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在解放战争中,在加强对国民党上层军政人员进行统战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既往不咎”的政策,对瓦解敌军、打击敌人、壮大革命力量、解放全中国,起了积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对多数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做了适当安排和妥善安置。原国民党第41军军长张宣武、第59军参谋长王大中都经中共党组织介绍,参加了民革,成为山东省民主党派的骨干力量。“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省许多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被追究历史原因,受到歧视和怀疑,不少人被戴上历史反革命帽子,被开除公职、强令回乡,或被关押、管制、判刑劳改,甚至被错杀。其家属子女也受到株连,甚至有的为此失去了工作。1975年4月,根据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安置特赦释放人员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委统战部会同省公安局、民政局对分给山东省安置的3名起义、投诚人员和6名特赦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但全省仍有部分单位存在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没有落实的问题。
1979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79〕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把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作为一项严肃的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政策办事,突出抓好冤假错案的处理。提出,凡经复查认定的冤假错案,“不论什么时候办的,哪级机关批的,都要抓紧进行平反,做好善后工作”。按照省委的要求,各地、市、县委及时采取了措施,组成了领导班子,充实了办事机构。一些任务较重的机关、企业甚至公社党委也确定专人负责或兼管这项工作。据统计,全省投入这项工作的共1600余人。5月下旬,省委贯彻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工作进展较快的青岛、昌潍等市地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座谈会研究了今后的工作意见和措施。为了摸清底数,各地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首先,下发起义、投诚人员登记表,逐人进行登记,同时让当事人写出自述材料。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查阅档案资料,据临沂6个县的统计,共查阅各种档案36600余份,查出起义、投诚人员648名。对自称起义、投诚人员但无证件的,则通过函调、外调弄清问题。并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和派人调查的办法进行核实。此外,随时做好信访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调查摸底工作进展顺利,为落实政策提供了依据。
1980年1月下旬,省委贯彻中央6号文件领导小组召开进一步贯彻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座谈会,检查了前段时间的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到1980年7月底,全省共有起义、投诚人员10036人,其中军级11人,师级47人,团级349人。需要落实政策的1814人,占总数的19%。根据中央、省委“边调查摸底,边落实政策”的要求和“先易后难”的原则,全省各地对需要落实政策的人员迅速进行了落实。
在落实政策中,认真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要情况基本清楚的都给予妥善解决。对因犯新罪而受到处理的也进行了复查,凡因历史问题处理过重的,对加重部分进行了纠正。
第三节 对起义、投诚人员平反冤、假、错案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在解放战争中,在加强对国民党上层军政人员进行统战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既往不咎”的政策,对瓦解敌军、打击敌人、壮大革命力量、解放全中国,起了积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对多数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做了适当安排和妥善安置。原国民党第41军军长张宣武、第59军参谋长王大中都经中共党组织介绍,参加了民革,成为山东省民主党派的骨干力量。“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省许多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被追究历史原因,受到歧视和怀疑,不少人被戴上历史反革命帽子,被开除公职、强令回乡,或被关押、管制、判刑劳改,甚至被错杀。其家属子女也受到株连,甚至有的为此失去了工作。1975年4月,根据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安置特赦释放人员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委统战部会同省公安局、民政局对分给山东省安置的3名起义、投诚人员和6名特赦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但全省仍有部分单位存在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没有落实的问题。
1979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79〕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把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作为一项严肃的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政策办事,突出抓好冤假错案的处理。提出,凡经复查认定的冤假错案,“不论什么时候办的,哪级机关批的,都要抓紧进行平反,做好善后工作”。按照省委的要求,各地、市、县委及时采取了措施,组成了领导班子,充实了办事机构。一些任务较重的机关、企业甚至公社党委也确定专人负责或兼管这项工作。据统计,全省投入这项工作的共1600余人。5月下旬,省委贯彻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工作进展较快的青岛、昌潍等市地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座谈会研究了今后的工作意见和措施。为了摸清底数,各地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首先,下发起义、投诚人员登记表,逐人进行登记,同时让当事人写出自述材料。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查阅档案资料,据临沂6个县的统计,共查阅各种档案36600余份,查出起义、投诚人员648名。对自称起义、投诚人员但无证件的,则通过函调、外调弄清问题。并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和派人调查的办法进行核实。此外,随时做好信访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调查摸底工作进展顺利,为落实政策提供了依据。
1980年1月下旬,省委贯彻中央6号文件领导小组召开进一步贯彻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座谈会,检查了前段时间的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到1980年7月底,全省共有起义、投诚人员10036人,其中军级11人,师级47人,团级349人。需要落实政策的1814人,占总数的19%。根据中央、省委“边调查摸底,边落实政策”的要求和“先易后难”的原则,全省各地对需要落实政策的人员迅速进行了落实。
在落实政策中,认真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要情况基本清楚的都给予妥善解决。对因犯新罪而受到处理的也进行了复查,凡因历史问题处理过重的,对加重部分进行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