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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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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的群团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以青年团的建设为主,积极动员与组织团员、青年参加肃反、整风、“三反”、“五反”等历次政治运动以及机关的各项日常工作,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和文化水平,巩固和壮大了团的队伍。1953年至1956年4月,省级机关共有36个支部和一个直属小组,团员719名,占青年总数的84.3%。
1956年4月,省级机关第二次党代会后,机关青年团开展了先进工作者运动,贯彻中央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开展了扫盲和业务学习等工作。
1957年以后,机关团的工作主要是紧跟形势发展,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1963年,在学习雷锋的活动中涌现出大批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的先进个人。团的基层组织继续发展壮大,至1963年5月,省级机关共有支部487个,团员7713名。
“文化大革命”之后,省级机关各级党组织重视对共青团的领导,充实了一批团的干部,在团员和青年中普遍开展“先进团支部”、“新长征突击手”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省级机关团组织逐步壮大,至1980年5月,共设有团委、总支、支部1740个,团员36302人。
1981年,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成立学雷锋小组1860多个,开展公益活动2980多次,参加者9900余人。共发动省级机关党、团员和职工23000多人次到街道、车站、公园打扫卫生、清除垃圾,植树67000多棵,修建花坛260多个,并建立了星期六下午义务劳动制度,改善单位卫生条件,省级机关85%以上的单位被评为市、区、街道卫生先进单位。
1983年,省级机关普遍开展了学习张海迪活动,提高了青年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1987年8月,省委、省政府机关工会成立,加强了对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力度。1988年至1990年,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机关工会和共青团的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各单位先后建立工会组织,进行团员教育活动,加强机关民主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进了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成立,进一步健全了群团组织。
1991年至1996年,省委、省政府机关工会组织了多次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劳动法》和新《工会法》的贯彻落实,加强职工之家的建设,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先后开展了做“四有”青年,“岗位成才、岗位奉献” ,“爱国、立志、成才、奉献”活动以及“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发挥了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妇女组织在进一步健全组织的同时,开展符合妇女特点的活动,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
1997年至1999年,省直机关工会组织努力培养“四有”职工队伍,评选“十佳文明公务员”、“十佳文明职工”;成立下岗职工服务中心,开展为困难职工“送温暖”、“访谈帮”等活动,协助党政机关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1997年、1998年,各级工会共发放救助款110万余元。共青团继续开展“爱国、立志、成才、奉献”活动以及“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活动,1998年共青团组织青年向希望工程捐款142万多元,建希望小学16处,救助失学儿童2600名。妇女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巾帼扶贫”、“家庭读书”、“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等活动,均收到良好效果。
2000年,省直机关工会组织有效开展了为困难职工送温暖、职工读书自学、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并针对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新建企业的情况,认真抓好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健全。
截至2000年年底,共建立厅局级工会工作委员会52个、基层工会551个。共青团组织开展的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希望工程救助、科技兴农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了新的成效。妇女组织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开展“情系西部、共享母爱”募捐活动,捐款55万多元,并继续在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01年,工会组织突出抓了新《工会法》的学习贯彻,加强了职业道德建设教育;积极协助党政机关做好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共青团组织大力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妇女组织围绕“美德进家”创建目标,开展了营造“三八世纪林”、“家庭认领绿树”和“世纪父母读书”等系列活动。
2002年,工会组织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筹措资金130多万元,走访慰问了1670户困难职工;协助党政机关做好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解决了276户特困职工的低保问题。共青团组织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着力抓好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和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并继续开展“科技兴农”、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等活动。妇女组织以“巾帼建功”活动为主线,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巾帼扶贫”、“春蕾计划结对救助”等活动。
2003年,省直机关工会组织大力抓了基层组织建设,建会率达到99.3%;开展了手拉手、心连心为困难职工办实事活动,共筹集资金280多万元,救助困难职工1100多户;为290户特困职工家庭落实了低保政策。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青春创业”行动,建立了“学士后流动站”,聘任了“青春创业”导师,提供就业锻炼岗位100多个;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了青联换届,举办了第二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妇女组织注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会率达到92%;广泛开展了“岗位读书”知识竞赛活动,进行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开展了救助失学儿童活动,结对救助贫困女童150名。
2004年,省直机关工会广泛开展了“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层工会组织;推行厂(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增强了基层工会活力;实施“送温暖”工程,筹措资金217万元,救助困难职工800多户。共青团组织积极推进“凝聚力工程”,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对172个“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了考察、复核及表彰;青联组织发挥省直机关青年人才、智力、技术优势,广泛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省直机关团工委被团省委授予“2004年度山东省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妇女组织继续开展营造省“三八世纪林”暨“家庭认领绿树”活动;积极开展“巾帼扶贫”活动,向156名“春蕾女童”捐助了2004年的学费。机关工委成功举办了省直机关第九届田径运动会,这次运动会规模大、组织周密,得到了普遍好评。
2005年,机关工委与淄博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了全省机关乒乓球邀请赛,17个市和四大企业机关党组织都组队参加了比赛。工会组织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各方筹集资金187万元,救助困难职工678户、困难大学生15名,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共青团组织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把配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科学发展观、宣传公务员法、增强团员意识等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出版图书、摄影展览、电视竞赛等大众传媒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妇女组织深入开展“巾帼建功竞赛”等创建活动,评出“齐鲁好家长、好儿女、好儿童”等一批典型。在沂水县王庄村建立了新的扶贫点,捐赠衣被2.7万件;为禹城市156名女童解决了全年的学杂费。