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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引导私营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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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从1953年下半年起,山东省掀起了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总路线的热潮。要求私营工商界在学习毛泽东讲话的基础上,深刻理解、领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实质。1953年12月18日,山东分局统战部在《关于山东省目前公私合营基本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中提出:“为了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逐步地进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目前,应特别加强对现有公私合营企业中的公股干部及职工,进行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总路线总任务的系统教育,以澄清其混乱思想,提高其对合营企业性质的认识。”1954年2月起,山东分局统战部、省财委选择扩展公私合营企业工作对象,集训干部,以增产节约工作组、工会工作组名义分赴各厂进行工作。分别向职工及资本家说明来意,以总路线教育为动力,以搞好生产为中心,全面发动群众,加强政策教育。1955年12月20日,济南市440名工商界青年举行拥护社会主义改造大会,会上通过了拥护社会主义改造的保证书。到1955年12月底统计,济南、青岛共有10万余人参加了总路线、总任务的学习。
全面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2月底,山东分局统战部、省财委制订了《1954年全省准备公私合营计划(草案)》,提出了1954年扩展公私合营的具体方案。1954年1月底,山东分局统战部、财委召开1954年扩展公私合营计划会议,决定在整理原有公私合营企业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扩展工作,确定了扩展公私合营要掌握“宁肯少些,也要好些”的基本思想。2月至4月,山东分局统战部和省财委会同济南市委组成工作组到济南东元盛染厂、裕兴化工厂等企业进行公私合营试点工作,其他城市也选派干部选择条件较好的私营企业进行公私合营试点。到1954年底,全省共有64户分布于济南、青岛、烟台等市的规模较大、设备较全的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包括上半年完成的18户)。1954年12月20日,省委召开了全省对资改造会议,部署了1955年公私合营扩展计划,在全省确定了194户私营企业作为1955年度扩展公私合营的对象。5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附发1955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地区情况表的指示》,在列出194户工业的地区分布和类别分布的同时,提出了实行公私合营的方针、方法、原则和工作要求。12月,省委召开全省私营工商业改造会议,讨论修订了省委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规划,规划要求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到年底,原计划扩展194户公私合营企业的任务全面完成。在对私营工业企业实行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山东省也加强了对资本主义商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改造。1954年4月,省交通厅制订1954年度山东省地方交通扩展公私合营计划。5月,省商业厅发出《目前市场情况与对私商安排的意见》,提出逐步排除大批发商、限制中等批发商、维持小批发商的方针。到1955年10月,共安置、处理私营批发商1707户,占原有私营批发商总数的75.1%,全省较大的私营批发商基本上为国营商业所代替。
1955年12月,青岛22户私营火柴厂及绸布业,济南榨油、卷烟、染织、台秤、火柴、造纸、棉布、图书等行业先后分别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1月,省委统战部对全行业合营中的若干政策、公私合营企业的改造问题、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问题、定息问题、管理和监督问题等提出了具体意见。1956年初,全省对资改造形成高潮。1月18日,省委批转济南市委关于《仿效北京做法,加快速度,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据统计,从1月19日起,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全省4名工人以上的私营工业企业,除12户小型砖瓦窑厂因地区未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外,其余2554户企业全部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至2月,城乡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进入高潮。全省商业部门筹建了40个专业公司、271个公私合营总站、中心店和区店,加快了对私商的改造步伐。到2月上旬,全省城乡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
对资方人员的安排与改造 1954年11月,山东分局统战部在总结上半年对资产阶级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提出全省在下半年必须把对资产阶级分子改造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去进行,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1954年至1957年,全省民建会、工商联各级组织连续举办原私营工商业者讲习班多期,仅1956年就组织了4000余名工商业者参加了学习。组织他们在重点学习社会发展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时事政策的同时,引导他们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群众运动和集体生产劳动,加深对社会主义改造的认识。同时,全省各级统战部协助各级党委积极做好资方人员的安排工作和公私合营企业内的公私共事关系的改善工作。1954年,在全省实行公私合营的64户企业中,共有资方实职人员277名,除4名年老患病不能工作外,其余人员全部进行了适当安排。1955年实行公私合营的194户企业中的资方人员也都按上述原则,全部进行了安排。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工商界人士,还作了政治安排,如苗海南、张东木等分别担任了省政协及济南市政府领导职务。到1956年底,全省共安排原私营工业的资方实职人员6020人,占资方实职人员总数的94.62%;安排原私营商业中资方实职人员1.8万余人,占总数的86.73%。1956年10月25日,省委统战部在《关于当前公私合营企业公私共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意见的报告》中,提出“运用各种方式向私方人员进行如何搞好公私共事关系和积极地进行自我改造。”并就进一步搞好共事关系,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改造资产阶级分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1957年2月,省委统战部在《关于合营企业中公私共事关系的情况和改进意见的报告》中,对进一步改进共事关系又作了要求,提出了工作意见。到1967年,国家取消定息制度,山东省大多数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