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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法委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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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加强全省政法工作的需要,成立省委政法小组。1981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批转省委政法小组《关于建立省、地、县委政法委员会的请示报告》。省委政法小组改称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
1983年党政机构改革中,中共山东省委正式明确政法委列入省委序列。政法委设办公室、调查研究处、政治处。1984年9月增设信访处,行政编制25人。1987年3月,根据中央办公厅文件和中共山东省委文件精神,原来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代管的中共山东省委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移交政法委管理,改称中共山东省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打经办)。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省委政法委增设打击经济犯罪综合处和打击经济犯罪检查处。人员编制由25人增至35人。1987年9月,省委政法委撤销政治处,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1990年12月,经省编委同意,省委政法委对内部机构作了调整,将打击经济犯罪综合处和打击经济犯罪检查处合并,改称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处,并恢复设立政治处。至1990年12月,政法委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调查研究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信访处、政治处、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处,人员编制40人。1992年7月,省委政法委撤销信访处,设立业务处。同年9月,撤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设立综合一处、综合二处,成立机关党总支。1996年5月,经省机构编制办公室审核,省委政法委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研究室(宣传处)、执法督查处、干部处、机关党委,综治办内设综合处、指导处,人员编制56人。2000年9月,省委批复省委政法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机构改革意见,干部处更名为政治部,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研究室(宣传处)、执法督查处、政治部和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由政治部承担);省综治办综合处、指导处,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至2005年12月,省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没有变化,但行政编制增至45人,工勤编制仍为6人。

附:历任书记、副书记任离职时间表
书 记:高克亭(兼,1981.11—1983.7)
郑伟民(1983.7—1984.7)
马连礼(兼,1984.7—1987.8)
高昌礼(兼,1987.8—1992.3)
陈建国(1992.3—1993.4)
孙淑义(1993.2—1995.8)
张惠来(1995.8—1997.10)
高新亭(1997.10)
副书记:王欣奎(1983.7—1993.12)
李 诚(1983.7—1989.5,1987年8月任常务副书记)
孙 杰(1983.8—1993.12)
白朝凤(1987.11—1992.9)
戴义增(1987.11—1993.8)
赵长风(常务副书记,1989.5—1991.8)
陈琪(常务副书记,1992.9—1994.12)
赵景祥(1988.12—1996.9)
高新亭(常务副书记,1993.9—1997.10)
法进衍(1993.9—2000.1)
王庆才(常务副书记,2000.3—2003.4)
李建军(1996.9,2003年12月任常务副书记)
宋新生(2002.3)
姚成林(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