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爱国进步人士共同抗日 山东省各级党组织历来重视团结社会各界民主人士。1937年10月,在中共泰安临时县委负责人鲁宝琪帮助下,成立了泰安县各界抗敌后援会,推举泰安县著名爱国进步人士、老教育家范明枢为主任。爱国进步人士、长山中学校长马耀南,在中共党员姚仲明、廖容标、赵明新帮助下,由组织师生进行抗日宣传活动,到以学校为基地以师生为基本力量,于1937年12月26日,举行了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成立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部队迅速发展到2000余人,在胶济铁路南北的广大地区进行了抗日游击战争。1938年3月,宁阳教育界爱国人士朱冥阶,在中共党员周兴田、王一年帮助下,组建有百余人的抗日队伍,编入八路军抗日游击四支队。1938年4月,鱼台县爱国人士聂峨亭在中共党员马霄鹏等人帮助下,成立了鱼台抗敌自卫团和鱼台抗日救国司令部,队伍发展到1000余人。
1939年3月11日,山东分局在关于当前各项工作的指示中强调指出,注意农村统战工作,争取士绅,深入开展党外的统战教育。在中共苏鲁豫皖特委书记郭子化和中共党员李韶九的团结争取下,开明士绅万春圃、陈毓山、宋鲁泉与中共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抗战关系,开辟了抱犊崮山区抗日根据地。1940年5月,中共清河地委邀请当地社会贤达人士李植庭、刘春圃、孙鸣岗、刘冠甲、李又生等参加了“宪政促进会”。
1945年2月20日,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军区政治部下达《关于坚持边沿区对敌斗争对策的指示》,对敌伪所组织的群众性组织,要求采取分化瓦解,争取基本群众,团结一切可能同我合作的中间力量,孤立上层重要分子,决不能采取狭隘的报复观念;对地主阶级除个别恶霸外,一般的尤其是一些开明士绅,必须适当照顾其人权、财权、地权,使其积极地参加对敌斗争与根据地的民主事业。
广泛吸收党外知名人士参加民主政权 1940年6月8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三三制”政权的指示,做出《关于政权问题的新决定》,要求各级政权要实行“三三制”,新建的政权和参议会也要照此办理。1940年7月26日,山东省各界代表参加的联合大会在沂临边联县(现沂南县)青驼寺召开,大会通过了成立省临时参议会的提案和《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选举产生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和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选举正式参议员81人,候补参议员26人,范明枢为议长,马保三(中共党员)、刘民生(进步人士)为副参议长。省战工会选举委员23名,其中,党外人士5名(李澄之、张伯秋、梁竹航、耿光波、杨希文),占委员总数的26.09%。中共党员黎玉、党外人士李澄之,分别任首席正副组长。省战工会下设政治、军事、财经、教育、民众动员5个组,10名正副组长中,党外人士4人。山东分局在1942年10月1日的《抗战四年的总结》中进一步强调指出:在政权工作方面,要认真实行“三三制”,要善于团结各阶层的开明分子、非党人士到政权中工作,要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山东在各级政权建设中,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和分局的“三三制”原则,对不符合这一原则精神的,进行了整顿调整。如省参议会中超过“三三制”原则的共产党员参议员17人,候补参议员8人,辞去了参议员职务。1943年,省战工会领导的清河区第三届参议会98名议员中,有地主、富农、国民党员、无党派进步人士共71名,共产党员仅27名。在12名驻会议员中,有共产党员4名、国民党员3名、地主2名。1943年8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召开了一届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简称省政委会),明确其性质为“山东省行政统一领导机关,对山东省临时参议会负责”。选举产生了由11名委员组成的省政委会,其中,就有著名人士梁竹航、艾楚南、张伯秋、田佩之、郭维城、杨希文、辛葭舟等党外人士7人。1945年8月,经山东省出席全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全体代表联名建议,由省临时参议会和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第20次联席会议通过,将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新成立的省政府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其中,党外人士6名,占委员总数的54.55%。在省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中,仍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1949年3月30日,省参议会驻会委员会和省政府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
山东省政府改组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由19人组成,其中,党外人士5人,占委员总数的26.32%,14个省直工作部门中,担任正副厅局长的党外人士5人,占厅局总数的35.71%。
在市、县级政权建设中,从1937年秋冬起,中共山东省委领导各地党组织在根据地着手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到1940年夏,全省建立起了1个行政主任公署、9个专员公署、66个县政权、近300个区政权,到抗日战争胜利时,全省发展到有行政公署5个、专署22个、县级政府127个。在各公署、专署、县政权中,都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三三制”政权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政权问题的新决定》的要求,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到政权中担任领导职务。1943年8月,全省2个主任公署级参议会、7个专署级参议会、42个县级参议会,都有党外人士担任参议员。清河区第三届行政委员会11名行政委员中,共产党员4人,其余由包括国民党员在内的党外人士担任。沾化县行政委员会中,共产党员也不超过1/3,其余委员都由党外人士担任。1943年11月1日,中共山东分局在《关于今冬明春民主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根据地要在今冬明春从农村到县都要进行民主选举县以上的参议会,必须严格地执行“三三制”。1944年4月27日,山东分局在《开展民主运动的决定》中指出:要说服群众,选举开明士绅,防止群众自发的狭隘性。分局要求各地提出竞选名单时,要同党外人士商讨研究。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继续坚持“三三制”原则,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到1949年11月,山东省地方政权建设发展到3个行政区、2个直属专区、4个省辖市、148个县级政权单位。在各行署、专署、市、县政权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在政府及其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
