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党的十六大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核心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的八项主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就对台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台方针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创造性。现阶段对台方针政策和部署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深入开展反“台独”、反分裂斗争。
——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允许台湾问题无限期拖延下去。
——将最大限度地争取台湾民心作为各项对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做好岛内民众的工作,又要做好来大陆的台胞、台商和台湾学生的工作。
——努力扩大两岸人员往来,推动两岸经济、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以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为突破口,进一步密切两岸经济关系。
——加强入岛宣传、涉台外宣和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涉台宣传教育。
——推动海外华侨华人反“独”促统运动。
——严密防范台湾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和破坏,防范和处理好涉台突发事件和各种敏感问题。
山东省在坚持贯彻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以推动鲁台关系发展为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对台政策。1991年,省委下发《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工作的通知〉的意见》。199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对台湾人民工作的通知》。
1997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7〕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通知》。1998年,省委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对台工作的通知》。199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台湾人民工作的通知》。200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的通知》。200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涉台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上这些文件,就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对台经济、交往交流、对台宣传等工作,制定了相关政策,进行了工作部署。
第二节 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党的十六大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核心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的八项主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就对台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台方针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创造性。现阶段对台方针政策和部署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深入开展反“台独”、反分裂斗争。
——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允许台湾问题无限期拖延下去。
——将最大限度地争取台湾民心作为各项对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做好岛内民众的工作,又要做好来大陆的台胞、台商和台湾学生的工作。
——努力扩大两岸人员往来,推动两岸经济、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以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为突破口,进一步密切两岸经济关系。
——加强入岛宣传、涉台外宣和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涉台宣传教育。
——推动海外华侨华人反“独”促统运动。
——严密防范台湾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和破坏,防范和处理好涉台突发事件和各种敏感问题。
山东省在坚持贯彻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以推动鲁台关系发展为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对台政策。1991年,省委下发《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工作的通知〉的意见》。199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对台湾人民工作的通知》。
1997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7〕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通知》。1998年,省委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对台工作的通知》。199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台湾人民工作的通知》。200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台宣传工作的通知》。200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涉台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上这些文件,就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对台经济、交往交流、对台宣传等工作,制定了相关政策,进行了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