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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政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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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政法干警155234人,其中,法院系统20497人,检察系统14008人,公安系统88700人,司法行政系统33781人。
自1999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按照“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做好工作让群众满意”的要求,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为主题,不断加大领导和工作力度,狠抓政法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起数和人数逐年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2001年底,公安部对全国百县进行了综合考评,山东省名列前茅,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在95%以上。2002年,公安部又对山东执行“五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了暗访,认为执行的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给予了高度评价;涌现出了济南交警、泉城路派出所和白云、王勤利以及刘永和、王同生、王保生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级各部门把政法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做到了“三个倾斜”:一是领导精力向政法队伍建设倾斜。省委常委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政法队伍建设,听取汇报,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会议,围绕一个主题,推出一批典型,做出具体部署。各级认真落实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政法部门“一岗双责”制,严格检查考核,坚持兑现奖惩。二是职级编制向政法系统倾斜。全省市、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全部由常委专任,政法委副书记大都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干部配备。对符合条件的公安局长,全部明确享受同级政府副职待遇。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政工部门主要负责人大都由同级副职干部专任或同级副职兼任。三是财力物力向政法机关倾斜。各级党委政府按同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两倍的比例安排政法经费,并不断加大投入,尽最大努力落实中央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规定。科技投入不断加大,部分地方和部门新上了办公局域网、卫星定位系统、全天候闭路监控系统等先进设备,加快了科技强警步伐。
抓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配备、管理工作。各级政法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了协管干部的力度。早在1994年,省委组织部、政法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管理的意见,出台了加强省直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管理的办法。1999年,根据中央6号文件的要求,省委在19号文件中对发挥政法委协管干部作用,切实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省委组织部、政法委每年都联合对省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省委管理的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大力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了班子的创造力和凝聚力、战斗力。
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根据政治建警的要求,着力抓了三点: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迅速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深入扎实地开展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学习济南交警,牢记题词精神”活动,以此为主线,广泛组织开展了向全国一级英模王勤利、全国十大检察官傅延华和抗击“非典”斗争涌现出来的刘永和、王同生、王保生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利用成克杰、胡长清等犯罪案件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触及了干警的思想和灵魂。二是职业道德建设具体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做人做事狂不得、特权思想要不得、宗旨观念忘不得、家属子女纵不得”的朴素道理。各级还区别不同警种提出了不同的职业道德要求,如对国家安全干警提出“耐得住寂寞和清苦,守住看不见的战线”,对巡警提出“要想战时少流血,必须平时多流汗”,对交警提出“上岗1分钟,规范60秒”的要求,并把这些要求细化为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干警从小事入手,从具体事抓起,自觉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三是文化育警社会化。每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与社会同步,组织广大干警开展各种形式的歌咏活动,做到社会文化政法化、政法文化社会化,寓教于乐,以文育人,提高了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文化品味。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针对影响党群警民关系的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开门评警、执法执纪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措施,实施重点突破,一个阶段解决一个突出问题,使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二是坚持上下结合。把领导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整个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制定了“十带头”“八不准”等硬性措施,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同时,针对80%的干警在基层、80%的工作量在基层、80%的问题出在基层,基层干警与群众接触最密切的实际,根据基层特点,通过开展“万人评行风”“公正执法齐鲁行”活动等措施,不断强化了基层政法单位和基层干警的作风建设。三是坚持教育引导监督制约相结合。认真做好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案件评查、回访案件当事人、“一联一”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政法部门工作等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实现职能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统一,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全省各级均建立了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季报制度,省委政法委年终进行通报。四是坚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深化“创满意”活动相结合。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活动,充分发挥“110”、“148”两条联系群众主线的作用,实施“民心工程”,推出了限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定时服务的服务措施,对政法工作全面提速,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群众的满意。
狠抓教育培训。层层制定了政法干警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教育培训对象上,注重广泛性。省委政法委在1999年初发出通知,要求用两年时间把全体干警轮训一遍。至2000年底,全省已有98.6%的干警参加了轮训,提前一年完成了中央确定的干警轮训任务。自2001年开始,全省政法干警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培训。二是在教育培训内容上,突出针对性。本着“干什么、学什么、专什么、精什么”的要求,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警种,确定不同的教育培训内容,编写不同的教育培训教材,达到了学用结合、以学促干的目的。三是在教育培训方式上,坚持多样性。广泛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使绝大多数干警成为工作上的行家里手。鼓励支持干警在职参加学历教育。
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坚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有力地促进了政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一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激发队伍活力。坚持凡进必考,凡违反规定调入的,省政法机关不承认其干警资格;实行了干警任职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备案等制度,把好进人关。同时,畅通出口,对在全员素质考试考核中成绩差的干警,按一定比例,实行离岗培训,经培训仍不合格的,予以调离或辞退;积极稳妥地推行了定期考评、末尾淘汰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委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人员进行了清理辞退。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定期轮岗、任职公示、试用聘用等制度,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破了过去“一纸任命定终身”的做法,建立起优胜劣汰的选拔机制,增强了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二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增强队伍的内驱力。全面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稳妥地推行了等级化管理,以工作成绩作为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的“硬杠杠”,形成了工作有抓手、考核有尺度、奖优罚劣的工作运行机制,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三是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本着“向管理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思想,针对干警容易出问题的“酒、枪、钱、权、色”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禁酒令”、“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8小时以外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狠抓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的落实,以严格的管理促进了政法队伍战斗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