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保护侨汇的政策和“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方针,使山东省从1950年到1955年,有侨汇的县、市稳定在99个,每年侨汇数额都维持在30万美元左右,占全国第4位,在全省非贸易外汇中占有重要地位。1955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对保护侨汇做出了4条规定。1956年6月7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国内侨务工作的方针任务及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提出要争取侨汇,增加国家建设的外汇和资金。1956年6月25日,山东省委统战部据此制订了《关于本省侨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意见的报告》,针对执行侨汇政策中存在的强迫侨户、归侨认购公债,强借、白用等现象,提出应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国务院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对侨眷、归侨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与指导侨眷、归侨学生与国外亲人、家庭搞好通讯联系,以沟通汇路,争取更多的侨汇;保证侨眷有支配和使用侨汇的自由;对于违法乱纪、侵犯侨汇的事件,应严肃处理,同时,在自愿与可能的条件下,欢迎和鼓励华侨投资,在自己的家乡兴办学校、水利、卫生等公益事业。据统计,1957年侨汇数比1956年增加了6.9%。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侨汇被看成“腐蚀剂”、“特务经费”,许多侨胞因此中断了与国内亲属的信、汇联系,侨眷不敢领取侨汇,甚至把侨汇退回海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议,全国、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及中发〔1978〕3号文件、鲁发〔1978〕15号文件精神,使全省侨汇收入、利用侨资及华侨捐赠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全省侨汇收入,1978年为273万美元,1979年为378万美元,到1980年达467万美元。1979年到1983年间的侨汇收入,比1966年到1978年的13年间增长73%,居全国第6位。各市、地侨务部门还集中归侨、侨眷零散资金,加上侨胞捐助的部分款物,共计266万多元,兴办了24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共安排1216人就业。此外,山东省各级侨务部门积极为侨胞同山东进行合资经营、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业务穿针引线,提供咨询。1979年到1983年,仅青岛市侨务部门引进的先进设备,价值就达1000多万美元。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全省统战部门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不断加强与台港澳地区及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1998年,省委统战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省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省海外联谊会等团体,先后8次组团赴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各国访问,结交了大批新朋友。积极为台港澳及海外朋友在鲁投资建设搞好协调服务,促成了一批重要投资项目。1999年,多次组织民营企业家、海联会经济界理事等赴港澳及东南亚各国访问,进一步密切了与海外华人社团的关系。全省各级统战部门以海联会为依托,积极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黄埔、台联等团体,新介绍引进三资项目292个,合同金额11.34亿元人民币、3305万美元;引进资金3.06亿人民币、1287万美元。至2000年,省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先后19次组团赴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各国考察,结交了大批新朋友,共接待台港澳及海外来鲁团组46批、850多人次。
2001年,两次组团赴欧洲考察,同7个国家的华人社团和留学生进行了广泛接触,达成经贸合作意向40多个。2002年,海外统战工作进一步活跃,促进了山东省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人的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成绩显著,省委表扬和鼓励统战部门“直接为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03年10月,山东省海外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在济南召开,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吴爱英出席大会并讲话。省海外联谊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先后接待了港澳台和海外友好社团50多批、1000多人次,牵线搭桥,广交朋友,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做出了积极贡献。大会选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334人,其中港澳台和来自日本、土耳其、美国、加拿大、巴西、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南非等海外的理事153名。一大批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年龄上有优势的爱国爱乡、关心祖国发展的人士选入了理事会,进一步增强了理事会的活力和影响,为今后山东省开展海外联谊、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4年,抓住省海联会换届后的有利时机,配合各地重要活动,邀请大批港澳台和海外社团来山东省考察,开展各种友好交流活动,积极牵线搭桥,增进合作,吸引投资。全年共接待来山东省考察的美、意、法、泰国、巴西、日本和港澳台友好社团和海联会理事18批260余人。先后5次组织赴法国、意大利、南非和港澳等国家(地区)访问考察,拜访了20余个海外工商和华人社团,介绍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了与港澳中产阶层和专业界人士的联系,在深圳召开了住港澳省政协委员、海联会理事座谈会,巩固和发展了与港澳社团和朋友的友谊。
2005年,以争取人心回归为主线,积极做好港澳政协委员和海外联谊会理事的工作,为促进祖国统一、港澳繁荣稳定和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突出以情交友,积极开展以海外社团为中心、以代表性人士为重点的交流交往活动,到欧洲、东南亚等地出访,邀请海外社团到山东省访问,加强了与他们的联系,充实了朋友资源,健全了工作网络,拓宽了工作基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和《反分裂国家法》,进一步整合资源,畅通渠道,加强了与岛内同胞的联系。
