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宣传部机构沿革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共产党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4/article/1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4/article/1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随着中共山东地方组织省级党的领导机构的不断重建,宣传部(有时又称宣传委员会)一般也进行了恢复。
    抗战爆发后的7月中旬,根据中央决定成立的新的山东省委,下设宣传部。193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重组山东省委,5月下旬,山东省委扩大为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均设有宣传部。1938年12月,中央决定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一度称苏鲁皖分局),由中央和北方局双重领导。1941年7月,分局宣传部设立宣传科、教育科,宣传部共11人。1943年9月,分局隶属中共中央。分局宣传部与军区政治部宣传部、一一五师政治部宣传部合并,设宣传科、部队教育科、地方教育科,归并统一管理。宣传部共有9人。
    1945年12月,中共华东中央局成立后,华东局宣传部设宣传科、教育科、文艺科。1949年3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重新成立,分局宣传部内设宣传科、教育科、文艺科、编审科4个科,机关编制为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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