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台办机构沿革

档案浏览器

省委台办(省政府台办)是省委主管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省政府归口管理涉台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的对台工作;研究台湾政局、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全省涉台政策性问题,制定全省对台工作的具体政策、实施细则、工作计划,提出发展鲁台关系的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审核并管理和协调鲁台间各个领域的交流事宜;指导鲁台间人员往来工作,协调处理人员交往中衍生的有关问题;联络台湾中上层重点人士,负责台属工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及审批台湾记者来鲁采访;归口管理台胞捐赠事宜;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负责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981年1月,省委成立对台工作小组,下设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对台宣传办公室,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统战部,对台宣传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1988年5月,撤销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对台宣传办公室,设立中共山东省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对外使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名义,正厅级),下设秘书处、宣传处、接待处、联络处。1991年5月更名为中共山东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山东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在省委序列单独列编,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91年11月成立省台办机关党委,1992年5月增设经济处,1992年8月秘书处更名为人事秘书处、接待处更名为交往交流处。1992年5月,省台办设立山东省鲁台经贸服务中心(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编制8人。1997年12月设立山东省台湾同胞接待处,与省鲁台经贸服务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1998年12月设立山东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与省台湾同胞接待处合署办公。2004年11月,增设调研处。

附:历任主任、副主任任离职时间表
主 任:霍桂清(1988.9—1990.8)
刘鸿喜(1992.3—1998.6)
张伟龄(女,1998.6—2000.3)
杨庆文(2000.3)
副主任:刘福田(1988.12—1996.6)
陈希悦(1989.12—2003.1)
徐宝琪(1995.8)
董振生(1995.8—2003.4)
张桂芝(2002.1)
张志强(2004.5)
嵇建宝(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