第二节 侨汇、利用侨资及华侨捐赠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保护侨汇的政策和“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方针,使山东省从1950年到1955年,有侨汇的县、市稳定在99个,每年侨汇数额都维持在30万美元左右,占全国第4位,在全省非贸易外汇中占有重要地位。1955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对保护侨汇做出了4条规定。1956年6月7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国内侨务工作的方针任务及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提出要争取侨汇,增加国家建设的外汇和资金。1956年6月25日,山东省委统战部据此制订了《关于本省侨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意见的报告》,针对执行侨汇政策中存在的强迫侨户、归侨认购公债,强借、白用等现象,提出应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国务院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对侨眷、归侨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与指导侨眷、归侨学生与国外亲人、家庭搞好通讯联系,以沟通汇路,争取更多的侨汇;保证侨眷有支配和使用侨汇的自由;对于违法乱纪、侵犯侨汇的事件,应严肃处理,同时,在自愿与可能的条件下,欢迎和鼓励华侨投资,在自己的家乡兴办学校、水利、卫生等公益事业。据统计,1957年侨汇数比1956年增加了6.9%。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侨汇被看成“腐蚀剂”、“特务经费”,许多侨胞因此中断了与国内亲属的信、汇联系,侨眷不敢领取侨汇,甚至把侨汇退回海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议,全国、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及中发〔1978〕3号文件、鲁发〔1978〕15号文件精神,使全省侨汇收入、利用侨资及华侨捐赠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全省侨汇收入,1978年为273万美元,1979年为378万美元,到1980年达467万美元。1979年到1983年间的侨汇收入,比1966年到1978年的13年间增长73%,居全国第6位。各市、地侨务部门还集中归侨、侨眷零散资金,加上侨胞捐助的部分款物,共计266万多元,兴办了24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共安排1216人就业。此外,山东省各级侨务部门积极为侨胞同山东进行合资经营、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业务穿针引线,提供咨询。1979年到1983年,仅青岛市侨务部门引进的先进设备,价值就达1000多万美元。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全省统战部门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不断加强与台港澳地区及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1998年,省委统战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省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省海外联谊会等团体,先后8次组团赴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各国访问,结交了大批新朋友。积极为台港澳及海外朋友在鲁投资建设搞好协调服务,促成了一批重要投资项目。1999年,多次组织民营企业家、海联会经济界理事等赴港澳及东南亚各国访问,进一步密切了与海外华人社团的关系。全省各级统战部门以海联会为依托,积极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黄埔、台联等团体,新介绍引进三资项目292个,合同金额11.34亿元人民币、3305万美元;引进资金3.06亿人民币、1287万美元。至2000年,省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先后19次组团赴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各国考察,结交了大批新朋友,共接待台港澳及海外来鲁团组46批、850多人次。
2001年,两次组团赴欧洲考察,同7个国家的华人社团和留学生进行了广泛接触,达成经贸合作意向40多个。2002年,海外统战工作进一步活跃,促进了山东省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人的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成绩显著,省委表扬和鼓励统战部门“直接为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03年10月,山东省海外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在济南召开,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吴爱英出席大会并讲话。省海外联谊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先后接待了港澳台和海外友好社团50多批、1000多人次,牵线搭桥,广交朋友,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做出了积极贡献。大会选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334人,其中港澳台和来自日本、土耳其、美国、加拿大、巴西、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南非等海外的理事153名。一大批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年龄上有优势的爱国爱乡、关心祖国发展的人士选入了理事会,进一步增强了理事会的活力和影响,为今后山东省开展海外联谊、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4年,抓住省海联会换届后的有利时机,配合各地重要活动,邀请大批港澳台和海外社团来山东省考察,开展各种友好交流活动,积极牵线搭桥,增进合作,吸引投资。全年共接待来山东省考察的美、意、法、泰国、巴西、日本和港澳台友好社团和海联会理事18批260余人。先后5次组织赴法国、意大利、南非和港澳等国家(地区)访问考察,拜访了20余个海外工商和华人社团,介绍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了与港澳中产阶层和专业界人士的联系,在深圳召开了住港澳省政协委员、海联会理事座谈会,巩固和发展了与港澳社团和朋友的友谊。
2005年,以争取人心回归为主线,积极做好港澳政协委员和海外联谊会理事的工作,为促进祖国统一、港澳繁荣稳定和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突出以情交友,积极开展以海外社团为中心、以代表性人士为重点的交流交往活动,到欧洲、东南亚等地出访,邀请海外社团到山东省访问,加强了与他们的联系,充实了朋友资源,健全了工作网络,拓宽了工作基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和《反分裂国家法》,进一步整合资源,畅通渠道,加强了与岛内同胞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