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重点做好“六·四”敏感时期的政治稳定工作,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借机制造事端,破坏高校和社会政治稳定。4月20日,省委高校工委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强调稳定压倒一切。5月13日,下发《关于确保“六·四”前后高校稳定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党委要认清政治斗争的形势和特点,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六·四”不出问题。
1992年,坚持以维护高校政治稳定为中心,围绕中共十四大召开和 “六·四”前后高校稳定工作,召开若干会议,下发了《关于强化措施,确保中共十四大顺利召开的紧急通知》等文件。
1993年,为做好“六·四”敏感时期全省高校稳定工作,5月26日、27日,分别召开22所高校和驻济高校党委书记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5月29日,省委高校工委下发《关于做好“六·四”敏感期工作,切实维护高校稳定的通知》。
1994年,以加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省高校持续稳定的工作局面,着力抓了高校治安、后勤管理方面的工作。
1995年,针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变换策略,将“以压促变”改为“诱压兼施”,妄图伺机制造动乱的斗争形势和特点,全省高校加强正面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信息控制,确保全省高校政治稳定和秩序良好。
1996年,重点抓了4月至6月敏感时期的高校稳定工作。针对钓鱼岛事件在高校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省委高校工委召开两次驻济高校党委书记会议,下发了4个电报和通知,印发了国际形势宣传教育提纲。
1997年,重点抓好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中共十五大召开等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高校稳定工作。先后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调查。10月,转发泰山医学院开通校园“110”的做法和经验,并作为新时期做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有益探索在全省高校予以推广。年底,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安全防火大检查。
1998年,进一步总结、推广泰山医学院、青岛海洋大学开通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的做法。5月19日至20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省公安厅在青岛海洋大学召开山东高校“110”建设及安全保卫工作现场会,教育部、公安部派人参加,并以《教育信息》的形式向全国高校进行推广。4月,认真抓了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5月,集中开展高校治安综合治理,5月28日在山东医科大学召开了驻济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现场会。加强和规范高校情报信息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高校情报信息工作的意见》。
1999年,集中精力抓了国庆50周年、澳门回归、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等重大政治事件和敏感时期的高校稳定工作。“4·25”事件发生后,处理高校“法轮功”问题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召开10次高校党委书记会议,对全省高校“法轮功”练习者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了详细档案。11月29日至12月14日,会同省综治委、省教委、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全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大检查,评出12所高校为“山东省高等院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0年,突出抓了高校“法轮功”问题。各高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活动,加强对“法轮功”骨干分子的监控帮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打击处理工作,全省高校90%以上的“法轮功”练习者得到转化。加强网上阵地的斗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内部“110”建设。5月,会同济南市有关部门检查驻济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月,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大检查。
2001年,重点抓了 4、5、6敏感月份以及美国军用侦察机撞毁中国飞机、北京申奥、国庆节、上海APEC会议、“9·11”事件、美国打击阿富汗等重大事件期间的高校安全稳定工作。
全年开展高校安全大检查3次。3月,召开全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予以转发。全省普通高校全部建成开通校园“110”。7月13日,在石油大学(华东)召开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重点部署高校技术防范建设,年底,全省高校技防建设专项投入达468万元。
2002年,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力度。5月,对部分高校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6月,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大检查。加快高校技防建设步伐,两次召开高校技防建设调度会,全省高校重点要害部位技防覆盖率达到90%以上。9月,在全省高校开展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中共十六大期间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多次下发电报和通知,10月18日,召开17市教育局长和高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专题部署。10月20日至31日,省委高校工委会同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对全省高校3年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出18所高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2所高校公安保卫处(科)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保卫处(科)”,199人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继续重视抓好高校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育转化成果。
2003年,高度重视隐蔽战线的斗争,在全省高校开展了隐蔽战线斗争情况专项调研。强化了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情报信息网络,加强了对网络的管理,加强了监控、封堵、过滤力度,有效地防止了有害政治信息在高校的传播。全力完成了全省高校防“非典”工作,建立了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为省委报告高校情况。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定期请消防、交通及防疫部门的专家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6月,全省高校开展了“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为主题的“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体系,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了2006年年底前全省高校完成技防建设的规划。全省有30多所高校投入技防经费近3000万元。有55所高校建成开通了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全年共接出警3.5万次。
2004年,加强对网络、课堂、学术讲台、学生论坛以及社团组织的管理,严格对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有效防止了有害政治信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在高校的传播,有效防范了国外宗教组织在高校的非法传教活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建设“平安校园”活动。2004年上半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11个市的2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随后又对全省39个县(市、区)的86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回查。下半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意见》,各高校普遍对技防设施进行了完善和扩充。积极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无证经营的网吧、歌厅、饮食摊点以及出租房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进一步净化了学校的周边环境。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教育活动,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聚集活动,没有一名“法轮功”分子进京。
2005年,建立健全了信息员队伍,强化网络监控,广泛收集和掌握影响学校政治稳定的信息情报,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3月,对30多所高校进行了不稳定因素摸底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逐校落实责任,认真调处解决。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不断深化“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教育活动,严密注视收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高校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得到有效监控,不放心人员进一步减少,已转化人员得到进一步巩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对全省“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经验交流会。11月,在中央综治委召开的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制定了《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据下半年的统计,全省共侦破发生在学校及周边的刑事案件368起、治安案件1086起。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状况明显改善。
