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工委成立以来,高校的纪律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服从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学校领导责任意识增强,高度重视纪检工作。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普遍实行 ,对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有很大的促进。每年年初,各高校党委都要专门听取纪委的汇报,研究反腐倡廉的形势,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学校举办的各种读书班,领导都主动去讲党风廉政课。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都把廉政汇报作为重要内容。在日常生活中,高校的领导都能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行为。2003年,高校工委组成7个检查组,分两批对全省42所本科高校、成人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
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常抓常新。高校纪检工作始终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方针,把反腐倡廉的教育牢牢抓在手上,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纪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形式上,除充分利用广播站、校刊、宣传栏、录像等方式外,还利用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有的学校还利用网络开办反腐倡廉网页,利用学校电视台开办反腐倡廉栏目,发挥宣传媒体的综合优势。在内容上,则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来安排。2001年,在全省高校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学党章、学讲话、学条规”知识答卷活动。2002年,重点开展了领导干部应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利益观”的专题教育。
2003年,在全省高校普遍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专题教育。2004年,在全省高校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集中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分专题在高校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针对高校新校区建设实际,召开了驻济高校基建工程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请省检察院的负责人就预防职务犯罪作了专题报告。2005年,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在全省高校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败典型案例展览,请检察院领导干部就预防职务犯罪作专题报告,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高校还经常开展“理想信念、廉政纪律”教育活动,实现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多样化。
建章立制,在源头治理和源头预防上下功夫。反腐倡廉要靠制度、靠法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突出特点。针对高校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将关口前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招生、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等方面,各高校都建立了规章制度,纪检部门采取各种方式予以全程监督。高校工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实施意见》,转发了上海市《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高校还相继出台了《招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物资设备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2005年,开展了廉政谈话制度,会同省纪委同9所大学的17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谈话。高校领导班子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保证了学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00年,高校纪工委处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57件次。全省高校案件初核221件,立案34起,有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1年,处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43件次,全省高校立案10起,涉及处级干部6人,其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4人。2002年,处理信访312件次,立案28起,处理违规违纪干部9人。2003年,处理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271件次,立案35起,有3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4年,处理信访271件次,立案8起,有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5年,全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362件次。完成省纪委交办的重要信访件12件。全省高校全年立案21起,结案18起,有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移交司法机关案件9件。经济案件涉案金额18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7.6万元。
加强纪检机构自身建设。2004年,加强了高校纪检机构的组织建设,为提高纪检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组织32所高校的纪检干部参加了国家教育部的业务培训。
第六节 纪律检查工作
高校工委成立以来,高校的纪律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服从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学校领导责任意识增强,高度重视纪检工作。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普遍实行 ,对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有很大的促进。每年年初,各高校党委都要专门听取纪委的汇报,研究反腐倡廉的形势,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学校举办的各种读书班,领导都主动去讲党风廉政课。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都把廉政汇报作为重要内容。在日常生活中,高校的领导都能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行为。2003年,高校工委组成7个检查组,分两批对全省42所本科高校、成人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
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常抓常新。高校纪检工作始终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方针,把反腐倡廉的教育牢牢抓在手上,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纪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形式上,除充分利用广播站、校刊、宣传栏、录像等方式外,还利用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有的学校还利用网络开办反腐倡廉网页,利用学校电视台开办反腐倡廉栏目,发挥宣传媒体的综合优势。在内容上,则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来安排。2001年,在全省高校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学党章、学讲话、学条规”知识答卷活动。2002年,重点开展了领导干部应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利益观”的专题教育。
2003年,在全省高校普遍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等专题教育。2004年,在全省高校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集中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分专题在高校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针对高校新校区建设实际,召开了驻济高校基建工程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请省检察院的负责人就预防职务犯罪作了专题报告。2005年,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学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在全省高校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败典型案例展览,请检察院领导干部就预防职务犯罪作专题报告,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高校还经常开展“理想信念、廉政纪律”教育活动,实现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多样化。
建章立制,在源头治理和源头预防上下功夫。反腐倡廉要靠制度、靠法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突出特点。针对高校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将关口前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招生、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等方面,各高校都建立了规章制度,纪检部门采取各种方式予以全程监督。高校工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实施意见》,转发了上海市《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高校还相继出台了《招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物资设备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2005年,开展了廉政谈话制度,会同省纪委同9所大学的17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谈话。高校领导班子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保证了学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00年,高校纪工委处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57件次。全省高校案件初核221件,立案34起,有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1年,处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43件次,全省高校立案10起,涉及处级干部6人,其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4人。2002年,处理信访312件次,立案28起,处理违规违纪干部9人。2003年,处理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271件次,立案35起,有3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4年,处理信访271件次,立案8起,有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05年,全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362件次。完成省纪委交办的重要信访件12件。全省高校全年立案21起,结案18起,有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移交司法机关案件9件。经济案件涉案金额18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7.6万元。
加强纪检机构自身建设。2004年,加强了高校纪检机构的组织建设,为提高纪检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组织32所高校的纪检干部参加了国家教育部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