研人员定职、升职的暂行条例》,并首次对教学人员的职称作了评定。
经过各教研室反复酝酿推荐,校临时评定职称委员会评议,校党委审查,首次评定出副教授5名、讲师19名、助教12名。1981年12月,经过考试、考察、体检,按照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从省直和济南市直单位招收教学干部13人。教师队伍由1976年的27人增至55人。
1982年3月,成立山东省评定党校教师职称委员会。1984年4月,根据干部队伍四化要求,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处级班子由25人增至28人,其中正职5人,副职23人,大专以上学历22人,有专业职称的20人。1986年11月,成立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1987年2月,校党委对处、室领导班子又作较大调整,任命28人为处、室正副职负责人。至1989年底,在编教职工365人,其中处级干部正职19人,副职33人,专职和兼职教研人员126人。
1991年校党委印发《关于加强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意见》。1996年1月,印发《关于返聘退(离)休教师的暂行规定》。1997年1月,校党委印发《关于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4月,校党委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19962000年发展规划》,提出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选拔和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按照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在学科、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结构合理、整体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9月,校党委印发《行政、党务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在参照管理部门中部分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事业单位中实行领导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11月,校党委公布《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内设机构三定方案》。机构改革期间,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7人,共配备处级干部50人(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的处室)。2000年5月,印发《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的暂行规定》。
2001年2月,印发《关于实施自学成才工程活动的意见》《关于选派教研人员挂职锻炼和开展社会调研活动的意见》《关于聘任校外兼职教师工作的意见》《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的校委成立后,立即抓了中层班子建设。7月,按照“缺职补充、竞争级别、组织定岗、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处级干部进行了充实调整。共提拔处级干部31人,其中正处级干部9人,副处级干部22人;提拔科级干部18人。12月12日,校委印发《关于加强校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忠诚、求是、创新、守纪”为鲜明特点的崭新校风。2002年1月,校委印发《关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规定来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待遇(最低服务年限8年):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给予安家费3万元,家属要求调动工作的,负责安排家属工作,不需要安排家属工作的,安家费为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为其个人配备一台微机和一部家庭电话;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聘为副教授职称,有副教授职称的聘为教授职称;优先安排出国考察、进修。当年录用博士研究生5人。2002年5月,制定《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实施方案(试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要求和实际,以省有关职称竞争聘任的规定为依据,按照“稳妥推进,安定多数,分级聘任,竞争激励,公开公平,全面提高”的思路,实施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通过竞争,聘任教授31人(其中内聘1人),副教授37人(其中内聘2人),讲师38人,研究馆员3人,副研究馆员8人(其中内聘1人),馆员10人,助理馆员2人;高级工程师4人(其中内聘1人),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9人;副主任医师2人(其中内聘1人),副主任药师1人,主治医师1人,主管药师1人,主管护师2人。7月,通过竞争上岗对部分处级缺职岗位进行了调整充实,提拔正处级干部4人,副处级干部5人。9月,校委印发《关于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取得学位后有关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在读博士研究生取得学位后,享受以下待遇:报销全部学费,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住房面积达不到100平方米的调整到100平方米,或对不足部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要求安排家属工作的,学校负责安排家属工作;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为其个人配备一台微机和一部家庭电话;聘为副教授,有副教授职称的提前一定年限聘为教授;优先安排出国考察、进修。12月,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达到392人,其中干部30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87人(博士8人),大学本科学历的17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6人(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43人);工人90人。2003年7月,任命32名中青年教师担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同年,省委党校培养、引进博士生12人,硕士8人,进博士后流动站3人。在引进人才的同时,省委党校还积极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出省培训或到中央党校和其他科研机构学习或短期培训,使教研人员的专业水平得到不断提高。2004年全省党校共派出615名教师外出进修。
第七节 队伍建设
党校初建时,只有4名专职干部和2名炊事员。1938年11月,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派高景鲁到党校任专职教员。1939年初,从培训的学员中遴选了一批学员留校工作,工作人员增加到20人左右。10月,山东分局派穆林、宋竹庭、郝诚任专职教员。1940年12月,山东分局高级党校成立,开办第一期培训班期间,无专职领导干部,由分局组织部直接管理。党校设党总支委员会,学员中建党支部,并设军事大队长。1941年8月,第二期开学,增设了专职党总支书记,调派了一名专职政治理论教员。1942年8月,山东分局调抗大一分校政委李培南任专职副校长,陈美藻任党总支书记。派大朋、张达、秦诚任组织干事和专职教员。学校专职干部和工作人员增加到30余人。
1949年党校重建后,大力抓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不断壮大。1951年8月,调整充实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教员和专职学员管理干部,全校干部达到46人。1953年,党校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进行较大调整。1954年7月,对部分机构再次进行调整,调整后,工作人员共有137人,其中干部78人(26人为专职教学干部)。后,专职教师达到31人,包括由组织部选调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分配的和从本校毕业学员中选留的。