第五节 安全稳定工作
1991年,重点做好“六·四”敏感时期的政治稳定工作,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借机制造事端,破坏高校和社会政治稳定。4月20日,省委高校工委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强调稳定压倒一切。5月13日,下发《关于确保“六·四”前后高校稳定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党委要认清政治斗争的形势和特点,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六·四”不出问题。
1992年,坚持以维护高校政治稳定为中心,围绕中共十四大召开和 “六·四”前后高校稳定工作,召开若干会议,下发了《关于强化措施,确保中共十四大顺利召开的紧急通知》等文件。
1993年,为做好“六·四”敏感时期全省高校稳定工作,5月26日、27日,分别召开22所高校和驻济高校党委书记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5月29日,省委高校工委下发《关于做好“六·四”敏感期工作,切实维护高校稳定的通知》。
1994年,以加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省高校持续稳定的工作局面,着力抓了高校治安、后勤管理方面的工作。
1995年,针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变换策略,将“以压促变”改为“诱压兼施”,妄图伺机制造动乱的斗争形势和特点,全省高校加强正面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信息控制,确保全省高校政治稳定和秩序良好。
1996年,重点抓了4月至6月敏感时期的高校稳定工作。针对钓鱼岛事件在高校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省委高校工委召开两次驻济高校党委书记会议,下发了4个电报和通知,印发了国际形势宣传教育提纲。
1997年,重点抓好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中共十五大召开等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高校稳定工作。先后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调查。10月,转发泰山医学院开通校园“110”的做法和经验,并作为新时期做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有益探索在全省高校予以推广。年底,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安全防火大检查。
1998年,进一步总结、推广泰山医学院、青岛海洋大学开通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的做法。5月19日至20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省公安厅在青岛海洋大学召开山东高校“110”建设及安全保卫工作现场会,教育部、公安部派人参加,并以《教育信息》的形式向全国高校进行推广。4月,认真抓了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5月,集中开展高校治安综合治理,5月28日在山东医科大学召开了驻济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现场会。加强和规范高校情报信息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高校情报信息工作的意见》。
1999年,集中精力抓了国庆50周年、澳门回归、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等重大政治事件和敏感时期的高校稳定工作。“4·25”事件发生后,处理高校“法轮功”问题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召开10次高校党委书记会议,对全省高校“法轮功”练习者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了详细档案。11月29日至12月14日,会同省综治委、省教委、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全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大检查,评出12所高校为“山东省高等院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0年,突出抓了高校“法轮功”问题。各高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活动,加强对“法轮功”骨干分子的监控帮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打击处理工作,全省高校90%以上的“法轮功”练习者得到转化。加强网上阵地的斗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内部“110”建设。5月,会同济南市有关部门检查驻济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月,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大检查。
2001年,重点抓了 4、5、6敏感月份以及美国军用侦察机撞毁中国飞机、北京申奥、国庆节、上海APEC会议、“9·11”事件、美国打击阿富汗等重大事件期间的高校安全稳定工作。
全年开展高校安全大检查3次。3月,召开全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予以转发。全省普通高校全部建成开通校园“110”。7月13日,在石油大学(华东)召开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重点部署高校技术防范建设,年底,全省高校技防建设专项投入达468万元。
2002年,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力度。5月,对部分高校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6月,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大检查。加快高校技防建设步伐,两次召开高校技防建设调度会,全省高校重点要害部位技防覆盖率达到90%以上。9月,在全省高校开展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中共十六大期间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多次下发电报和通知,10月18日,召开17市教育局长和高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专题部署。10月20日至31日,省委高校工委会同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对全省高校3年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出18所高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2所高校公安保卫处(科)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保卫处(科)”,199人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继续重视抓好高校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育转化成果。
2003年,高度重视隐蔽战线的斗争,在全省高校开展了隐蔽战线斗争情况专项调研。强化了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情报信息网络,加强了对网络的管理,加强了监控、封堵、过滤力度,有效地防止了有害政治信息在高校的传播。全力完成了全省高校防“非典”工作,建立了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为省委报告高校情况。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定期请消防、交通及防疫部门的专家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6月,全省高校开展了“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为主题的“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体系,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了2006年年底前全省高校完成技防建设的规划。全省有30多所高校投入技防经费近3000万元。有55所高校建成开通了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全年共接出警3.5万次。
2004年,加强对网络、课堂、学术讲台、学生论坛以及社团组织的管理,严格对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有效防止了有害政治信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在高校的传播,有效防范了国外宗教组织在高校的非法传教活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建设“平安校园”活动。2004年上半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11个市的2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随后又对全省39个县(市、区)的86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回查。下半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意见》,各高校普遍对技防设施进行了完善和扩充。积极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无证经营的网吧、歌厅、饮食摊点以及出租房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进一步净化了学校的周边环境。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教育活动,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聚集活动,没有一名“法轮功”分子进京。
2005年,建立健全了信息员队伍,强化网络监控,广泛收集和掌握影响学校政治稳定的信息情报,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3月,对30多所高校进行了不稳定因素摸底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逐校落实责任,认真调处解决。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不断深化“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教育活动,严密注视收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高校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得到有效监控,不放心人员进一步减少,已转化人员得到进一步巩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对全省“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经验交流会。11月,在中央综治委召开的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制定了《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据下半年的统计,全省共侦破发生在学校及周边的刑事案件368起、治安案件1086起。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状况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