第一节 对社会知名人士的统战工作
团结爱国进步人士共同抗日 山东省各级党组织历来重视团结社会各界民主人士。1937年10月,在中共泰安临时县委负责人鲁宝琪帮助下,成立了泰安县各界抗敌后援会,推举泰安县著名爱国进步人士、老教育家范明枢为主任。爱国进步人士、长山中学校长马耀南,在中共党员姚仲明、廖容标、赵明新帮助下,由组织师生进行抗日宣传活动,到以学校为基地以师生为基本力量,于1937年12月26日,举行了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成立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部队迅速发展到2000余人,在胶济铁路南北的广大地区进行了抗日游击战争。1938年3月,宁阳教育界爱国人士朱冥阶,在中共党员周兴田、王一年帮助下,组建有百余人的抗日队伍,编入八路军抗日游击四支队。1938年4月,鱼台县爱国人士聂峨亭在中共党员马霄鹏等人帮助下,成立了鱼台抗敌自卫团和鱼台抗日救国司令部,队伍发展到1000余人。
1939年3月11日,山东分局在关于当前各项工作的指示中强调指出,注意农村统战工作,争取士绅,深入开展党外的统战教育。在中共苏鲁豫皖特委书记郭子化和中共党员李韶九的团结争取下,开明士绅万春圃、陈毓山、宋鲁泉与中共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抗战关系,开辟了抱犊崮山区抗日根据地。1940年5月,中共清河地委邀请当地社会贤达人士李植庭、刘春圃、孙鸣岗、刘冠甲、李又生等参加了“宪政促进会”。
1945年2月20日,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军区政治部下达《关于坚持边沿区对敌斗争对策的指示》,对敌伪所组织的群众性组织,要求采取分化瓦解,争取基本群众,团结一切可能同我合作的中间力量,孤立上层重要分子,决不能采取狭隘的报复观念;对地主阶级除个别恶霸外,一般的尤其是一些开明士绅,必须适当照顾其人权、财权、地权,使其积极地参加对敌斗争与根据地的民主事业。
广泛吸收党外知名人士参加民主政权 1940年6月8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三三制”政权的指示,做出《关于政权问题的新决定》,要求各级政权要实行“三三制”,新建的政权和参议会也要照此办理。1940年7月26日,山东省各界代表参加的联合大会在沂临边联县(现沂南县)青驼寺召开,大会通过了成立省临时参议会的提案和《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选举产生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和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选举正式参议员81人,候补参议员26人,范明枢为议长,马保三(中共党员)、刘民生(进步人士)为副参议长。省战工会选举委员23名,其中,党外人士5名(李澄之、张伯秋、梁竹航、耿光波、杨希文),占委员总数的26.09%。中共党员黎玉、党外人士李澄之,分别任首席正副组长。省战工会下设政治、军事、财经、教育、民众动员5个组,10名正副组长中,党外人士4人。山东分局在1942年10月1日的《抗战四年的总结》中进一步强调指出:在政权工作方面,要认真实行“三三制”,要善于团结各阶层的开明分子、非党人士到政权中工作,要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山东在各级政权建设中,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和分局的“三三制”原则,对不符合这一原则精神的,进行了整顿调整。如省参议会中超过“三三制”原则的共产党员参议员17人,候补参议员8人,辞去了参议员职务。1943年,省战工会领导的清河区第三届参议会98名议员中,有地主、富农、国民党员、无党派进步人士共71名,共产党员仅27名。在12名驻会议员中,有共产党员4名、国民党员3名、地主2名。1943年8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召开了一届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简称省政委会),明确其性质为“山东省行政统一领导机关,对山东省临时参议会负责”。选举产生了由11名委员组成的省政委会,其中,就有著名人士梁竹航、艾楚南、张伯秋、田佩之、郭维城、杨希文、辛葭舟等党外人士7人。1945年8月,经山东省出席全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全体代表联名建议,由省临时参议会和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第20次联席会议通过,将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新成立的省政府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其中,党外人士6名,占委员总数的54.55%。在省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中,仍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1949年3月30日,省参议会驻会委员会和省政府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
山东省政府改组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由19人组成,其中,党外人士5人,占委员总数的26.32%,14个省直工作部门中,担任正副厅局长的党外人士5人,占厅局总数的35.71%。
在市、县级政权建设中,从1937年秋冬起,中共山东省委领导各地党组织在根据地着手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到1940年夏,全省建立起了1个行政主任公署、9个专员公署、66个县政权、近300个区政权,到抗日战争胜利时,全省发展到有行政公署5个、专署22个、县级政府127个。在各公署、专署、县政权中,都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三三制”政权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政权问题的新决定》的要求,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到政权中担任领导职务。1943年8月,全省2个主任公署级参议会、7个专署级参议会、42个县级参议会,都有党外人士担任参议员。清河区第三届行政委员会11名行政委员中,共产党员4人,其余由包括国民党员在内的党外人士担任。沾化县行政委员会中,共产党员也不超过1/3,其余委员都由党外人士担任。1943年11月1日,中共山东分局在《关于今冬明春民主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根据地要在今冬明春从农村到县都要进行民主选举县以上的参议会,必须严格地执行“三三制”。1944年4月27日,山东分局在《开展民主运动的决定》中指出:要说服群众,选举开明士绅,防止群众自发的狭隘性。分局要求各地提出竞选名单时,要同党外人士商讨研究。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继续坚持“三三制”原则,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到1949年11月,山东省地方政权建设发展到3个行政区、2个直属专区、4个省辖市、148个县级政权单位。在各行署、专署、市、县政权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在政府及其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