1955年三校合并,中级党校成立后,教师队伍进一步得到充实,达到49人。1956年3月,专门制定了《第四中级党校教学人员教学规划》,对所有专职教师的进修问题分别提出了要求,同时成立了教学研究委员会,确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教师进修与科研工作。1958年5月,实施了省委批准的整编方案,全校教职工由250人精简为189人,教师由1956年3月的49人增加为62人。1958年9月,省委决定第一初级党校撤销,其教学干部大部分充实省委党校,全校教师达到107人(不包括学校领导干部),其中县以上干部49人,县以下干部58人。1959年8月,校党委在《迎接国庆十周年跃进规划》中提出要尽快起草培养理论干部队伍的长远规划,并且要求除有计划分期分批完成下放劳动和基层锻炼任务外,一部分(大约40%)在校坚持工作,通过边工作、边学习来提高;一部分分期分批送到人民大学或其他高校、党校进修,在国内“留学”,“争取三、五年内把大部分教学人员提高到能够担任马列主义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水平”。1960年1月制定的《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规划纲要(草案)》对教学人员的培养和锻炼进一步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教员实际工作水平要达到县委书记的水平,助教达到公社党委书记的水平。二是教员助教能够胜任本门课的讲课和辅导任务。三是教员要能够经常在本省刊物发表理论性文章;助教能够在本省报刊发表文章。四是语文要达到大学水平。主要措施是:有计划地送中央党校、人民大学和兄弟党校学习;挑选部分人员参加本校理论班学习;在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进修、边搞科研,在实践中提高;继续完成下放锻炼任务;调整做其他工作加强全面锻炼;举办机关文化补习学校,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到1964年,教学干部共计67人,有56人达到了教师进修规划的要求,一般都能担任本门课程的讲课或辅导任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校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12月,党校撤销,校机关干部、职工除少数留守和另行分配工作外,其余分三批下放齐河干校劳动。1970年2月,原党校工作人员先后分批分配到莱芜钢铁工程指挥部、山东拖拉机厂、齐鲁石化总厂、鲁南化肥厂和省直机关等单位工作,还有的下放农村安家落户。1972年6月,党校重建。 1979年6月,校党委作出《关于拟定教师进修和理论研究工作三年(1979.71982.6)规划的基本要求的决定》,提出要办好党校必须有一支足够数量的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要求在三年之内通过理论进修和教学实践锻炼,把全校的教师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提高一步,培养出一批熟悉经典著作,了解现实生活,能写、能讲、能战斗的理论教学骨干。1980年11月,颁布《关于教研人员定职、升职的暂行条例》,并首次对教学人员的职称作了评定。
经过各教研室反复酝酿推荐,校临时评定职称委员会评议,校党委审查,首次评定出副教授5名、讲师19名、助教12名。1981年12月,经过考试、考察、体检,按照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从省直和济南市直单位招收教学干部13人。教师队伍由1976年的27人增至55人。
1982年3月,成立山东省评定党校教师职称委员会。1984年4月,根据干部队伍四化要求,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处级班子由25人增至28人,其中正职5人,副职23人,大专以上学历22人,有专业职称的20人。1986年11月,成立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1987年2月,校党委对处、室领导班子又作较大调整,任命28人为处、室正副职负责人。至1989年底,在编教职工365人,其中处级干部正职19人,副职33人,专职和兼职教研人员126人。
1991年校党委印发《关于加强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意见》。1996年1月,印发《关于返聘退(离)休教师的暂行规定》。1997年1月,校党委印发《关于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4月,校党委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19962000年发展规划》,提出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选拔和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按照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在学科、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结构合理、整体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9月,校党委印发《行政、党务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在参照管理部门中部分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事业单位中实行领导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11月,校党委公布《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内设机构三定方案》。机构改革期间,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7人,共配备处级干部50人(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的处室)。2000年5月,印发《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的暂行规定》。
2001年2月,印发《关于实施自学成才工程活动的意见》《关于选派教研人员挂职锻炼和开展社会调研活动的意见》《关于聘任校外兼职教师工作的意见》《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的校委成立后,立即抓了中层班子建设。7月,按照“缺职补充、竞争级别、组织定岗、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处级干部进行了充实调整。共提拔处级干部31人,其中正处级干部9人,副处级干部22人;提拔科级干部18人。12月12日,校委印发《关于加强校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忠诚、求是、创新、守纪”为鲜明特点的崭新校风。2002年1月,校委印发《关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规定来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待遇(最低服务年限8年):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给予安家费3万元,家属要求调动工作的,负责安排家属工作,不需要安排家属工作的,安家费为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为其个人配备一台微机和一部家庭电话;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聘为副教授职称,有副教授职称的聘为教授职称;优先安排出国考察、进修。当年录用博士研究生5人。2002年5月,制定《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实施方案(试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要求和实际,以省有关职称竞争聘任的规定为依据,按照“稳妥推进,安定多数,分级聘任,竞争激励,公开公平,全面提高”的思路,实施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通过竞争,聘任教授31人(其中内聘1人),副教授37人(其中内聘2人),讲师38人,研究馆员3人,副研究馆员8人(其中内聘1人),馆员10人,助理馆员2人;高级工程师4人(其中内聘1人),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9人;副主任医师2人(其中内聘1人),副主任药师1人,主治医师1人,主管药师1人,主管护师2人。7月,通过竞争上岗对部分处级缺职岗位进行了调整充实,提拔正处级干部4人,副处级干部5人。9月,校委印发《关于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取得学位后有关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在读博士研究生取得学位后,享受以下待遇:报销全部学费,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住房面积达不到100平方米的调整到100平方米,或对不足部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要求安排家属工作的,学校负责安排家属工作;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为其个人配备一台微机和一部家庭电话;聘为副教授,有副教授职称的提前一定年限聘为教授;优先安排出国考察、进修。12月,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达到392人,其中干部30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87人(博士8人),大学本科学历的17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6人(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43人);工人90人。2003年7月,任命32名中青年教师担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同年,省委党校培养、引进博士生12人,硕士8人,进博士后流动站3人。在引进人才的同时,省委党校还积极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出省培训或到中央党校和其他科研机构学习或短期培训,使教研人员的专业水平得到不断提高。2004年全省党校共派出615名教师外出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